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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MD |
2012-07-24 04: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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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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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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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8:5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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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连山兄,这却如何是好?风花雪月的咱玩不下去了,这道论点政争消遣消遣又到处都是风刀霜剑。说实话,俺倒是真想退出这万维网。天天赖在里怪累人。可有时候有心痒痒,下不了决心。难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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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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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8: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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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大姐,
这个多脑残也好意思说是个讲道理不先讲粗话的? 看这厮,当初,我为了劝PUMBAA不要写小说骂老穆,就被她无端谩骂。
她的逻辑很清楚:
1 她就骂我当时这个从来就没有骂过她的人 2 不怀好意鼓动PUMBAA写小说骂老穆,她可以在旁边看戏 =====================================================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06-18 07:09:26 呵呵,这连山又是哪个白痴脑残的马甲,夹七缠八,连话都说不清楚的一个文盲也跑来现世,滚远点,别妨碍老子看戏。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07-24 16:22:50 花见草,您不知道,俺不仅是个不分左右的人,而且还从不认可分左右的说法!
在俺眼里只分讲道理的正常人,和不讲道理的痞子。我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你不讲粗话脏话,我和你说话讲过粗话脏话没有? 这一点你的好朋友绿岛君应该也可以作证,我和他争论有过粗话脏话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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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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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8:2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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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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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8: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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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大姐,
再让你解一下她的逻辑,她是发誓了要退出万维的,现在还赖着不走! 还一边说碰到的中国人中愚昧的太多,逻辑差的也太多?
-------------------------------------------------------- (那就是我错了,我从此退出万维,不再发言就是了。)
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留言时间:2012-04-02 10:55:27 哈哈,今天在上班,回复不太方便,简单说两句。
先谢谢牧羊兄,医兄,大姐pumbaa,打红唱黑小兄弟,呵呵,你们给这位随笔博的答疑已经清楚不过,可惜他这派人,实在无法达到那个思想境界,这也是我常说的包括我赞同吾丁的一个观点,碰到的中国人中愚昧的太多。
。。。。。
没想到那位方鲲鹏博居然能翻出我认识冠云之前的文字,佩服,是我输了。很简单,冠云既然说过信耶稣,那就是我错了,我从此退出万维,不再发言就是了。谢谢我所有的好朋友,坚持在华人中传播你们的理念和价值观,希望我们的后代能有一天向世界输出中国人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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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连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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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8: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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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大姐, 你怎么跟她又搞上来,她早就被证明举有牌坊无数的婊子!
作者:abcd5678 留言时间:2012-06-24 20:57:03 账户名称 用户昵称 类型
cb2fanh 凡平 博客 tomcat_2012 俺是凡平 博客 cb2fanh 凡平 论坛 tomcat2012 多瑙河畔-凡平 论坛 tomcat_2012 俺是凡平 论坛
作者:abcd5678 留言时间:2012-06-24 21:05:14 查找某人的注册名 新开一个博客--控制面板--黑名单--输入用户昵称--屏蔽--显示
作者:连山 留言时间:2012-06-24 21:12:28 楼上, good job!
这婊子还能立这么多的牌坊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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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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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8: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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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兄:谢谢惠顾。咱这人简单,就是不欲见对女性动粗,仅此而已。“奉承”的活,咱到是不多干。蒙您夸奖,俺自己水平不高,倒是能大致识得各家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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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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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7:5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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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平君:咱投降,俺是被您的逻辑绕的越来越糊涂。谁叫咱不住康德、黑格尔家附近呢,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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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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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7:4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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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平说”对女士脏话连篇,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但别忘了你的忠实朋友叉二,那对女士的脏话是万维数一数二的。看它当年与月弯儿的一段公案就明了,没有脏话,它一天也活不下去。
花大姐是有些正义感,也有鉴赏水平,也知道这网络各家的功底,但妇人心肠太重。记得刚来时替伊萍报不平,我就觉得好笑,她(?)能看得上你的奉承吗?果不其然,不久就有报应。现在又给识字大妈站台,这叫执迷不悟。一般说,好男不与女斗,有点道理。但网络虚幻,又不验明正身,谁知道男女。特别一些在女人名义下干的比男人还男人的事,譬如那位识字大妈关于枪械的文章,那还需把她(?)当女人看?
