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民的双重国籍,公民身份证,护照和户口》 (初稿)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政府后,孙文先生为总统的中华民国一直是承认或默认中国人民的双重国籍。中华民国1949年搬到台湾后,台湾法律默认或承认台湾人民的双重国籍。 在台湾,有双重国籍者可参加两边的总统选举。但是如果要竞选台湾总统,只能有台湾“中华民国”籍。 每个台湾公民有“台湾国民身份证”。 台湾的公民身份证由来已久。1931年在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民國二十年)頒佈了《戶籍法》。http://zh.wikisource.org/wiki/戶籍法 (民國34年立法35年公布)。1946年中华國民政府修正《戶籍法》明確提出国民身分證制度及具体办法。1949年被国民党的军队被中国共产党的军队打败,中华民国政府撤离到了台湾,户籍法和国民身分證制度也搬到了台湾。 在中国大陆,归化外国籍就要被剥夺其中国出生国籍,回中国大陆看望老爸老妈必须要有80岁老妈老爸的邀请信和财政担保书。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儿女主动探父母尽孝心,现在儿女要父母邀请加财务担保才能探父母。人伦颠倒。世界多数国家默认双重国籍,出生该国的人归化外国籍后,回出生国不需任何签证。中国大陆的做法也不合国际惯例。 在中国大陆,定居外国就要注销身份证。侨办为了更多地注销身份证,故意把不是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视为定居”(原文)。所以,中国公民一旦有了枫叶卡或绿卡,不管是否定居国外,一概“视为定居”,强制注销身份证和户口。而且,根据中国大陆新的法律(明年7月1日生效),这些中国公民,即使不加入外国籍,在没有侨办批准的情况下,一概不准回中国大陆定居。 中国的这些不合理政策,中国大陆同胞不认同,台湾同胞肯定望而生畏,很不利于祖国统一大业。 台湾的情况不同。台湾公民按照公民身份证申请护照,台湾公民出国(无论是否归化外国籍)都可以保留其公民身份证。 但是,如果一个台湾公民2年不回台湾,其户口会被“冻结”。当事人必须办理一些手续和交点钱,才能恢复户口。为了避免麻烦,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台湾人,不少人成群结队两年回台湾一次,以保证自己的户口不被冻结。 好像户口和住房联系在一起。无住房无法恢复户口。 但是台湾公民身份证是不会被注销的。 另外,美国政府最近现在给予台湾人民90天旅游免签。 有错误的地方,请台湾同胞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