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姜記者的博客  
姜維平,原香港《文匯報》記者,現在,是加拿大的一位新移民。  
https://blog.creaders.net/u/5154/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王健民案成了燙手的山芋 2016-04-06 17:57:12

王健民案成了燙手的山芋

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 姜維平

 

香港資深媒體人士,《臉譜》與《新維月刊》的創辦者王健民案,已經開庭了四個月,我原以為他屈從官方的壓力,和高瑜,鐵流等人一樣,講講言不由衷的話,也就可以放行了,管他什麼理由的,反正認不認罪都是一回事,誰都知道這是一個冤案,但這次卻極不尋常,王健民案至今未判,成了燙手的“山芋”,大概是公檢法司的領導意見不統一吧,苦了他及其親友,他被羈押已經快兩年了,此間還史無前例地變更了起訴書,增加和羅列新的罪名,又逼他在區級法院認罪,現在,既不放也不判,到底在等什麼呢?誰是此案的最高決策者啊,真的令人一頭霧水。

 

舉世皆知的中國文革已過去了50年,回憶1966年,我才10歲,見證了許多因言獲罪的人,他們有的判死,有的入獄,有的勞教,令我印象深刻,那時動輒有些人被戴上反革命集團成員的帽子,被紅衛兵遊街示眾,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記得有一個叫李清川的長者,他是扳道岔的鐵路工人,只因給小孩講《青春之歌》的愛情故事,就被打成反革命,結果判了死刑,還是公開槍斃的,他死後腦漿子撒了一地,我站在不遠處,第一次看到剛死的人,其情景至今不能忘懷。實際上,文革有些東西延續到了今天,中國的確有了一點進步,一個人只因講幾句當官不喜歡的話或發表了文字,還會被抓起來,送進監獄,只是不至於殺頭,可見社會的半個世紀的變遷,還沒有實質性的改革,象王健民和萵中校這樣的一些文人,就是因為發表言論的問題,而被包裝成了一個反革命集團案的,成員包括王的太太和岳父,同事與撰稿人,過去罪名叫“反革命份子”,如今改變新的罪名叫“非法經營”。

 

我想,最可悲的,不僅僅是王健民案本身的荒謬和倒退,而是製造這些類似案子的人,大都與我年齡相仿,皆有類似的經歷和體驗,他們可能自己或親友,文革中也曾吃過“文字獄”的苦頭,不同的是,過去是人家整他,如今是他整別人,細節都差不太多少,被整時可憐巴巴的,反過來整別人時,瘋狂而得意得很,過去我曾講過,薄家兩代人都受難於10年文革浩劫,但一旦大權在握,立即繼承文革的傳統,更殘忍地折磨他人,同樣在大連與重慶,大搞冤假錯案,他把過去的遭遇忘得一乾二淨,這是什麼原因呢?恐怕還是缺乏監督的制度使然,個人品行只是一個方面吧。因此,寄希望於某一個官員可能是天真幼稚的幻想。

 

我不知道別人如何理解,對我來說,牢獄之災,使我終於明白了,奉承的話未必對自己有利,而批評者卻往往是善意的,我在香港《文匯報》東北辦工作時,是一個比較獨立的小部門的領導,由於總社“天高皇帝遠”,我也是驕橫的了不得,至今憶想而羞慚,我最信任的人,也是經常吹捧我的同事,他們整天奉承我,等我被捕後,第一個檢舉揭發我的問題的人,就是他們;而以前與我有矛盾,被我辭退的同事卻對我關心有加,還通過我的弟弟轉錢資助我,令我獲益不少,因此,一個領導人一定要保護和懷柔不同的聲音,特別是那些持不同政見的文人,是國家和人民最好的朋友,凡是打壓,抓捕類似《臉譜》和《新維月刊》雜誌等媒體記者的官員,都是目光如豆的傻子,一個如此之大的國家,社會各階層非常複雜,沒有敢於找毛病的媒體,全部是虛假的捧場,只能害了當官的,沒有不同的雜音,則表明社會已瀕臨崩潰。

 

