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掐住脖子的新浪網 陳樹慶 參與網(www.canyu.org)2012年3月28日首發了我的《要求公布重慶公安查案人員人身安全的呼籲》一文,隨後我將其註明出處貼在了我的新浪博客。次日我再打開我的新浪博客,該文已經被刪除到了“回收站”,我將其還原到我的博客上。但過了幾天,在我的新浪博客上包括裡面的“回收站”,再也找不到該文了。我想大概是新浪管理員的“媒體自審”功能在起作用,新浪能夠讓我實名註冊博客與微博,提供了一個言論的場所,基於網絡與用戶間應相互關照和體諒的想法,我也不與之計較。 期間,我從多家媒體看到了有關《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網上編造傳播謠言行為》的報道,其中有:“新華網北京3月30日電: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有個別網民在互聯網上特別是微博中編造、傳播所謂‘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北京市公安機關迅速展開調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網上編造謠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對在網上傳播相關謠言的其他人員進行了教育訓誡。相關人員對編造、傳播謠言的行為供認不諱,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過,並作出檢討”。“針對新浪和騰訊微博客網站集中出現的謠言,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造成惡劣影響的問題,北京市和廣東省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分別對兩個網站提出嚴肅批評,做了相應懲處。兩個網站表示要認真落實相關要求,採取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管理”。筆者看到這則報道到後的第一感覺是:當真相一再被刻意掩蓋與掩飾的情況下,何為真相?何為謠言?誰又分得清爽?只好跟着感覺走、憑着經驗判斷了。制止謠言的最好辦法是儘快公布真相,而不是因噎廢食、治標不治本的“封口”! 3月31日早間,新浪微博和騰訊微博分別宣布,將於3月31日上午8時至4月3日上午8時,暫停微博客評論功能,以下為新浪微博公告。 各位微博用戶: 最近,微博客評論跟帖中出現較多謠言等違法有害信息。為進行集中清理,從3月31日上午8時至4月3日上午8時,暫停微博客評論功能。清理後,我們將再開放評論功能。進行必要的信息清理,是為了有利於為大家提供更好的交流環境,希望廣大用戶理解和諒解。感謝大家的支持。 新浪微博 2012年3月31日 今天,我在我的新浪微博上發帖說:新浪微博寫字板上方標明“打擊虛假消息,建設文明微博”,此話不錯。但遺憾的是,前段時間關於王立軍、薄熙來的有關被“和諧(刪除)”的“謠言”信息,昨天和今天都被新華網、人民網、新浪網證實是真的了。到底還有多少“謠言(或被稱為虛假消息)”有待事後證實呢?唉!可悲的知情權! 十分鐘以後,我收到了管理員的“系統通知”:抱歉,您在2012-04-11 08:30:04發表的微博“新浪微薄寫字板上方標明“打擊...”已被管理員加密。此微博不適宜對外公開。如需幫助,請聯繫客服(鏈接:http://t.cn/z0D6ZaQ)。 我在大陸其他幾家知名網站也設立了博客或微博,但一直騰不出時間去瀏覽或發博,憑我自己的感覺與判斷,效果可能與新浪網也差不多。瀏覽出的有關國內、國際新聞報道,尤其是敏感的政治經濟動態和社會事件,無論十年前的“非典”、早年的伊拉克戰事、去年的溫州動車追尾事故、利比亞推翻卡扎菲、還是最近的王立軍、薄熙來事件,比之於境外媒體,國內媒體的報道時效總是晚幾個節拍、在對事件“客觀、平衡、深入挖掘”上也差上一大截,當然筆者試着要發表文章或博客評論的順利度更是無法比擬。“真相”靠“出口轉內銷”、言論要在“境外網站”有自由的現象,雖然讓我感覺有點悲哀,但也是激發在國內我爭民主爭自由鬥志的的一個重要因素。 我寫本文的目的,並不是要譴責新浪網刪除我的博文或限制我的某條微博公開,因為我清楚,無論新浪、騰訊、百度還是中國大陸的許多商業網站,甚至包括一些官方媒體,裡面都不乏有良知及職業操守的從業人員,實際上他們與我一樣,都是掩飾真相之愚民政策的受害者。 谷歌網因為堅持真相報道或檢索,被迫關閉在中國大陸的搜索引擎,只好將其中文搜索引擎移師香港,但沒想到因此卻贏得了全世界對其更高的信任和市場份額。谷歌能夠“塞翁失馬”變禍為福,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谷歌網的根不在中國大陸。但新浪、騰訊、百度等網站,他們的根在中國大陸,如果“犯忌”得罪了權貴,他們又能夠避難何方?也許除了被處罰甚至“關閉”外,無路可走!這讓我再次回憶起六、七年前中國民主黨人林輝、力虹創辦的《愛琴海》網站因大量登載有關人權、民主與法治的文章而遭關閉事件。 報道的“及時、客觀、平衡、深入”四原則是媒體的靈魂和生命力,但是這每一項,中國大陸媒體都被掐住了脖子,與境外媒體的比較,尤其是最近報道王立軍、薄熙來事件中凸顯出來的差異,不僅體現了廣大中國民眾言論自由及知情權的空間狹隘,也反映了媒體生存環境的整體惡劣。毫無疑問,人民爭取言論自由和媒體爭取新聞自由的路是一定要繼續走下去的,我們不妨審視一下是如何被掐住了脖子導致呼吸與發聲困難,該如何往前走,可能不同的人就會有不同的衡量與判斷。 當然,如果我們說“你看,我已經在自己掐脖子了,請你別來掐我的脖子,或者請你掐掐輕一點”,能行嗎?我們相信,短時間內可能的確會起到一點作用,甚至避免了一下子就被掐死。但從最終效果上將,人類的歷史經驗反覆證明“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可憐之人”難道還非要被說成“必有可恨之處”不可?做人、做媒體也許有相通的道理。 2012年4月11日完稿於中國杭州 參與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www.canyu.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