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bunny2的博客
  如果我不能主持正義,我至少不畏懼探索真理
網絡日誌正文
“羅素悖論”的範例哲學回答 2012-08-26 06:56:50
“羅素悖論”的範例哲學回答

從英國哲學家,數學家羅素,20世紀初發現“最大集悖論”,或稱“理髮師悖論”
以來,一百多年過去了。

科學史上後來稱這個悖論為“羅素悖論”,以紀念羅素的工作。從那以後,很多數
學家和哲學家都試圖解決這個悖論提出的問題。但他們的解決方法,其本質都是
“繞道行駛”(參見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相關條目)。或用我對
萬維網友的戲言,叫“陀鳥戰術”。羅素悖論,好象通往一個旅遊聖地山路上的
“一泡牛屎”:臭氣熏天,還令人奈何不得。提醒遊人的牌子上寫着:請行人車輛
一律繞行。

按照現代科學哲學的觀點,任何一種新的科學體系,如果不能對以前的科學難題提
出解決辦法,則不可能建立一個新的科學體系("Paradigm")。就不會有舊的科學體
系向新的科學體系的根本轉移,如相對論對經典力學的取代。因而也不會有“科學
革命”的發生。科學的歷史是如此,哲學的歷史也是如此。

範例哲學如何解釋羅素悖論?範例哲學是否也採取“繞着走”的方法,像其他人試
圖解決的結果一樣?這是考驗範例哲學是否自身能夠站住腳的例子之一。那麼範例
哲學如何回答羅素悖論的問題呢?

我們知道,從範例哲學的角度看,思維本質是絕對/無限的。作為人類思維內容的語
言,本身又是“思維的範例”。思維的本質,必然也要體現在語言範例之中,既語
言也必然包含“絕對/無限”的性質。

明白了這個道理,再來看語言與邏輯的關係。邏輯的本質,是應用與任何“有限范
例的集“內。也就是說,邏輯關係,是語言的一個“子集”:所有邏輯關係,屬於
語言範圍;而語言本身超出邏輯的範圍。任何邏輯表達,必然是語言/符號形式;而
一切語言表達,卻不都是邏輯形式。

用哲學語言分析的思想來看 - 雖然羅素和福雷格本身都是語言分析的領軍人物 - 
數學上這個“集”,意味着潛在的“限制”概念。既,我們只能在可以“例舉”的
事物中,才能應用“集”的概念。你一定會問,那“無限集合”呢?數學上的“無
限的集”,指的是“數不完”的事物。與“數不完”類似的另一概念,“不可數”,
也“悄悄地”潛伏在“無限集”的概念之下。

當羅素和福雷格在研究數學的基礎時,他們沒有發現“集”這個概念,存在這個區
別,既,“不可數”和“數不完”的不同。他們籠統的將“集”的概念應用到一切
事物,將一切事物都看成“數不完”。而不知道世界上有些事物是根本“不可數”。
也就是說,“集”的概念,不可以用到“無限事物”上:因為集的定義,就是以
“可列舉”,為基礎。

所以說,羅素和福雷格,為什麼不能解釋羅素悖論,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哲學上“本
體意義”的世界,不同於“現象界可逐一列舉事物”的世界。他們將“不可列舉的
集”的概念,應用到“不可數/列舉”的一切事物上:所以,他們是犯了“範疇混淆”
的錯誤。“最大集”,是“最大可列舉事物的集”,而不能說“最大的不可列舉事
物的集”。當然也不包括這樣一個不存在的“集”。自然界本身並沒有“悖論”,
否則,自然界就不存在了。是人類錯誤理解語言的功能,所以才造成了悖論。用本
體論的概念來說,這兩個概念混淆的錯誤,在於不懂“存在C”和“存在S”的區別
(請看“黑格爾為什麼困難”一文),所造成的:將“存在S”混同與“存在C”了。


當然不可苟求於前人理解範例哲學了(如果他們能穿越時空,像我二師兄那樣)。所
以他們看不到思維與語言的根本性質是什麼,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


瀏覽(930) (0) 評論(7)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Rabbit 留言時間:2012-08-26 08:50:08
OK,老弟,

做一個判斷,既,”你鄙視“,然後拋到”護城河“之外,無法入門檻討論! - 這是我在談”認知體系“總結過的戰法啊(大師兄認為是”公雞“他的)。

那就介紹點胡的觀點吧?我對其人一無所知,抱歉!
回復 | 0
作者:老幾 留言時間:2012-08-26 08:40:40
胡中華的觀點其實是非常典型的東方思維,你在鄙視的同時要考慮其合理性,否則不可能延續上千年。

我對你的問題目前還沒有系統思考過。 但你對語言的局限缺乏起碼認識,無法交流。主要是我沒法用嚴格的哲學語言表達的。
回復 | 0
作者:Rabbit 留言時間:2012-08-26 08:37:08
gmuoruo, 首先歡迎再次來訪!

“範例哲學的要點是什麼?能非醬缸地間要概括麼?“

-- 我試試,但我可能不懂什麼是”範例哲學“。

別奇怪,當一個思想變成文字以後,就出了作者能控制的範圍:它如果是真的,就是有生命的,就會長大的,如《紅樓夢》。曹雪芹不如我們的紅樓專家懂紅樓夢。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OK,總結範例哲學?

1 範例哲學是研究”絕對“的學問,既,形而上學的一部分,所以也叫”絕學“。範例哲學重在研究“存在C"和”存在S“的關係。

2 範例哲學認為世界一切物質都是範例。

3 範例哲學同時認為,語言還是思維的範例。

4 範例哲學認為,思維具有無限/絕對的性質,如同“範例原型”。

5 範例原型,等同於普通人所理解的上帝。

6 範例的英譯是”Instance".