記得前幾年,青年作家余杰在一篇文章里指名道姓地批評我,立即多倫多某媒體人士來找我,表示了義憤填膺的情緒,要我猛烈反擊,我當時就樂了,我對他們講,余杰敢於言辭激烈地批評我,是因為他真心地希望我好,我一定要包容他,把他當成益師良友,去年底我去紐約,要請他出來喝酒,通過自由亞洲電台的一個編輯找他,但不巧他去了台灣,我錯過親耳聆聽批評聲音的良機,深感遺憾。我講這些故事,都是實實在在的,我沒有編造一絲一毫,我看過網上許多批評我的言論,從未反駁過,原因就在此處:批評者是最好的朋友,以言治罪的統治者,不論得志時多麼風光,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薄熙來如果能早一點接受我的批評,能有今天的下場嗎?因此,類似王健民這樣的文人,利用香港“一國兩制”的條件,出版兩本小雜誌,刊登一些披露內幕的文章,奉勸一些頭腦發熱的人,批評一些當官的,有利於政府和人民,有則改之,無則加免嘛,何必大動干戈呢?

 

然而,一些身居高位的權勢者,吃一百個豆子不知味兒,頭腦昏昏然,廣東的貪官污吏,抓一個王健民還不過癮,還要生拉硬扯地組成一個“反革命集團”,本來,他岳父和太太就是象徵性的合伙人,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不都是這樣嗎?辦雜誌就類似開麵包店一樣。他們找不到同案就拼湊,不在乎株連九族。“非法經營”的罪名感覺太輕,又拼湊出兩個,還叫人家在法庭上自證其罪,如今,又遲遲不宣判,我猜測是領導人意見不統一,一些人的血液里流着文革的餘毒,對王健民的修理欲罷不能;一些人有點現代理念,感覺再整他也不好意思,兩派爭吵不休,而又旗鼓相當,於是,就把嫌犯丟在看守所里倍受折磨。這個案件對官方聲稱的“依法治國”是絕妙的諷刺。

 

我想,為什麼官員如此害怕媒體呢?你抓了一個王健民,泯滅了《臉譜》,《新維月刊》的聲音,但別的各種名目的雜誌不是照出不誤嗎?可能有的比他們還要觀點強烈而偏激,從治理國家手段來講,還真不如包容它們更佳。另外,象萵中校這樣的記者,就是給王健民編稿打工的,而劉海濱就是供稿的讀者,如同筆者一樣,他們不會別的技能,就會寫寫稿,賺點稿費維持最低的生活水平,何罪之有呢?現在,把他們都一起關押了近兩年,怎樣分別判刑呢?難道押多久判多久嗎?不僅他們自身飽嘗失去自由之苦,而且家人也跟着倒霉,在港深兩地搞得沸沸揚揚的,對香港的穩定有何好處呢,對中國的進步有何好處呢?

 

我不了解王健民另外一些同案的情況,也不好過多地評論,但可以肯定是,這些羈押過看守所的文人,出來之後對國家,對政府,對自己及他人的觀點都會與過去不同,現在類似的人越來越多,而王歧山打老虎,又不斷得罪更多利益集團的官員,沒有爭取腐敗分子的敵人,卻傷了進步知識份子的心,使自身陷入極度危險之中,這一點筆者在《王歧山打老虎,注意點策略》一文,有比較早的善意提示,但似乎被忽略了,以後形勢的發展可能會證明我是對的,總之,我認為王健民案是官員自我埋葬的愚蠢之舉,以前我講過,深圳公安在2014年的“六一”兒童節前夕拘捕王健民,就是故意傷害他的三個小孩,這是精心策劃的一個陰謀與惡行,它表明,文革正在死灰覆燃,階級鬥爭的思維滲透了一些權勢者的血液,當官的人,為何要一代代地折磨自己的人民,踐踏屬於未來的孩子,一點記性也沒有呢?再過十年,二十年,他們長大了,就像今天筆者這樣,回憶新的一場文革運動,再審判一些類似“四人幫”的人,可能製造王健民案的人,又要成為“周永康”了,然後,再來幾次循還嗎?

