王建民案,检察院退卷两次
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 姜维平
今年春节,香港资深记者王建民,在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苦度铁窗生涯,据了解情况的相关人士称,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检察院申报《起诉建议书》之后,并未像他们原先预期的那样,检察院立即支持公诉,提交法院审理并宣判,而是由检察院退卷两次补充侦查,因为国内大环境的变化,他可能最终还是要上法庭,但也有可能不起诉,由于国内司法不独立,他的案件不是孤立的经济类刑事案件,而是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文字狱”,故目前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人们不好预测,但我认为:“政法王”周永康倒台后,司法体系的微妙变化和一些冤假错案的平反,可能会给王建民的家人带来欣慰的希望。
王建民是福建人,原为香港《亚洲周刊》驻中国特派员,因工作关系,其与国内各界人士有相当广泛的联系,他参与报道了许多重大案件和人物,在海内外新闻界人脉深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其它同事有异,既使是在薄熙来如日中天之时,王建民对身居高位的薄熙来及其党羽也不屑一顾,2001年,王建民在《亚洲周刊》第一个报道了本人的“文字狱”,2006年又跟踪报道了我获释的消息,而当时他的顶头上司,大老板却是著名“薄粉”张某某,1998年,笔者刚认识王建民时,也与张老板的助手翁某有点交情,曾主动引荐给他却被拒绝,王建民说,我凭本事吃饭,拉那个关系做什么?据此可见,王建民是一个很本份的有骨气,讲原则的新闻媒体人士。
此前,王建民留学美国,大学毕业后曾从事多种工作,既给他人打过工,也曾自己创业,后来加盟海内外最著名的中文政论性刊物《亚洲周刊》,成为3个驻中国内地特派员中最低调的一员,较之其他人,王建民著作出版最少,他总是谦虚地告诉我,他写得那些应景的东西不够水平,但他为人正派,不趋炎附势,不唯利是图,办事讲信用,守承诺,对朋友抱有善意和爱心,在长达十几年交往中,笔者因人生变故,大起大落,但他对我始终如一,对朋友的情谊不弃不离,他不像有的所谓“民运人士”或“文化商人”那样,利用坐牢人的遭遇和名声赚钱谋利,而是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人,通过文人的专长推动中国的进步。
由于王建民寄希望于中共党内改革派,相信薄熙来倒台后的中共能抑恶扬善,改过自新,所以,一方面在新创办的《脸谱》和《新维月刊》上,提供园地给作者发表文章批评党内的贪腐份子,一方面常年居住在深圳,轻松自如地往来于港澳之间通吃红利,与老牌的反共政论性杂志《开放》的老板金钟不同,王建民自认为是不偏不倚的中间派,只写故事,不表姿态,故成为中国第一个大摇大摆地行走在“一国两制”桥梁上的文人,2014年5月31日,王建民的被捕,如果不是周永康残余势力最后的反扑,就可能标志着,寄希望于党内改革派宽容异议人士的梦想彻底地破灭,自此,重建中共与公知的关系将十份困难。
不过,也许习近平接班之后发生的一些“文字狱”,与其和王歧山联手强力反腐完全不同,前者可能是稳定大局的“权宜之计”,后者却是救国救党顺民意的“百年大业”,眼下高瑜,铁流案都有一些微妙的变化,吕加平保外,刘霞解禁,王宁回家,等等,但愿是一种政治上的松动的迹象,按照以前流向海外的有关王建民的起诉书,可以看出,深圳公安局是想重判他,但所示“罪证”很简明,却被检察院两次退回,离法院还有一步之遥,是补充侦查,还是等待上级指示?目前不好做结论,不过,作为他的好朋友,我希望他早些回家,早些回到太太和孩子及亲人身边,坐牢太苦,既会留下终身不愈的残疾,也会留下心灵的创伤,对社会的精神文明是一场灾难,中国的进步未必一定需要更多的人坐牢,而是应当互动,宽容,理解,双赢,既告别过去,又面向未来,中共需要王建民这样的“海归”学子,更需要他这样“温情批判”的有善意,而无野心的“老记”诤友。
然而,依据法律,王建民已经被捕,他获释的方式有这样几种可能:一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二是南山区法院宣告无罪;三是按羁押天数判刑,前两种最好,后一种亦是不得已的下策。因为他的杂志注册在“一国两制”的香港,人虽在大陆,但被指控的“罪证”发生在香港,而办杂志,卖刊物又不违背香港的法律,故如判刑,不仅是对“一国两制”的践踏,而且是对香港左派报刊在内地经营的一种“嘲弄”,进一步彰显司法的不公,如果再补充侦查,罗列出其它新的罪名,也会被知道“起诉建议书”的读者,认为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哪怕判刑十年,总有出来的一天,对于一个有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的记者来说,坐牢耳闻目睹司法的黑暗,不会遗忘,就精明的统治者来说,实在是不划算,因此,我建议释放王建民,一方面显示领导人“权宜之计”的难处,一方面安抚疑惑于“一国两制”的民心,更免于日后有关牢狱黑幕的文字出笼,谨此,望深圳市公安局及上级相关人士三思。
2015年2月19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姜维平私人网站:www.jiangweiping.com 2015年2月19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联系作者:jwpjiang@gmail.com pwj1955@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