看看是否明白簡單?

再談
回復 | 0
作者:Rabbit 留言時間:2012-08-26 08:20:50
福雷格有這麼一個思想,我可以總結為,“語言是思維深入的腳手架”。既,無論我們要達到什麼邏輯結果或推論,我們必須依賴語言(符號),思維從能前行。

這也是中國人歷史上思維薄弱的原因,所以沒有深刻的邏輯和數學及哲學建樹的歷史原因了。方塊字太困難,不利於符號化,所以不可能抽象思維和普遍化。這也是“勾股定理”和“畢達哥拉斯定理”的歷史意義的區別。
回復 | 0
作者:gmuoruo 留言時間:2012-08-26 08:20:13
“範例哲學“究竟怎麼回答”羅素悖論”的?
對不住,沒看樓主以前的文章。“範例哲學的“要點是什麼?能非醬缸地間要概括麼?
回復 | 0
作者:Rabbit 留言時間:2012-08-26 08:13:51
老弟,
您應該寫一篇題為“語言的界限”的文章?我是認真說的,系統地談談你的觀點。我覺得你說的真可能有些道理呢。
回復 | 0
作者:老幾 留言時間:2012-08-26 08:06:45
“思維的本質,必然也要體現在語言範例之中,既語言也必然包含“絕對/無限”的性質。”
兔子過分強調和誇大語言的作用,犯了和北大胡中華完全相反的錯誤。胡是過分輕視語言的作用,性質更惡劣一點。
回復 | 0
我的名片
bunny2
註冊日期: 2012-05-16
訪問總量: 827,69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什麼是中共面臨的關鍵問題?
· 川普只要見習近平美國就輸了
· 美國是否還有回天之力?
· 豬會這麼壞嗎?
· 川主席語錄: 一切反動派終究一家
· 中國老人又攤上事兒
· 國內格言集錦
友好鏈接
· hare:hare的博客
· Rabbit:Stinger 的博客
· microsoftbug:microsoftbug的博
· InstanceTV:InstanceTV的博客
· Madhatter:English_only的博客
分類目錄
【公告】
· 範例絕學:再談AI和計算機
· 《中國現代哲學家學會》:1000000
· 關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計劃訪美給
· 【砸鍋賣鐵也要回!】-“兔子窩豪
· 回收《論範例》啟事
· 《現代哲學研究會》
· 【《論範例》您看的如何了?】
· 告《論範例》讀者書
· 關於《論範例》付款的說明
· 【《論範例》出版】
【現場直播室】
· 汪洋準備上- 帶領中國進入現代世
· 中國的天快“亮”了 - 現場直播
· 下講提綱:人類文明開始的大爆炸
· 西哲理性傳統系列講座(2)
· 全家死光
· 黨號召:掀起一場偉大的“天橋上釣
【隨想】
· 什麼是中共面臨的關鍵問題?
· 川普只要見習近平美國就輸了
· 美國是否還有回天之力?
· 豬會這麼壞嗎?
· 川主席語錄: 一切反動派終究一家
· 中國老人又攤上事兒
· 國內格言集錦
· 毛澤東是如何冒充理論家的
· 轉:專制與謊言
· 海歸博士夫妻回國後悔:在國內生
存檔目錄
2018-10-01 - 2018-10-24
2018-09-02 - 2018-09-28
2018-08-01 - 2018-08-26
2018-07-04 - 2018-07-30
2018-06-03 - 2018-06-28
2018-05-01 - 2018-05-28
2018-04-06 - 2018-04-28
2018-03-03 - 2018-03-23
2018-02-01 - 2018-02-25
2018-01-07 - 2018-01-15
2017-12-10 - 2017-12-25
2017-11-07 - 2017-11-07
2017-10-30 - 2017-10-30
2017-03-11 - 2017-03-11
2016-11-05 - 2016-11-29
2016-10-29 - 2016-10-29
2016-04-03 - 2016-04-13
2016-03-29 - 2016-03-30
2015-10-01 - 2015-10-07
2015-09-03 - 2015-09-23
2015-08-01 - 2015-08-31
2015-07-02 - 2015-07-30
2015-06-15 - 2015-06-21
2015-03-05 - 2015-03-05
2015-02-15 - 2015-02-22
2015-01-04 - 2015-01-18
2014-12-07 - 2014-12-28
2014-11-2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31
2014-09-20 - 2014-09-29
2014-08-01 - 2014-08-21
2014-07-04 - 2014-07-27
2014-06-01 - 2014-06-28
2014-05-04 - 2014-05-26
2014-04-27 - 2014-04-27
2014-03-02 - 2014-03-29
2014-02-01 - 2014-02-22
2014-01-02 - 2014-01-25
2013-12-01 - 2013-12-21
2013-11-04 - 2013-11-30
2013-10-03 - 2013-10-26
2013-09-01 - 2013-09-29
2013-08-02 - 2013-08-29
2013-07-03 - 2013-07-27
2013-06-02 - 2013-06-20
2013-05-01 - 2013-05-26
2013-04-02 - 2013-04-27
2013-03-16 - 2013-03-29
2013-02-05 - 2013-02-28
2013-01-01 - 2013-01-31
2012-12-01 - 2012-12-30
2012-11-01 - 2012-11-28
2012-10-03 - 2012-10-31
2012-09-01 - 2012-09-28
2012-08-01 - 2012-08-29
2012-07-03 - 2012-07-31
2012-06-05 - 2012-06-29
2012-05-15 - 2012-05-27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