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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再審,二月二龍抬頭! 2011-10-23 10:41:19
            李莊再審,二月二龍抬頭!

   李莊:雖然我們不同階級亦毫不相干;雖然我無比痛恨律師與法官的狼狽為奸;雖然你塗抹的飛揚跋扈更像個無惡不作的“黑律師”;雖然你百強老二身前背後絕非我等屁民敬重、支持;雖然你等之爭、之戰絕非正義與非正義那麼高尚;雖然你不過是權貴們弱肉強食、爭權奪利的絆腳石;雖然屁民一紙小文不可能制止“失控的權力”濫 殺 無辜,更因如此赤膊上陣犯忌諱、若麻煩,甚至付出代價。

   但是,“失控的權力”已經讓我等屁 民們忍無可忍;已經逼屁民們躲無可躲、藏無可藏。現在,就連“黃帝新裝”最後的一塊遮羞布也要扔掉;就連“我們是法治社會” 最後的一個看門狗-----“律師制度”也將名存實亡。唇亡齒寒啊!屁民們啊!咱們的“茅草屋”隨時隨地都會成為“失控的權力”口中肉、盤中餐啊!我們的屁頭隨時都可能被連開“五槍”啊!

 

“失控的權力”們:既然伸頭是“五槍”縮頭也是“五槍”,屁民寧願伸頭給你們!        

 

李莊!二月二再審不管結果如何,你都是勝利者!你將與“中國律師制度” 共存亡!

 

勝一:無意間,定會促進中國法治建設進程!

  百年來,中國人民鍥而不捨、流血犧牲,為追求一個公平正義法治社會的努力從來沒有停止、亦不會放棄。然而封建殘餘勢力---“失控的權力”的殘酷反撲更加變本加厲,已經從“莫須有”升級的“眨眼罪”、“ 無行為、無事實、無後果犯罪”。中國人民向法治社會邁進的每一步都曾有千千萬萬革命先烈付出血的代價,而你李莊的被捕正為這難得的又一步提供了契機。李莊案已經成為中國法治進步與倒退的標杆,此事必將在人民強大壓力下逼迫中國法治社會建設向前邁步。多年了,中國社會各個行業內部各自為戰、多有互相拆台、兔死狗烹,鮮有互相溝通、團結一心、一致對外的舉動。而你的牢獄之災讓養尊處優的大律師們突然明白:你的今天一定是他們的明天!抱團取暖、救李莊、救自己成為主旋律。不用多久刑法的第306一定會重新解釋或修改。李莊,你何其幸哉!

 

勝二:叫罵聲意外宣傳了法律、喚醒了民眾!

   雖然在五毛們的操縱、蠱惑、煽動下,貌似強大、來勢洶洶的“罵李莊派”空前絕後,甚至許多不明真相的人民也被裹挾其中。但是,恰恰是罵聲中人民學習了法律、剖析了律師的“猙獰面目”、認識到“失控權力”的可怕、無恥!恰恰是罵聲中人民開始反思自我、認識世界。這叫罵聲逾瘋狂、範圍逾廣,法治理念才可能逾深入人心、一定可喚醒更多的民眾一起來為法治社會添磚加瓦。而真理也是在這激烈的論戰中殺出重圍,才開始為人民所認知、認可!             李莊,你該謝謝罵你的所有人----包括五毛們!

勝三:你為國家、政府建立奇功,領導們驚覺“權力失控”可怕!

  多年來,白貓黑貓們統統都在摸着石頭過河、各個都去悶聲發大財。手中有權萬事皆安,沒有人曾經像毛主席那樣多次被“洋房子先生”、“失控的權力”們無恥掠奪、殘酷迫害。更沒有機會感受“失控的權力”的無恥、可怕,當然也沒有生命危險之憂。然而你李莊貿然捅開天大的窟窿,露出了一個:有些人不知道、有些人不敢知道、有些人不能知道、有些人裝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咱們的兄弟們使用權力已經失控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他們危害的不僅僅是幾個“我沒有犯法,你不敢開槍!”的屁民,而是兄弟們的“和諧社會”。領導們決不可能讓“失控的權力”瘋狂肆虐,穩定大局需要當機立斷!

         我想,政府為此應該發你個大大的“驚醒夢中人獎”!  

 

勝四: 你李莊坐監獄回報率很高的,普通人望塵莫及!  

   李莊,你雖然搞了個全國律師百強老二;和那個什麼全國公訴人十佳相比還勉強;可我等屁民不相信你們“貓膩”加“嫖娼”的玩意。但是,從今往後你可牛了!顧客盈門、高朋滿座是免不了的,大年初一也得看案子,把錢藏好了再回家!

   李莊,你以後可以橫着走。公檢法司精英聯合辦案,都!!!!!,還是繞開你吧!

   李莊,全國的律師都該給你發獎金。你公然揭露了另一個秘密:中國的公檢法司精英都不如律師懂法、更不如律師守法。屁民們大受教育,以後有錢還是送給律師比送法官保險!

 

勝五:公檢法司、各媒體還有五毛兄弟們辛苦了,李莊就不再得理不饒人了!

 

 

              二月二龍抬頭! 送給李莊案和關心李莊案的朋友們!

                                             馬志傑


 

 附刑法306條內容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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