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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作一個“條件派”-再論戀愛與婚姻的矛盾
在前文,“戀愛與婚姻的矛盾”,我討論了在男女結合中的代表性的二派:“激情派”和“條件派”的情況。鑒與多數人還是“條件派”(自己也許認識不到),我認為有必要將“條件派”在婚姻中的問題進一步披露,以期引起大家的警惕。
條件,是怎麼回事一般人很清楚。不清楚的是,注重條件而不注重激情的結合,有哪些危害。有許多人都在說,“我的條件不錯啊,為什麼被剩下了?”。有這種想法的人,都屬於條件派。條件派的本質問題,是男女關係問題“市場化”:將男女的關係,結合的理由,看作與其他商品無區別的一種交換形式,既,對方不過是我挑挑揀揀的另一個“異性商品”罷了。這就是條件派婚姻建立的基礎。今後的兩個人的生活,就首先建立在“條件相配”的基礎之上。不言而喻,當機會出現時,如吵架,意見分歧,或一方有更多的挑選機會時,對方是可以“被換掉”的。因為條件,總是在變化的,男女之間缺乏一種深刻的感情(戀情),來支持這種兩人的世界。好一點的,日子多半會過成“白開水”,“打發日子”,時間一長,無話可說,只有談論孩子。差一點的,乾脆不能持久,最後以分手了事。
為什麼條件派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彼此之間的條件“差不多”。兩人的結合,從開始就是“異性市場的條件”決定的一切,而不是“愛慕”,不是激情,不是刻骨銘心的“愛”,作為結合的基礎。愛的本質,需要景仰,需要崇拜,需要視對方為“神”,不論是男神還是女神。沒有這種勾魂落魄的感覺,沒有崇拜的五體投地,是不會產生激情的,是不會有熱戀的高潮的。這種感情的“落差”,是激情派的基礎。而條件派的基礎是,本來兩人的條件就“差不多”,沒有什麼“落差”。你想讓我崇拜你?你又算老幾呢?我哪點比你差呢?這些心裡的話,是戀愛所不能產生激情的原因。正是條件的“匹配”,毀掉了產生感情強烈的基礎,造成了互相彼此沒有任何深沉的感情。所以條件派與激情派,根本就是本來對立的兩種婚姻代表。
總之,重視感情的因素,在男女結合中提高激情,只因“有愛”,有強烈的“愛”,才結婚,是提高婚姻質量的關鍵因素。這裡不討論中國人特別重視生兒育女在婚姻中的地位,而忽視“精神戀愛”對個人情感提升的作用。愛的越深,婚姻就越幸福,激情越高,感覺越亢奮,由此帶來的結合才會刻骨消魂,才能持續長久。這種男女之間結合的感覺,是一切條件派的婚姻-低質量的結合-所感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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