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的起点
我写了几篇着重介绍范例本体论,绝对概念,的网文,引起了一些有兴趣的朋友参加讨论。我感谢大家对哲学的兴趣,因为哲学在西方是探求真理,探求真理是人类最神圣的活动,本不该分东西。如同我们中国,如果老子说了“道之道非常道”之后,没有人再深入研究到底“道”是什么,怎样达到共识,怎样发展,那么二千年后还是六个字,就基本等于白说,与西方思想家比较起来,简直不值一提(仅亚里士多德个人就写了三百多万字)。但我需要指出,我感觉绝对的观念对大家还是有理解困难的。实际上,是相当的困难。我感觉我自己还没有将这个概念使其他人懂得(好像只有中军网友提到绝对和上帝概念的是有区别的)。所以我必须要再次甚至反复讲这个概念,直到有人懂了或我去见我的绝对了才能停止。
让我再重复一次关于哲学的上帝和神学中上帝的区别。哲学,首先是一种精神,一种孜孜不倦的追求精神。这就包含置疑,批评,验证,反思,采用逻辑理性的手段等。以往的大哲学家们提到上帝时,有点像自然科学家,仅仅作为一个“逻辑起点”,既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在此之后,理论系统中是不容许再出现上帝的字眼,而要严格遵循逻辑或理性的方法来推演。所以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是基本认为上帝在给予了我们的世界的一切之后(或物质对自然科学家),基本就“撒手不管”了,然后就是哲学体系的天下,或数学/物理学规律的天下。否则,我们就混淆了各个学科的区别和严密性。当然,这些规定不是主观的规定,不是哲学家或科学家自己情愿这样作与否,而是哲学和自然科学本身的规范,“paradigm(Thomas Kuhn)”,所决定的。就范例哲学本身来说,我挪掉了最后这一哲学/自然科学所假定的出发时和神学,这一“交汇点”,既世界开始前的上帝,而代之于“绝对的绝对”,这个概念。可以说,范例是企图用完全系统的理论体系,从头至尾完整地使人可以信服地解释,人对“世界一切”的认识过程。当然,范例是否能达到这个目的,既不是作为作者说了算,甚至也不是当下的大众和哲学家们说了算,只能是由历史说了算。叔本华一生坎坷,直到老年残烛之际才被世人认识。他讲述自己的心酸经历时说过:“真理可以等待,因为真理的寿命很长”。爱因思坦在英国伯爵亨亭顿没有出发去北非探测相对论公式预测的水星光线弯曲前就说,“这个公式是如此美丽上帝是不会错的”。所以这些“神圣的自信”,是一切真理发现者的“hall mark ”。它跟畏畏缩缩,踌躇不决,颠三倒四的态度没有丝毫共同之处。
首先我必须指出,尤其是基于我在前一段与西方多所大学的哲学教授们打交道,范例作为整体,如果要理解你必须懂黑格尔的系统作为一个“必要条件”。黑格尔临死前抱怨,没有人懂他的体系。我认为今天基本仍然如此。而且更糟糕的是,根据我的经验,英语国家的这些哲学教授居然对自己不懂的东西斗胆判断,不拿黑格尔当回事,既不认为黑格尔的系统是哲学的理论顶峰。哲学如同数学一样,粗浅的见识首先被发现,高深的理论,真知灼见必然要晚成。我们不能要求孩子先学习微积分,然后再学算数。范例是今天时代的产物,是在总结了哲学历史走过来的主要古希腊和德国的哲学思想体系之后而形成的。范例如果是真理,就必然要在哲学历史的顶峰上再往上攀,困难程度必然增加。所以,难懂是必然的,我需要告诫提醒其他人的注意罢了。
绝对只是范例系统的其中一个概念,虽然是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但仍然不能代替对其他概念的理解。我觉得理解绝对概念的一条也许“容易”点的方法,是问自己的内心,“我的第一个思想是如何来的?”。待想清楚了,再问“人的第一个思想是如何来的?”。人的大脑中的思想来源,如同宇宙大爆炸,都是从这个“一团漆黑”中来的。这个一团漆黑就是“世界背景”,就是“绝对”- 当然我只是用个比喻,真实,需要自己省悟才行,因为“逻辑思维的链条”在此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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