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官员施暴殴打访民,公安机关公然包庇 吕耿松 9月10日下午4时许,杭州上城区访民朱瑛娣到上城区“吴山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询问其所暂借的住房有否落实(因祖屋及茶室在2006年被政府掠夺,上访7年无果,无家可归,长期流浪,政府答应暂借住房给她),受到指挥部副总指挥胡鑫福殴打,造成她上肢软组织和左胸壁软组织挫伤,从丹麦买来的价值3360元人民币的玉镯也被胡打碎。当天,她向案发地的上城区清波派出所报了案。当时,接案民警感到惊愕:“十八大要开了,他怎么还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打人?”胡鑫福身为政府官员,公然对访民施暴,本来应当受到严惩。但正因他是政府官员,受到了层层包庇。10月11日,朱瑛娣收到了清波派出所的《终止件调查决定书》{上公(清)终字(2012)第1号},称“胡鑫福没有殴打朱瑛娣及打碎朱瑛娣手镯的行为”,公然为穷凶极恶殴打妇女的官员开脱。为抗议公安机关包庇凶手的行为,朱瑛娣拒绝在上面签字。如今,朱瑛娣左胸的肋骨仍然疼痛,而公安机关居然说凶手没有打她! 当天的情况是:朱瑛娣并非专门到“吴山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上访,她是路过此地,想起政府答应借房的事至今未落实,顺便进去问一下,没想到胡鑫福一听她提这件事,便破口大骂。本来朱瑛娣只打算花5分钟时间谈谈自己的要求,因为她还有其他重要事情要做。但见胡鑫福这么不讲道理,就和他争起来。胡鑫福从椅子上站起来,冲向朱瑛娣,这时一个保安将朱瑛娣的双手抲牢,胡鑫福趁势抓住朱瑛娣的左手并向后拗,并用拳头猛击朱的胸部,导致朱瑛娣的左胸壁软组织挫伤。朱瑛娣疼得大哭,胡的同事将朱拉到走廊上,胡鑫福还不甘心,又一次冲到走廊上,对朱瑛娣拳打脚踢。那天朱瑛娣是一个人去指挥部的,而指挥部里都是胡鑫福的人,没有人能为她作证。但指挥部里有监控,朱瑛娣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当面辩认胡鑫福行凶打人的场景,但遭到拒绝。为此,朱瑛娣在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到市局上访三次:一次是9月25日,一个据说是副局长的刘一鸣警官接待了她;一次是10月10日,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余伟民接待了她;一次是10月 11日,一个不知姓名的警官给了她上述《终止件调查决定书》。 朱瑛娣认为,杭州市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严重违法:一、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的案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发现案件的记录;(二)证据材料;(三)决定文书;(四)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书。警方交给朱瑛娣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因朱瑛娣拒绝签字,警方只给了她复印件)的下方明明写着除决定文书外,还有“此联附卷”即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发现案件的记录、证据材料(如验伤证明)、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书等,但警方仅仅给了她决定文书而且是复印件。二,她多次申请调取“吴山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监控录像一起辩认当时的实况,但警方无理拒绝。有鉴于此,朱瑛娣表示她要继续向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政法委、杭州市人大、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人大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申诉,直到讨回公道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