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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美国人加入外籍后回美国不需要签证 2012-09-22 21:13:01

《美国人加入外籍后回美国不需要签证》

  

美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美国有一段时间不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但是,从1935年起,美国不再剥夺美国人民的出生地国籍。

 

联合国成立不久即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中明文规定,“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

 

美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从1967年起,严格遵守《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不再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包括美国人民的出生地国籍和归化国籍)。

 

所以,美国人加入外籍后回美国不需要签证。既然不需要签证,当然,也不需要让美国的80岁老父老母写邀请信和出经济担保。

 

70年代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成为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并且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加入联合国并且签署《世界人权宣言》后,没有遵守《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 放任一些政府机构和人员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主要是剥夺中国大陆人民出生地国籍)。

 

违反了联合国条款,违反了常理,怪事也就出现了。一个出生在中国大陆并且生活工作了几十年的中国大陆人加入外籍后,想要回中国大陆看看老父老母,照看自己的的房产,必须要让在中国大陆的80岁老父老母写邀请信和出经济担保!

 

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能够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违法中华文明;

 

违法伦理道德;

 

违反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

 

违反在国籍权问题上国际共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世界的承诺!

 

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早日纠正一些政府机构和人员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错误做法,严格遵守《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的国籍”的条款。

 

 

浏览(7451) (0) 评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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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51:47
从我们上面对问题和历史的分析,充分说明,恢复新的双重国籍是恢复中国大陆出生国籍,是以出生国籍的国际共识相一致;既然大多东南亚华人不出生在中国大陆,他们与此事无关。他们不要双重国籍是自知之明。其实他们想要也没有任何理由。这又回到了那就名言:“华裔是华裔,国籍是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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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49:45
但是中国大陆政府,从1955年开始,却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剥夺出国的出生在中国大陆人民的出生国籍,违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条款,违背中华文明。到改革开放,这种错误政策的恶果开始表现出了。

反对恢复新的双重国籍的一个论调就是,东南亚华人太多,无法恢复,他们也不要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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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49:05
因此,1955年前后,中国大陆政府和台湾政府几乎同时抛弃这种陈旧的“血缘主义”,不再承认在印尼及东南亚“华人”后代的中国大陆国籍或台湾中华民国国籍。

当时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华民国政府(1945-1972)遵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条款,不剥夺出生国籍(包括出生大陆到台湾的和在台湾出生的),从而承认和默认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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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48:18
其实,几千万东南亚华裔本身无错。错在大清政府的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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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46:12
"血緣主義"第二个致命问题是,在有国际交往的世界,这种国籍定义必然和其他国家国籍定义发生冲突。1950年前后,东南亚各国大规模排华的原因之一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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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45:11
"血緣主義"有两个方面的致命问题,因此无法作为国籍的国际共识,国际法学界的共识是出国地国籍。

"血緣主義"有两个方面的致命问题中的第一个是,它本身无法衡量。 何为血缘?DNA, 文化,谁也说不清。一个跟随1640年郑和到印尼的中国人,自己和土著通婚,其儿女是1/2中国血统-- 他们是中国血统吗?但这些人一般自称为称为华裔,也被称为华裔。这就是为什么东南亚有几千万华裔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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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44:26
中国任意剥夺1978年出国的中国大陆人民的出生地国籍,违反了中华文明,违反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国籍”。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包括中国大陆,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都遵守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不得任意剥夺一个人国籍”的条款,默认双重国籍,唯独中国大陆政府放任有些机构和人员,任意剥夺中国大陆人民的出生国籍!

有言说得好:华裔是华裔,国籍是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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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9 19:43:02
笔者发表:http://blog.creaders.net/haibijia/
《“血緣主義”国籍论的两个方面致命缺陷》
和楼主观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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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2-09-29 08:17:07
奇怪,这楼上的一帮,特别那位喝高了的,怎么都不光明正大的追求“承认”,而只要“默认”。当年入籍美国宣誓已经要求你放弃一切外国,外地区的国籍,连发誓的话都不遵循,你还有多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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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笔架 留言时间:2012-09-28 12:48:23
好文!

说到了问题的要害。

如果中国大陆不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公约,不遵守自己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如何去信于民〉这个民包括中国人民和出国的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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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翰文 留言时间:2012-09-27 12:30:43
关于“任意”的确切含义,笔者还真花了不少时间来分析。因为要对自己负责,对全体不愿意被剥夺出生国籍的同胞负责,对我们的恢复出生国籍的呼吁负责;对历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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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翰文 留言时间:2012-09-27 04:10:17
“西岸”认为,政府有解释就不是“任意”。
那么,请“西岸”出示一下你认为的政府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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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翰文 留言时间:2012-09-27 04:07:23
“西岸”对中国是否“任意”剥夺出国的中国大陆人民的出生国籍做了一番议论。但很明显,“西岸”并没有什么扎实的研究作为基础。在这一问题上,随随便便,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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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5:02:34
笔者刚发表 《美国会不承认美国宝宝的出生国籍吗?》

想到10-20年后,这些美国宝宝成群结队飞地美国各地,自由地入学,就业,甚至参加美国议员,总统的竞选......

