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法则的七十二变》 夕林 自从世上有了尊卑贵贱之分,尊贵者就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待遇:那就是卑贱者的屈从和奉承。尊贵与卑贱,被奉承与奉承,在中国,在美国,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存在,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不是卑贱者喜欢这么做,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生存法则迫使他们不得不这么做。生存法则这个东西,不是我们中国特有的,是全世界都 有。无论你是在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如果你胆敢不遵守它,你就会挨饿受冻,甚至有死亡的危险。因为是生命攸关的大事,谁又能忽视它呢? 所谓社会能力(social skills)也不过是生存法则的七十二变而已。社会地位低下的人(无权无钱之人,也是卑贱之人)往往需要依附某种权贵才能发达起来。而有权或者富有之人,也需要抬轿子 吹喇叭的。这就是社会的垂直分异,也是权贵和非权贵,有财者和无财者的垂直分异。有垂直分异就有高下、贵贱、尊卑的区别,就有了三六九等。下位者求上位,卑贱者求尊贵,贫穷者图富贵,这是人之常情。反之,尊贵者若无卑贱者追随,也不足以彰显其身份。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社会关系,一种人际关系,一种小团体,一个俱乐部。实质上,它不过是生存法则在人类社会里表现出来的各种形态而已。 生存法则是齐天大圣。它有七十二,但是,万变却不离其宗,那就是生存本身!那个在领导面前毕恭毕敬的,那个在权贵后面摇尾乞怜的,那个有事没事就找上司汇报 的,都是这个法则在人不知鬼不觉地驱使着他们。其实在潜意识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台看不见的计算机。它每时每刻都在计算和优化着我们的生存方案,不管我 们的意识承认还是不承认。人类其所以能生存到今天并统治整个地球,是和这个伟大的法则分不开的。这是我们的本能之一,是我们的动物祖先遗传给我们的能力之 一。 虽然我们有高尚的情操和崇高的道德,我们也极少忽视生存法则这个东西。我们可能会帮助别人,但往往是在不伤害自己的条件下。这样的法则对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 是适用的,不然的话,人类早就从地球上绝灭了。然而,无论是什么法则都会有例外。在我们的社会里,常常有一些异人,他们把生存看得很轻,把主义理想之类的 东西看得很重。其结果往往是他们过早的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如屈原)。这就是不遵循生存法则的结果。至于怎么评价这样的异人,那是道德观和人生观领域的事情,不是我这里要讨论的问题。 简言之,生存法则有它的普遍性。无论是在街头卖菜的老妇,还是站在讲台上育人的大学教授,亦或是在山沟里放羊的山野村夫,他们都无一例外遵循这个法则。不管 人类再演化多少万年,这个基本法则也是不会变的。也许它的表现形式会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但是核心是铁定不变的,因为孙悟空就是孙悟空,七十二变只不过 是他的法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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