网上无法判断性别,不存在女士优先,只能看他(她)文章的味道下笔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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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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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6:4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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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平老兄又在弯弯绕只有他自己才会想去搞明白的“逻辑”了?
没事,你凡平老兄的“学习和纠错的能力”超强,你就在那“多恼河畔”不停自打嘴巴。朕说过不会劝你,不妨碍你老兄继续”学习和纠错”了哈。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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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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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5:5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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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吧,花见草,再给你一些靠谱的类比,省得你瞎动脑筋。
1。汪精卫卖国。yes or no 2。汪精卫很有才华。yes or no
有人会说,我欣赏汪精卫这种卖国贼的才华,我欣赏老毛这种魔头诗词的才华,我欣赏围攻欺负女人的痞子的才华。。。。。。
1。希特勒是恶魔。yes or no 2。希特勒治理国家搞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很有成就。yes or no
德国人会说,希特勒见鬼去吧。
大部分德国人N年前明白的逻辑,大部分中国人死也搞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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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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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3: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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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党奴,
你围攻女人是你近来惯用的招式,我以前也没先想到你这么无耻啊,呵呵。不是谁都像你一样是专职的白痴五毛,一成不变的哈哈哈哈。正常人都有学习和纠错的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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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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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5 12:5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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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见草,
先回答你的问题。
"咱一直说对人对己方标准要一致。如果您能得出那样的结论,那咱就请问了:
如果您有一个孩子,say a teenage boy,这孩子很优秀,学习成绩很好,很有才华。
问题1:您欣赏他的才华是否属实? yes or no
问题2:孩子打群架了是否属实? yes or no
这是没得选择的“yes”吧?"
不是。你的这两个问题不像我问你的问题只有yes or no两种选择,因为已经有事实摆放在那里。
你的问题可以有多种选择甚至没有选择,给你一个既不yes也不no的选择吧:
如果孩子才华不够,我作为父亲的爱是没有任何疑问的yes,但是欣赏就不见得是没得选择的yes。
明白了吧,你举的例子又体现了您一贯的一团浆糊,牛头不对马嘴。 *********************************************************
再告诉你正确答案:
1。围攻欺负女人是否属实? yes 2。您欣赏他们的才华是否属实? yes
"但俺得不出您的结论:等于“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
您得不出这个结论,是因为您只会死读书扣字眼,就像无法理解蛔虫妈妈的"祖国"的含义。
加上一个默认的定惯词"这种..的人",1+2得出的结论是:
欣赏他们"这种"围攻欺负女人"的人"的才华
yes or no? 这个选择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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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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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9: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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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俺这等雅不过您俗不过您的山野小民,您还是高抬贵手留条活路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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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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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9: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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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MM:谢谢夸奖,惭愧!咱这就是码码字,换种方式娱乐娱乐自己和大家,让您见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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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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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9: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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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您这得禅宗嫡传的,可苦了跟您掐架的兄弟姐妹们勒!
大部分人雅不过您,俗不过您,您还让别人活不活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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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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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9: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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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草老兄,
“能雅就不俗” 了还怎么雅俗共赏?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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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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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9: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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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大侠以诗赔罪,风雅得很。博客也风雅,不少优美诗句。喝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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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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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9:2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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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您老好,欢迎您老光临寒舍。您老能不能“能雅就不俗”呀?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冤家宜解不宜结,得饶人处且饶人。
咱往后也不劝了,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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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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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9: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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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朕在上面用凡平老兄自己的逻辑证实了凡平老兄很支持朕“围攻欺负女人”的事实。如果凡平老兄对他自己这个逻辑不服,尽管多打他自己嘴巴。朕一定不劝架。
话说回来,这万维博客也只是个网上匿名论坛,都是马甲,哪来的“男女”? 所以你看朕平时对大多数马甲,管你是男是女,都一律以“老兄”相称,
难道只要你说你不是男的,朕就不能骂你了?那么朕说朕不是五毛,是你家皇上,你们怎么都不信?
