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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動”的“老爺”們:“霸王條款”可以休矣!
我是位不能走動的殘疾人,家裡有部座機電話使用,也就沒有加入“手機一族”的行列。因此對手機的使用和與此相關的知識一概不知。去年因病住院為方便與外界聯繫,朋友把手機留在給了我,我很快學會了的使用和發短信,感覺了手機的方便和輕巧,但它的費用卻大大超過了座機。好在只是住院期間使用。
出院後,那位朋友有了新的手機,這部手機算是天價住院費後的額外“收穫”吧。
回家後恢復了座機使用,但用手機發短信成了我的愛好,只要不是急事,一般都是發短信。但沒想到給我帶來了煩惱與負擔。
今年2月23日,接到“中國移動”發來手機短訊通知,說我的賬戶將於2007年3月1日進入保留期,餘額為63.49元,要我及時充值。去年我的手機還有30多元餘額時,我想,發信息不是很多,用完了不再續費了,本來家裡有座機,手機的作用可有可無。沒想到“中國移動”規定是:沖值卡有效期到期後,卡內餘額不退,過期作廢。也就是說在一定期限內,話費用不完,所剩餘額就不是你的了!也許是我孤陋寡聞,這樣的規定還真第一次聽說!
身邊的朋友看我氣昂昂的,怕我血壓高犯了,悄悄給我充了100元。到今年2月23日餘額還有60多元時,我又收到了續費的警告。也就是說要“花錢”買回自己的錢了,與當今“借錢的是孫,還錢的是爺”相比簡直天地之差,還得說“強勢集團”的手段高明!
據說雄踞國內雙向收費榜首的“中國移動”不再以和“世界接軌”說事了,因為網絡明確表明,全世界都單向收費了。所以勉強給中國消費者弄出個了“單向”收費的套餐,卻仍抓住“沖值卡有效期到期後,卡內餘額不退,過期作廢”這一“強買強賣”的做法不放。作為弱勢的消費者在強勢面前雖然“如鯁在喉”但也無可奈何,因為總不能把手機摔了跑回家打座機吧。
我只有沖值以保存餘額,托人買了張30元的的“神州行”沖值卡。卡內可以掀開的一側,清楚的寫道:截止日期:20081205。我很“欣慰”,以為這下好了,可以用到“奧運會”早已閉幕了的2008年12月5日。還算有點人味兒。
當我撕開“沖值卡”將密碼輸入手機,手機發來短信息告訴我“有效期至2007年5月29日”
原來30元買回了3個月的“緩期執行”,一場空喜歡。過3個月仍然要充值保全餘額。“挨宰沒商量”的永遠和“中國移動”捆綁在一起,否則就放棄自己的權利。
中國消費者所處的地位就好像“武大郎吃毒藥,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只要你用手機,你就得俯首貼耳任其擺布!
這麼專橫的買賣是以“中國特色國情”的大旗做虎皮來忽悠消費者的。這是對“中國特色國情”的誣衊,使“中國特色”在世界面前蒙羞!
當今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講究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要關注百姓疾苦,不做傷害百姓的事。如果嘴裡高喊和諧,辦的卻是維護壟斷集團利益,損害百姓、損害消費者的蠢事,“和諧”社會的創建將遙遙無期,成為掛在牆口號而已。
奉勸包括“中國移動”在內的所有壟斷企業集團,拋棄“霸王條款”,不要再做傷害國民,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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