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悖论”还是“语言悖论”? 我发觉我犯了一个欧洲加速器中心领导同志常犯的错误。 这个错误是:公布成果太早,以至后来不得不宣布收回。我们的心理可能都一样, 怕别人抢先发表。欧洲怕老美抢了头功;我怕星辰和冠云这些理工科大腕,抢在我 前头发表了同样的研究成果。常言讲,英雄所见略同,这样如有成果,“出炉时间”也略 同。不得不提防啊。 我刚刚昨天宣布了中国第“五大发明”,“思维悖论”,的发现,就发现出了问题。 严格地讲,应该是“语言悖论”,而不是“思维悖论”。 悖论的原因,直接出在语言上。语言是思维的范例,按照范例哲学。所以,如果出 现悖论,应该是定义在形式,符号上出的问题。而思维本身,是不应该出问题的。 因为思维,按照范例哲学,是一个绝对/上帝的缩影。所以思维本身是不会产生范例 的。悖论的产生,按照哥得尔“不完备定理”,是形式化中的问题,也就是定义本 身的问题。公理系统,符号系统,数学系统,逻辑系统,等任何形式化的系统,用 这个定理,都可以证明是不完备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形式化系统的不完备性,是否意味着其他种类的系统,也是不完 备的?我们的世界,还有没有属于自己独立的物质系统,本身是完备的,或者还没 有被证明是不完备的? 我更关心的是社会系统,是人文教授充斥的地方,看出悖论对社会工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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