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为什么不能被理解?
近时期以来,我一直在谈论范例的本体论基础,绝对,的概念,试图使其被理解,但我发觉,懂得绝对的最大问题恰恰在“理解”的概念上。
我们知道,西方哲学谈到的认识论基本可分为“感性和理性”二类(康德还特别称为“知性”)。感性认识强调依赖感官产生认识,概念和判断。理性认识则重在依赖内心的抽象能力,已经形成的范畴,形式等。现在的哲学家一般都承认各自认识论单独存在的缺陷,所以一般都是二者的结合。事实上,经验的认识和理性的认识,就是西方哲学认识论从古希腊开始至今发展起来的两条基本道路。
东方没有专门认识论的概念,但不等于没有认识方法,只是将认识的各种手段混杂在一起。感性的认识是最基本的人类共同的认识工具,比如“神农尝百草”治病等。在中国这种以农业为主的技术发展范围,其认识必然是以感性为主的。虽然东方国家没有发展出西方历史上那种理性认识论,比如强调公理系统,形式逻辑,验证等,但东方发展出特别的“悟性”认识方法,我称它为“朴素的悟性(朴悟)”认识。之所以东方的悟性认识是朴素的,因为它与人的感性认识混杂在一起,比如在佛教和禅宗的认识中。朴素悟性认识又强调要摆脱感官周围的干扰,而悟到真理,所以它有“源于感性而高于感性”的特点,比如唐朝高僧慧能关于“明镜台”的故事所述。朴素悟性的第二个特点,是它没有经过那种西方理性的锤炼,因为自己没有,又不知道西方的理性认识的存在,所以我们也怪不得古人。
在范例体系中,我提出悟性认识为在“感性和理性”认识之外的“第三种”认识方法,我称之为“纯粹悟性(纯悟)”。纯悟的对象主要是解释发明创造的过程(详见魏中军关于“发现机制”的系列文章)。纯悟的方法较之朴悟不同点在于,纯悟首先要经过西方理性方式的锤炼阶段。然后,纯悟要脱离的,不再是感性认识阶段,而是理性认识的经历。因为理性认识本身已经高于感性认识,过滤了感性认识。这个纯悟的过程就像多级火箭的升空过程。认识的阶段必须逐级进行,已经完成的认识阶段要一段一段地脱落。否则,我们的认识过程就不能最终飞往我们的认识目标。 如果我也将这个认识过程也比作阶梯,那么感性和理性就是梯子的前期的各个格子,我们认识必须逐节逐格地按照逻辑的步骤爬到理性通道的终点。这个过程是有章法可寻的过程,是感性和理性认识方法具体的运用过程。现在的问题是,当我们到达了理性或逻辑的最高和最后一个环节,已经到了阶梯的尽头,前面已经无物可依,但显然有更高于阶梯的真理存在,我们的认识如何前进?很明显,比感性和理性认识阶梯更高的是在“天”上,认识的梯子再高能有天高吗?最高的真理,终极真理,恰恰在最高处,既在“天”上。因此,我们需要发现一种新的认识方法,它不仅仅是依靠一步步有章可寻逐步升高的“量”的变化而提升我们的认识能力。我们还需要一个在理性的基础上“一越”飞上九霄云外的能力,既一个不再循规蹈矩的“质”的认识能力的飞跃 - 纯粹悟性,就在此由运而生了。其实,任何真正的,革命性的创新发现都是如此。如果这种发现是如此容易普通人也可以轻易作到,我们就不需要像阿基米德,伽利略,牛顿,爱因思坦,波尔等那样的天才了。正是这种认识,既纯粹的悟性认识的飞跃,才使他们脱离了常人认识方法的窠臼,不再循规蹈矩而另辟蹊径产生了“质”的不同,创造了历史。
范例体系的本体论基础绝对,是真理阶梯的顶点,是“终极的真理”,是高于一切感性和理性真理发现过程的“真理金字塔”的“天”。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朴素悟性认识,在它面前都无能为力了。因为它超过了感性尽头,超过了理性和逻辑的尽头,它在遥远的高高在上之处,我认为,只有这最终的离开逻辑阶梯的“一越”,才可能使我们的认识能力飞上这终极真理的峰巅 - 除了纯粹悟性,无其他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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