花草老兄还是别劝了,依朕的看法,还是各骂各的,你老兄劝也没用。真的。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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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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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8: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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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就用凡平老兄自己的“逻辑”
“作者:凡平 留言时间:2011-12-12 22:37:31 老穆兄,在万维上和你斗口最多,到最后却从心里引为知心,虽然我的学识与你相差千里。”
“好,先请您回答两个问题: 1。围攻欺负女人是否属实? yes or no 2。您欣赏他们的才华是否属实? yes or no
如果你的理解能力没有问题的话,你应该自己得出"1+2"等于"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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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凡平对自己的上述“逻辑”的理解能力没有问题的话,他应该自己得出"1+2" 等于 "凡平欣赏老穆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
凡平老兄,你说你自己的逻辑对不对?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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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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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6:5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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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兄,Elwyen大侠,没事。来得都是客,一视同仁。
凡平君:我很无能,做不到“劝架有效”,很惭愧。只是咱的标准一致,在老穆皇上地头上也是那么劝他的。“立场鲜明地反对你认为无理的事情”,难道要骂人才叫“立场鲜明”呀?央求别人立地成佛不是“立场鲜明”呀?骂人不是咱的习惯。如果非要跟哪一方观点一致才叫“立场鲜明”,那还用“劝架”吗?那不是帮架吗?是么?
咱当年无心向学,形式逻辑学得不好。今日当着您这在多瑙河畔得康德、黑格尔之风的兄台,咱就斗胆回答并请问:
1。围攻欺负女人是否属实? yes 2。您欣赏他们的才华是否属实? yes
但俺得不出您的结论:等于“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
咱一直说对人对己方标准要一致。如果您能得出那样的结论,那咱就请问了:
如果您有一个孩子,say a teenage boy,这孩子很优秀,学习成绩很好,很有才华。
问题1:您欣赏他的才华是否属实? yes or no
我想作为父亲您不会说“ no”吧?所以是“yes”;
A boy is a boy,有一天孩子在放学的路上 for whatever reason 跟人打了一次群架。
问题1:孩子打群架了是否属实? yes or no
这是没得选择的“yes”吧?
依凡平君同样的形式逻辑,您能得出您自己作为父亲“欣赏他打群架的才华”的结 论吗?Again,咱得不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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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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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5:2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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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wyen,
花见草如果能够劝架有效,今天我也不会在这里啰嗦半句。劝架不是这么劝的,而是应该像你在马黑和芹泥博那里,立场鲜明地反对你认为无理的事情。
绿岛君,你又来了,呵呵,我的逻辑很简单,如果你和花见草自问从不到其他博主那里打过嘴仗,或者花见草现在对我下逐客令,我立刻闭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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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wy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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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5: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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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侠和MM,我的哈密瓜实在挂不住,要砸下来啦。 绿兄说得对,诗人们正诗兴打发,还是欣赏要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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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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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5: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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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见草, 应该谢谢您自己不讲粗话脏话,当然您是女士,即使您讲粗话脏话,根据我的习惯,我只对男痞子流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
您问我,“你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兄台不知何以得出如此结论?
好,先请您回答两个问题: 1。围攻欺负女人是否属实? yes or no 2。您欣赏他们的才华是否属实? yes or no
如果你的理解能力没有问题的话,你应该自己得出"1+2"等于"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
"另外想顺便问兄台一句,俺猜兄台现居德国,可不可以请问兄台的“祖国”在哪里?如果不是中国大陆,Never mind。"
我知道您无法理解上面笑话里蛔虫妈妈说的"祖国"的含义,因为你读书大概不会联系上下文以及文字的语境,所以你读不出真实的含义。笑话里的“祖国”和您理解的祖国有语境的区别,不可以Never mi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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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wy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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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5: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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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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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4: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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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平君:谢谢您对俺不讲粗话脏话。“你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兄台不知何以得出如此结论?