很是激动,眼泪禁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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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2:39:38
从西方文化来说,法国和英国是主流,德国是次流。
1940年英国默认双重国籍。法国后来也默然双重国籍,西方文化默认双重国籍的文化背景和东方的中国和印度不同。西方文化默认双重国籍是人权。这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两次世界大战西欧国家人民被屠杀被奴役的经历,使他们对于国籍权(不剥夺出生国籍)有了更高的认识。

德国的种族优越自大和排外必然导致其法西斯主义,同时导致其单一国籍政策;这和历史上英国和法国等西欧国家的单一国籍的政策的起源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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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2:37:19
从东方文化来说,中国和印度是主流,日本是次流。
东方文化一个重要特征是尊重出生地国籍。印度已经在2004年默认双重国籍。
中国1996年《国籍法解释》在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前提下默认双重国籍。中国大陆的关键是把1996年的条款推广到全体大陆人民,而不是仅仅限于香港人民。

日本的自大和排外必然导致其法西斯主义,同时导致其单一国籍政策,这和中国大陆单一国籍的政策的起源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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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1:12:06
有些人担心或怀疑美国会不会改变出生地国籍法律。有道理但不现实。

要堵,先堵非法移民的漏洞;先堵飞地出生的父母入境。

孩子无辜。不可能为无辜的孩子来修改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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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1:08:03
1935年案子对中国大陆年轻父母在美国生的“美国宝宝”意义重大。这些孩子现在回了大陆,申请了中国户口和护照。他们的父母可能迫于压力,声明宝宝不要美国籍。
但是,宝宝长大了,只要到美国驻中国领馆一说明情况(如出生出生证明),马上发美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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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1:02:41
大家尤其是大陆华人不要轻看1935年的案子。意义非常深远:它确立了美国不剥夺出生国籍的法律。

所以“80后”,你找不到“美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字句,但这个案子的结果就是美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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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1:02:40
大家尤其是大陆华人不要轻看1935年的案子。意义非常深远:它确立了美国不剥夺出生国籍的法律。

所以“80后”,你找不到“美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字句,但这个案子的结果就是美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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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0:58:56
1935年案例成为美国法律在此类案件上的“先例”-- 也就是,如果有相同案子,不需要另外判了。那1935年的结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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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0:56:44
我凭印象简单说一下美国1935年案例。一女孩出生在美国,然后她父母把她带到波兰(?),并且代办女孩推出美国籍。女孩长大后,1935年后来到美国,申请工作。美国移民局不同意。认为她不再是美国籍。最后打官司,最高法院判决,女孩出生在美国是美国出生地国籍;父母代办无效;加入外国籍不意味退出美国籍。女孩长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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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0:49:46
“80后”问,美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法律条文在哪?
好问题。

在美国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明文“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的字样。

美国承认默认双重国籍这样一个结论是美国1935年案例不剥夺美国出生国籍的推论和结果。这个案例的概况在网上可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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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0:38:07
特别感谢“求真知”的引证和补充。
本想以为,读者都知道美国默认双重国籍这一简单的事实。
哪知还有多位不知道。你这引证,他们应该去看一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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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纶 留言时间:2012-09-26 10:33:20
感谢Spicy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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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理 留言时间:2012-09-25 18:42:45
我记得,万维网一开始是台湾同胞办的?还是大陆同胞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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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理 留言时间:2012-09-25 18:40:48
个人认为,中国默认双重国籍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理论,国际法,国际公约;出国人民的民意等等。近年来,侨办公开用欺骗手段反对恢复出国人民的祖国籍,已经被大多数愿意保留祖国籍的中国大陆人民识破。侨办已经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中央当然不可能不知道。所以,侨办5月和9月大换血。连撤两个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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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理 留言时间:2012-09-25 18:28:49
“80后”你千万不要把日本的单一国籍扯进来,现在正在反对日本小鬼子。
我转载一篇博客供参考。

《日本德国单一国籍法和其往日法西斯主义的历史思考》

日本和德国都有一段不光彩的历史 — 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亚洲,屠杀了几十万中国人民;德国法西斯主义侵略俄国和欧洲,并是对本国的犹太人进行种族屠杀。

无独有偶,日本和德国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实行严厉的单一国籍法律。

那么,日本德国单一国籍法律和其过去法西斯主义是否有某种联系,还是毫无联系;如果有某种联系的话,又有哪些方面的联系?

望读者特别是研究历史的,熟悉日本和德国国情的读者赐教。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dwnews.com/post-215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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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理 留言时间:2012-09-25 18:16:29
完全支持spicydoc对这些汉奸的揭露和评论!
事实胜于雄辩!美国默认双重国籍是一个有目共睹的的简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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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理 留言时间:2012-09-25 18:15:12
“80后”,你还天真地很可爱。国内网站上那美国入籍“誓言”来嫉妒和排斥出国的人民,反对恢复双重国籍,他们见识不广,可原谅。但你在国外,干起这种傻事。
美国法律至上。你问问身边的台湾同胞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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