 

201645於多倫多。

自由亞洲電台45日首發。姜維平博客4月6日轉發,其它媒體轉發請註明出處。更多文章請看姜維平個人網站:www.jiangweiping.com 轉載請註明出處。直接聯繫作者,郵箱:jwpjiang@gmail.com pwj1955@gmail.com weiping55@hotmail.com

 


瀏覽(1458) (1) 評論(0)
發表評論
我的名片
姜記者
來自: 多倫多
註冊日期: 2011-05-12
訪問總量: 3,889,28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王健民:等你等得我心痛
· 王健民刑滿獲釋,攜家人抵達紐約
· 要警惕野心家借反習為薄熙來翻案
· 香港資深記者,《臉譜》和《新維
· 懷念魏京生的弟弟魏小濤
· 孟晚舟獲准保釋,但華為的困境卻
· 孟宏偉被抓是一場大戲的前奏
分類目錄
【我的評論】
· 王健民:等你等得我心痛
· 王健民刑滿獲釋,攜家人抵達紐約
· 要警惕野心家借反習為薄熙來翻案
· 香港資深記者,《臉譜》和《新維
· 懷念魏京生的弟弟魏小濤
· 孟晚舟獲准保釋,但華為的困境卻
· 孟宏偉被抓是一場大戲的前奏
· 薄熙來死黨,大連西崗區法院院長
· 周強聲稱改判冤案,港商鍾安平卻
· 劉雲山製造了王健民的文字獄?
存檔目錄
2019-05-01 - 2019-05-01
2019-03-02 - 2019-03-23
2019-02-13 - 2019-02-28
2018-11-03 - 2018-11-03
2018-08-06 - 2018-08-06
2018-04-20 - 2018-04-20
2018-02-03 - 2018-02-03
2017-09-07 - 2017-09-26
2017-08-02 - 2017-08-09
2017-07-03 - 2017-07-12
2017-06-02 - 2017-06-24
2017-05-01 - 2017-05-25
2017-04-01 - 2017-04-04
2017-03-02 - 2017-03-27
2017-02-02 - 2017-02-24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1 - 2016-12-28
2016-11-01 - 2016-11-27
2016-10-03 - 2016-10-28
2016-09-08 - 2016-09-30
2016-08-02 - 2016-08-07
2016-07-02 - 2016-07-31
2016-06-02 - 2016-06-25
2016-05-03 - 2016-05-30
2016-04-02 - 2016-04-26
2016-03-01 - 2016-03-25
2016-02-02 - 2016-02-27
2016-01-05 - 2016-01-25
2015-12-02 - 2015-12-10
2015-11-14 - 2015-11-29
2015-10-01 - 2015-10-25
2015-09-03 - 2015-09-30
2015-08-01 - 2015-08-21
2015-07-01 - 2015-07-28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18
2015-04-01 - 2015-04-29
2015-03-02 - 2015-03-20
2015-02-08 - 2015-02-28
2015-01-08 - 2015-01-14
2014-12-04 - 2014-12-10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07
2014-09-05 - 2014-09-15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3 - 2014-07-10
2014-06-03 - 2014-06-26
2014-05-01 - 2014-05-25
2014-04-03 - 2014-04-09
2014-03-01 - 2014-03-20
2014-02-01 - 2014-02-1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2 - 2013-11-30
2013-10-01 - 2013-10-23
2013-09-02 - 2013-09-25
2013-08-01 - 2013-08-31
2013-07-02 - 2013-07-30
2013-06-04 - 2013-06-27
2013-05-02 - 2013-05-23
2013-04-01 - 2013-04-30
2013-03-03 - 2013-03-27
2013-02-01 - 2013-02-28
2013-01-01 - 2013-01-25
2012-12-01 - 2012-12-28
2012-11-01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01 - 2012-09-29
2012-08-01 - 2012-08-20
2012-07-01 - 2012-07-11
2012-06-01 - 2012-06-27
2012-05-01 - 2012-05-26
2012-04-01 - 2012-04-27
2012-03-01 - 2012-03-28
2012-02-01 - 2012-02-28
2012-01-01 - 2012-01-28
2011-12-02 - 2011-12-31
2011-11-01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31
2011-09-01 - 2011-09-26
2011-08-01 - 2011-08-30
2011-07-02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12 - 2011-05-30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