咱总共就在识字MM哪里说过四句话:
“皇上陛下,您跟一个姑娘家的过不去,何苦呢?找小狼打架去不更痛快吗?”
“皇上陛下,说句话您别生气,可以就事论事批驳彼此的观点,这种难听的话何苦呢?你跟小狼骂来骂去,咱不打扰你们的痛快。对人姑娘家的,能不能高抬贵手?再说,逍遥津也在,两大爷们胜之不武,好说不好听啊。陛下三思!”
“逍遥津兄台,如果您不嫌弃,要不哪天姥姥我给您写首诗赔罪,您和皇上就别骂人姑娘家的?吵架归吵架,骂人就没必要吗”
“皇上,逍遥津兄台:咱跟识字姑娘也吵过架,但不必对骂。很多时候,您说的话明明有道理,可全被部分不文明的用词把道理给埋没掉了。痛快您倒是痛快了,但适得其反。换个方式也许事半功倍?依您两位肚里的经纶要是只论理不骂人,这破万维网里也许对手不多,何必自降身价?”
不知哪一句让您认为咱“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愿闻其详!
另外想顺便问兄台一句,俺猜兄台现居德国,可不可以请问兄台的“祖国”在哪里?如果不是中国大陆,Never mi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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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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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4: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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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见草,您不知道,俺不仅是个不分左右的人,而且还从不认可分左右的说法!
在俺眼里只分讲道理的正常人,和不讲道理的痞子。我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你不讲粗话脏话,我和你说话讲过粗话脏话没有? 这一点你的好朋友绿岛君应该也可以作证,我和他争论有过粗话脏话没有?
尤其对女士脏话连篇,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你喜爱的几位恰恰是这方面的高手,你欣赏他们围攻欺负女人的才华,我泼点冷水,就这么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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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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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3: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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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平君:您知道俺是个不分左右的人。咱历来不欣赏自己或别人用粗俗字眼、侮辱性字眼,尤其对女士们,以及对己方他方标准不一。
就事论事,如果大家都不说脏话不骂人,在文史方面咱比那两位差得远,恐怕您也未必是对手。
再说,您跟他们对骂起来时,粗俗字眼也不少见,何苦呢?正人先正己。兄台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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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瑙河畔-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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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3:2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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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逍遥兄和他的老穆大皇兄两位,(文史)内功深厚,出手刀横力沉,本来很多架可以掐得、赢得轻松轻松自如,却非得拿些个玩世不恭的粗俗字眼障人眼法。岂不可惜?"
呵呵,在花见草眼里,皇上的逍遥巾新衣真绚丽,在我的眼里,看到那几个对识字博胡搅蛮缠的白痴文盲,就想起那个蛔虫故事,
"蛔虫妈妈带着蛔虫儿子从屁眼儿里钻出来,蛔虫儿子一看外边的世界鸟语花香阳光明媚,兴奋异常,跟蛔虫妈妈说:妈妈,这外边的世界多么美好啊!我从来不知道这世界如此美妙。为什么我们要待在原来那个又臭又脏的世界里呢?
蛔虫妈妈正色道:那是我们的祖国!"
呵呵,头还钻在屁眼里身子在屁眼外乱扭的蛔虫,简直太形象了,呵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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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见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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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7-24 13:1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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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兄台:多谢您雅量。本来俺这脖子上今日围了一块钢圈,这下可以喘口气了,谢兄台不杀之恩。
“小学老师对不起俺”,好欣赏兄台的幽默风趣,这才是真正的逍遥津上玉龙飞。Elwyen大侠,看到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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