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談公理思想的意義 古希臘的哲學家,代表着人類作為一個集體,其理性認識開始覺醒。此後二千年, 都是人類理性認識成熟的過程。古希臘先賢們給人類留下的一個重要發現,就是公 理體系的思想。 公理體系,也叫形式系統,最少可以追溯來源到柏拉圖的著名思想,“形式”。柏 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形式(Form)”。因為只有形式才是不變和永恆的。認識 真理,在柏拉圖看來,就是“從無可置疑的前提中,發掘出潛在和蘊含的命題”。 從這個意義上看,學習就是回憶。所以學習的方法,在柏拉圖看來,就是啟發。(有 點象中國的“學而始習知”)。 比柏拉圖晚了一個世紀以後的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德,將柏拉圖的這個思想發展到 幾何學中,創立了公理系統。所以現在我們稱他為“幾何學之父”。公理體系,也 叫“形式化體系”,是“從明確清晰的公理中,通過規則,達到導出定理”的過程。 這個方法主要用在數學,幾何,數理邏輯方面。因為公理的選擇必須明確無疑,定 義準確,這樣才能保證定理的正確性。後來的數學家,在歐幾里德公理系統的啟發 下,將其第五公設作相反推導,得出了“非歐幾何學”。此類例子,說明了邏輯推 理的重要作用。 沿着推理的思路走下去,就自然會想到能否將所有的能夠形式化的數學,符號邏輯 等,全部由公理系統完成 - 這就是偉大的“希爾伯特計劃”。遺憾的是,悖論產生 了。悖論告訴我們,任何可以形式化的公理體系都不是完備的,都必定是有限的。 其實,悖論的意義還不至如此。公理體系的有限性,更深一步,意味着邏輯或理性 的有限性。可以準確定義的規則,如果自身不是完備的,更不能用來囊括一切其他 領域。難怪愛因思坦認為,新發現沒有邏輯規律可循。人類的認識能力又受到新的 挑戰。 公理系統的思想,可以說是在人類理性的認識史上走到了自己的盡頭。但它的歷史 地位,永遠證明了自己是人類認識成熟過程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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