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一个政府任命的官员。 她和她主管的侨办,近几年来,把改革开放出国的中国大陆人民视为外国人,给他们回国探亲设置重重障碍,继续剥夺出国人民的出生国籍;对胡锦涛及中共高层“认真研究双重国籍问题”的指示精神置之不理,拼命阻碍把《国籍法》和《国籍法解释》默认双重国籍推广到全体中国人民;同时,剥夺持绿卡的中国人民的国内的政治权利和工作权,甚至回国的长期居住权。 李海峰和她的侨办的所作所为,背离胡锦涛及中共高层的指示;背离人大常委会的《国籍法解释》;背离中国法律和法治。因此,建议中央高层调离或解除此人的侨办主任职务。 所以,李海峰根本没有资格代表“祖国”和“祖国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