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象学”的眼光看习近平
现象学,是哲学上发展较晚的一个分支,约在上个世纪初,主要是德国哲学家布朗塔诺和胡赛尔的功劳。我估计懂得现象学的人比较少,即使对专业哲学研究者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先简单作个说明。
现象学的核心,用一句话讲,就是“抽象出共同的现象(经验)”。举例,比如每个人都学开车,这就是一种个人体验,或所谓哲学上讲的“经验”。但每个人学的过程都不同。将其中“共性”的特征总结出来,既经验,学名“现象”,就是现象学的任务。
现象学自从发展以后,得到许多应用,最常见的如医学,心理学等。医生或研究人员根据病人的特殊表现,比较其用现象学抽象出来的一般表现,来确定病人的心理问题和原因等。胡赛尔本人在生前几经波折才认识到其理论的意义,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研究一下,这是后话。
我想提及二点。一,哲学的理论提出,每个时代都有数不清的理论问世。但凡是能留给后人的,既经过历史的检验的,必定有其价值,这就是西方哲学的发展过程,既继承性,与中国历史上的思想体系“百花齐放”的“横向”式发展走的不同的“纵向”道路。二,哲学的理解,不像其他科学,只要知道结论或逻辑推理就可以了,前者如历史,考古;后者如数学等。因为“熟知并非真知”(黑格尔)。哲学的真正本事,是在理解后的应用上。既你或者能发现新的问题或者能用此理论与你的专业。前者是哲学家的素质,后者是具有哲学天赋的表现。好,下面我可以书归正传了。
我要提出的问题是,习近平作为一个新权威的党魁,以现象学的眼光看,和前任,毛泽东,邓小平,有什么共性和个性不同呢?我的观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
1) 需要用韬晦之计欺骗他人
2) 需要找借口巩固自己的地位打掉对手
3) 需要提出新的一个理论,以愚弄民众
4) 刚愎自用
5) 以头脑发热制定政策
6) 遇到挫折寻找对策
毛泽东,我就不说了,让我来看看习近平。上台前,习近平和薄熙来的表现区别,习近平属于第一条。反腐败,习近平符合的第二条。试想,每个其他的政治局委员都为自己利用权势谋私,习近平家为什么例外?难道习家来自火星?习近平交代过他如何送他女儿到的哈佛吗?他的“博士”学位如何来的呢?如果他真是“博士”,为什么毛泽东的秘书李锐说他“文化程度太低”呢?这些是不是事实呢?习近平的“梦想”符合第三条,但谁又敢保证不是“政治局三代军师”,王沪宁,的主意呢?今天还有人记得什么是“八耻八荣”?什么是“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出现在人大主席台上,要在“七个矮人”中“矬子里拔将军”,一个人先进来,树立个人的权威,符合第四条。他仅此一条就比毛泽东愚蠢十倍。习近平的“厕所革命”符合第五条。当遇到党内外的批评他“不接地气”时,毛泽东此时是嫁祸于人,习近平没有资本,只得做“缩头乌龟”了。最近他放风什么“有病就退下”,什么“不赞成终身制”,多半是受老婆害怕的影响了。他的自信受到打击则是肯定的了。这不,“厉害了,我的国”也撤了?几天前“巨大的政治成就”不变成“巨大的政治失败”了?谁又曾当真过呢?
从最近的一系列事情说明,习近平远没有毛泽东的本事,更没有毛泽东的自信,毕竟时代也变了。识时务点,习近平也许落个“功成而退的华国锋”处境;另外的可能,人民前一分钟“拥戴”你,后一分钟,就是“齐奥赛斯库夫妇”的下场 – 这就是你玩“皇帝的新衣”的结果:出来混,欠的帐早晚要还的。
不论习近平什么结果,对中国大众都是“好现象”- 因为毕竟历史前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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