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cello no.1 70的博客  
***888  
https://blog.creaders.net/u/5872/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项观奇 : 庭长,请且慢宣判 2012-08-13 00:23:40


                                             庭长,请且慢宣判
8月9日的开庭的情况告诉我们,就现在已经获得的、公布的材料而言,新华社说谷开来杀人“证据确实、充分”,是不符合事实的,因而是错误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择日宣判”,就会判下一个错案。所以,我在此郑重向庭长建议:请且慢宣判。我知道,庭长并不一定有这样大的权力,那就说给领导一切的“党”听吧。

8月9日开庭所提供的材料疑点太多,在这种材料的基础上,下结论说,海伍德就是谷开来杀死的,肯定会发生错误。

在我看来,8月9日审判,庭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拒绝了辩护律师关于“杀人未遂”的辩护。而就现在的材料看,很可能正是发生了谷开来“杀人未遂”的现象。

海伍德是死了,但不一定就是谷开来杀死的,还有另外的可能,一是饮酒过量,二是另有他人。

我在10日的《海伍德绝非谷开来用鼠药所害》一文中,已经鲜明地提出这个要害问题,希望引起英明的领导们的重视。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亮的。群众已经提出很多很有价值的质疑。我看有道理的不少,这应该为法官所重视。互连网就像一个大法庭,网民就像陪审员,黑箱作业已经办不到,还是要尊重群众的智慧,尊重铁的事实。

不要以为谷开来已经承认自己杀了人,就可以断定海伍德死于谷开来之手。天下的怪事多多,仔细分析,怪事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这次,也是这样。

谷开来有杀人的动机,却没有杀人的本事,结果是杀而不死。后来死了,死于他因。

要认定谷开来确实杀死了海伍德,我这个刑侦外行也会想到,你至少要有这样一些证据。

1、你要有确证证明谷开来手里的毒药含有氰化物、并具有杀人的性能,而不是假毒药。

2、你还要证明谷开来实际操作的杀人过程达到了杀死海伍德的目的。

3、你还要有证据证明海伍德确实死于这种性能的毒药的毒杀。

但是,现在法庭没有作到这些。三项,没有一项有确切的证据。

而可疑之点,很多。

1、呕吐物中发现氰化物离子,而呕吐物,恰恰是谷开来们灌药之前吐出的东西。这就奇了,发人深思。

2、王立军第二天就知道了此事,何以没有立即公开处理?他为什么偷做录音?而正是在这个时间里,有人进入房间,窗外草地有脚印,海伍德的身体发生移动,这不是见鬼了吗?鬼是何人所变?

3、最初的两次血样化验证明,海伍德不是死于氰化物中毒,这可是当时的事实。现在,以呕吐物中有氰化物离子就说海伍德死于氰化物中毒,哪个结论更可靠?

广大网友提出的疑点还更多,至于毒杀之外的一些情理的分析更多,希望能够得道法庭、庭长、党的领导的重视。

在我看来,整个犯罪、犯错过程,就是由一名奸贼王立军所导演。从谷开来到我们的党的领导,都是上当受骗者。谷开来已经觉悟,痛斥王立军“太阴险了”,不知党的领导是否也认识到了这一点。王立军迎合了一些人急于倒薄的主观愿望,这是王立军得逞于一时的根本原因。王立军的“立功表现”,就是把党的某些领导人拉下水,充当倒薄的打手。王立军暂时实现了自己的奸计,但是,识破这个奸计,弄清罪恶的祸首,已经为期不远。人民群众从来是真正的英雄。

王立军跑不了。

2012。8。12

浏览(486) (2)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cello no.1 70
注册日期: 2012-01-27
访问总量: 26,782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野火:薄的共富非均富,混淆者用
· 什锦八宝饭,滚你妈的蛋
· 吁请重审“薄熙来案”
· 入冬有感
· 一份民众最热切盼望的改革清单
· 高 寒 : 牢记乃父遗训,务请刀
· 光明网,黑暗心
分类目录
【copy】
· 野火:薄的共富非均富,混淆者用
· 什锦八宝饭,滚你妈的蛋
· 吁请重审“薄熙来案”
· 入冬有感
· 一份民众最热切盼望的改革清单
· 高 寒 : 牢记乃父遗训,务请刀
· 光明网,黑暗心
· 晋源泉: 信仰毛泽东就是崇拜
· 尼尔•伍德真是死于氰
· 项观奇 : 庭长,请且慢宣判
存档目录
2013-04-19 - 2013-04-19
2012-11-05 - 2012-11-16
2012-10-02 - 2012-10-24
2012-09-22 - 2012-09-22
2012-08-13 - 2012-08-13
2012-07-12 - 2012-07-27
2012-06-30 - 2012-06-30
2012-05-08 - 2012-05-29
2012-04-15 - 2012-04-19
2012-03-10 - 2012-03-22
2012-02-10 - 2012-02-10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