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宣告:“中國人民解放軍一定要解放包括西藏、內蒙、海南在內的中國領土。”11949年11月2日,西藏政府致函毛澤東(時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表示希望進行會談。派遣了孜本夏嘎巴、孜江堪窮·土登嘉波二人為代表。兩位代表在香港簽證時,獲得北京政府的通知:即將到任的中國駐印度德裏大使將與他們會談。北京方面代表聲明:“西藏的國防由中央政府負責,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承認上述條件後,代表們為了作出決定可以前往北京。”西藏政府表示無法接受,由此,和談未能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