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魁明律師關於劉家財“山巔案”的通報兩則
一、吳魁明律師:劉家財山巔案今天開庭
原文來源:新公民運動/公民文獻(發表於2014年7月23)
1、剛剛收到宜昌中院法官的通知,劉家財案開庭時間:2014年7月23日上午9:30,地點: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106法庭。不公開審理。
2、對於不公開審理一事,剛剛電話了宜昌法院經辦法官,回答法院已經做出了決定。我認為法院應該公開審理,請給出不公開的法律依據。法官說她不能改變決定,我要求找她的庭長和院長!
3、我跟經辦法官某某女士電話,要求跟庭長和院長談不公開審理的事情。過後,她電話我說,是合議庭而不是法院領導決定不公開審理的,其理由會在開庭時告訴。我不同意,合議庭這樣做是違法的。法官告訴我,合議庭有這個權力。我說,你們法院做事太過分了,眼裡沒有法律!既然這樣,合議庭也可以決定不做庭審審理,只做書面審理嘛,也可以決定取消律師辯護嘛!
電話中,雙方言詞激烈,不歡而散,毫無結果。
點評:誰做的不公開審理的決定?
4、今天(07.22)趕了個大早,來到宜昌市看守所要會見劉家財,準備明天上午的開庭。結果,得知看守所有了新規定,律師會見劉,需要通知所長,所長不在辦公室。以前直接見,不需要通知所長,不知道為啥?
等待久了,我要求經辦電話所長的手機。經辦說,他們在48小時內安排都是合乎規定的。額的天,明天上午就要開庭了,難道開庭前會見一次劉家財都不行了?
評點:就這樣的執法,還談什麼司法改革?
5、經辦接了電話(應該是指示),叫我下午二點半來會見!理由是現在有人預約了。
我說,你們也不帶這樣玩弄法律的,你們還要聽誰的指揮呀?
你說有人有預約了,你得給我拿個證據出來,別找這樣的藉口。
下午兩點半來會見,你們也得寫個字據給我。你們都能這樣的玩法了,我可不敢相信你們,下午我來了,你們又找個理由不給我見咋辦?
我說了一大堆,人家經辦也不太搭理。只是旁邊幾個提審的警察有聽見!
6、今天的開庭被安排在宜昌中院下屬的夷陵區(原郊縣),北京謝燕益和廣東吳魁明律師九點到了法院,法院要安檢,不給我們進。法官來了,也要我們安檢。我們拒絕!
二、吳魁明律師:劉家財山巔案之開庭
文章來源:新浪微博上的“@吳魁明律師”
2014年7月23日
劉家財山巔案(之十一):07.23的開庭進行了一整天。下午繼續的開庭,檢控方只是宣讀了一下證人證言。對辯護人證人和勘驗人員出庭作證的要求,法官沒有考慮,當庭駁回。
辯護律師吳魁明詢問了起訴書裡指控劉家財的言論和每一次行為的目的是什麼,有沒有意圖要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劉家財回答他的目的是要培養公民的權利意識,促進社會進步,根本沒有要顛覆國家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控方和法官從來沒有問及這個問題。只是控方曾誘導性的問劉家財有沒有終極目的?
謝燕益律師以擺脫奴役,走向自由為題,系統地發表了辯護意見。
劉家財在最後陳述里說,我沒有罪,我完全有信心在不久的將來等待歷史的審判!
三、附:湖北民主人士劉家財被控“煽顛”起訴書(圖組)
照片來源:博訊 作者:湖北市宜昌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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