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中饭的时候碰见了钟文,钟文是我的死党加好友。她不仅年轻,漂亮,开放,新潮,更难得的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绝顶的聪明。“告诉妹妹,情人节上哪鬼混去了。” 钟文狡猾的地笑着问我,“我能上哪鬼混啊。” “你看看自已吧,幸福都快从眼睛里溢出来了。”“。。。”不说是吧,有人看见你在和一个高大英俊的小胡子老外在Olive Garden吃饭。哪个小胡子是谁呀?到什么程度了?”“天哪,八字都没一撇的事情。”“啊哈,你还打算跟他有一撇呀,你不是最传统,最保守的吗,你不是不稼老外的吗?”“谁说要稼老外了。这文化的差异还真是很大的。”“例如呢?”钟文眼巴巴地看着我。我把昨晚的事说了一遍。钟文突然间哈哈地大笑了起来。“有这么好笑吗?”钟文指着我说:“不是小胡子不了解中国文化,我看是你不了解美国文化。你知道在美国这里,男女约会后如果一方邀请另一方到家里,那意味着给对方一个暗示即你愿意和对方有进一步的身体的接触,简单地说吧就是上床。”我觉得脑袋嗡地一下。“别胡说,我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再说我女儿还在家里,我们只是第二次见面。”“我打赌你们拥抱了吧,接吻了吧。”钟文又大笑了起来。我的脸涨得通红,这下脸可丢大了。
晚上一过九点,我就迫不及待地给叶特打电话,他有点意外,因为从我们第一次通话后我就再也没有给他主动打过电话,但显然心情很好。“你一定有问题要问我,或者有事情要告诉我吧。”到底是个聪明人。我告诉他说,由于我们接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对相同的事情的认识有时存在差异,比如昨天我邀请他到家里来只是中国人的客套话,并没有其他的意思,中国人一般都会明白。“你肯定吗?”“肯定。”“哪你这里指的其他的意思是指的什么呢?”我顿时语塞,不知道,如何解释。他笑了起来“你真的是个有趣的人,可你知道那时候我真的很想去你家,因为我想抱抱你。”他又说他知道我们之间存在着差异,以后有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可以直接地告诉他,“我们也可以尝试着用美国直接了当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对不对?”他又问我“你跟有小胡子的男人交往过吗?”“从来没有。”“那我昨天亲你的时候你觉得不舒服吗?”“说老实话,我以为会有不舒服的感觉,起码会觉得刺刺的或痒痒的感觉,但实际上没有。”“你看,任何事情都有第一次,很多东西在你没有尝试之前你以为有这样或那样的结果,但你直正做了以后感觉却完全不一样。没有必要去无限放大文化的差异,你为什么不去看积极的一面呢?和文化背景不同的人约会,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事,对吧?这不是很浪漫有趣吗?”我被他逗乐了。我问他,我有一次失败的婚姻,而他从来没有结过婚,他不在意吗。他告诉我,如果他的女友从未结过婚,那当然很好,但当他选择这份爱情和这个人的时候,他会接受要获得这份感情的附带条件,因为他知道他所得到的远比他所需要接受和呈受的多得多。我又问他,我带着一个孩,而他没有孩子,他不在乎吗。他回答说:“答案还是一样的,当我选择这份爱时,我会接受附带的条件,你和你的女儿是不可分割的一体,我坚信我从中得到的会比我所呈受的多得多。”我心里有一种甜甜的感觉在滋长。“周五我带你去吃饭看电影吧,你还会请我到你家喝茶吗?”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开始象怀春的少女一样期待着星期五的到来,这有点不象我,我一向是一个热得很慢的人,一见钟情永远都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然而我的心情是焦躁而愉快的,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与前夫相识,相恋的时候,那种急不可待地想见到一个人的感觉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周五下午6点,他接了我直奔Red Lobster,每周的这一天晚上饭店的生意总是很红火,门廊中已经有很多人在等候了,拿过牌之后得知我们需要等20-30分钟,于是我们坐到了一个角落加入了等位子的行列。他拿过一份报纸说要教我英语,我有点一屑不顾,我告诉他我的阅读要比我的口语好得多,他笑了笑说:“别小看这最基本的练习,你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他拿出笔在报纸上画出一些单词,要我用英文解释,他并时不时地纠正我的发音,语法。不停地说:“Good!”“Excellent!”“Perfect!”。我就象一个参加考试总能拿头奖的小学生一样大受鼓舞,兴趣大增。看着眼前这个一本正经的棕色头发的男人心想,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和他在一起,都一定会有趣。等到我们等到位子的时候我还点有余意未尽。
他对食物很有研究,每次带我尝试的都是不同的东西,并会耐心地解释烹调的方法,特点。餐巾刀叉的摆放方法,使用方法。他对美食有如此的了解期实得益于他曾在他们家族经营的餐馆里工作过很长时间。他在大学里学的是心里学,大学毕业后,他申请了医学院,立志要成为一名医生并且也得到了录取通知书,在等待入学的时候他到他们家经营的餐馆工作,这时他的姐姐和姐夫因婚姻的变故双双离开了餐馆,他的另一个姐姐在上研究生,弟弟在上大学,他突然间变成了父母唯一可以依靠的儿子。他放弃了学业,撑起了餐馆的工作,那些年他每天从早上11点工作到晚上11点,每周工作7天。直到6年前他的父母退休要把餐馆的经营权交给他时,他觉得到了要享受生活的时候,他说服了父母卖掉了餐馆,并在香港找了一份工作,同时开始了全球旅行。三年前他回到了美国因为他对饭店行业的熟悉,在政府部门做起了饭店督察工作。性格开朗外向的他喜欢和人打交道,他喜欢每天奔走于不同的餐馆饭店,虽然钱比以前少了很多,但他可以有很多自由的时间来做自已喜欢的事。他的行为在很多美国人的眼中是不可理解的,我也曾经问过他是否会觉得遗憾没能成为医生,况且在美国拿到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不是一件容易是事情。他说,他虽然出生在美国,但他是德国人的后裔,日尔曼民族有其独特的文化,家庭观念重,在这件事情中他看到的是极积的一面,最起码他让他的父母挣到了比能安心安度晚更多的的钱,因为他,他的姐姐弟弟能安心地完成学业,他就象胶水一样把整个家凝聚起来。如果他上了医学院他不可能再呆在家里,他不可能和家人的关系如此地亲近。“最重要的是我就不可能认识你啦。”他说在做这份工作之初他有时也会犯错,他会把他所犯的错告诉组里其他的同事,目的是让其他的人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他不怕别人因此而说他不够聪明,因为他和他组里的同事都知道他实际上很聪明。我真的佩服他的直率和勇气。
看完电影后他送我回到家,他没有再等我邀请,直接就上了楼。女儿的情绪有点低落,“丹丹,你不高兴吗?”女儿的眼泪哗啦啦地流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