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局部绝对-相对-语言
语言是发展和传递理性的工具。理性的终点是相对。相对的特点是“自身难保”。既相对永远处于变动中,永远有缺陷,永远在朝向绝对前进。
这就是为什么“相对主义”是错误的原因,因为它自相矛盾。那么相对主义如果错误,我们还剩下什么?答:除了绝对还有什么?这种绝对的性质首先体现在思维中。准确地说,它体现于思维和意识这一对儿“局部绝对”身上。当我们表示一种思想,或意见时,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的意见是自相矛盾,或是相对主义的意见。而是要“绝对”地认为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不持这种态度的发言者,或者是精神不正常,或者大脑患有疾病。如同我们小时候,如果父亲说这次考试不得90分以上要挨打,你一定相信你父亲不是开玩笑。当你确定自己没有得知90分以上时,你面前只有两条路,逃跑或挨打,别无选择。这就是意志的“绝对主义”倾向笼罩一切日常生活的原因。
人类在相对的“水”中生活了二十几万年,我们无法体会“脱离水”的感觉。我们最多会认为某物变为他物,或变为无物,还能怎么样呢?这就是我们问“Why there is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一个本体论的错误)的原因。在水中生活的鱼不会质疑水的存在,犹如在“庐山”中的游人不会质疑自己看到的庐山非其真貌一样。我们只有一个武器能够使我们跳出相对的水面,能够从新的角度审视自己的周围一切世界,这就是我们大脑功能潜藏的“局部绝对”功能。
在相对中,时间和空间是物质世界发展到宏观的维度或性质。这一对儿参考系将这个世界的一切仅仅地限制在固定的范围。当网友提到19世界数学家康托的无限集合比较的思想时,虽然这个思想已经被广泛接受在学校中传授,我还是很质疑这种观点。比较无限物的集合是说,比如有一个自然数集合,又有一个偶数集合,那么自然数集合肯定比偶数集合大。因为前者集合包含后者所有的偶数。让我们在自然数中“减去”所有的偶数,自然数集合不还剩下奇数的集合吗?这就证明了自然数的集合大于偶数的集合,不论两个集合是无限的因子组成的集合或不是。我却认为,其实错误正在这里:当我们将两个集合作减法运算时,我们忽略了减数和被减数和普通有限集合因子作为减数和被减数的区别。因为对象变了,由有限的定义变成了无限的定义,其实这个减法的数学运算“先定的原则”已经不存在了,或如果运算继续对这样的对象因子进行是错误的。我们忽视了,有限数目因子的可定义性质和无限数目因子的不可定义性质的区别,而继续地利用对有限数目因子进行运算的方法来施加于无限数目的因子:实际上,我们根本不可能将无限的因子“减去”- 恰恰是因为这些因子没有固定的范围,这完全违反了通常意义上减法的定义。
从另一个意义上看,任何无限的集合在时空的维度中其实是不存在的,因为数学的规定者,人,作为相对物质存在,是受相对性的世界本质所局限而无法摆脱。某物不能脱离相对性,就像相对性不可能走入绝对性一样。这就是理性或思想或语言,不能达到绝对性质的原因。欲突破相对性,如同鱼要跳出水来,我们必须依靠绝对的同宗同源功能 - 局部的绝对性。局部的绝对性的体现者是大脑的两个半球,意识欲望和思维逻辑的体现者,它们是在相对与绝对的“混合”体大脑中存在的。相对的部分属于物质的属性,绝对的部分属于生命的属性。语言作为高级范例是物质与思想间的桥梁,犹如局部绝对是相对与绝对背景之间的桥梁一样。
“某物”不可以传递绝对的信息,犹如水不能对鱼传播关于脱离水的世界是怎样的信息一样。绝对不仅仅是范例哲学的逻辑起点,绝对也是“某物”,既相对,的本体 - 思维的真理性和世界的真理性一致因为上帝不会累赘地重复真理(巴门尼德)。理性和悟性,纯粹悟性,的隔阂,就是相对与绝对的隔阂。用东方文化的语言,只有“参透”了这“相对世界”,才是人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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