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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_123的博客  
曾任中国某电视台记者, 编辑, 热点话题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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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陪酒女熟练的把内裤放进塑料袋里…. 2013-10-12 15:20:34

当陪酒女熟练的把内裤放进塑料袋里,用三天时间伙同酒吧领班,老板向李双江敲诈50万遭到拒绝后,他们放下狠话 “ 那就走媒体和公安”。他们居然成功了。

     目前中国正在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 举国上下口株笔伐一个16岁的孩子, 因为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著名歌唱家-李双江。  发动这场文革的是妓女,酒吧,媒体和公安。  

    毫无疑问,对李天一的荒谬判决, 是黑社会的重大胜利, 显示了黑社会的凶狠毒辣,强大和肆无忌惮,也彻底暴露了了中国公检法的腐败 ,连几个未成年孩子都下毒手 让人觉的中国一片黑暗李天一案让人想起文革, 挑动群众, 多少人就这么被活活整死

(一)黑社会对案件的掌控非常明显。幕后炒手阴险毒辣狡猾,成功的挟制了民意

    一个智商平平的人都可以看出来:这是酒吧设局,妓女勾引未成年,敲诈勒索的案子。 居然被酒吧,妓女和公安搞成了强奸案。 李天一家庭被诬陷迫害,媒体未恐天下不乱,铺天盖地的对李家进行挖地三尺的围剿,谣言, 假消息满天飞,成千上万的老百姓被酒吧黑势力牵着鼻子走。


·         毫无疑问,酒吧方面是操纵媒体的高手,非常熟悉媒体的潜规则—有红包就发稿。铺天盖地的舆论导向, 铺天盖地的未审先判,谩骂谣言指向李家。这里有中央电视台,凤凰台等多家主要媒体。所有的人都无视未成年保护法!酒吧方面特别刻意找主要媒体,有一篇文章标题是:【新华社认为李天一…】,但仔细一看是新华网某网民的文章。他们用这种似是而非的文章成功的误导了中国的民众,成功地使底层老百姓仇富仇官的情绪得到极致的发泄!好似判得越重越解恨!

·         网络编辑被收买,很多为李家愤愤不平的人,冷静分析案情的帖子很快被删掉,公正的声音被淹没在骂声中,留下都是对李家的谩骂,语言下流,污秽不堪。

     酒吧黑社会操纵的李天一案件的舆论,利用了民众的狂热和无知,他们预设强弱、官民的对立,弱者/百姓天然有理,强者天生有罪;并将此立场凌驾于人权和法律之上。一片激昂的杀伐之声的背后,已经看不到追求正义的诉求,而只有仇恨情绪的宣泄,这实乃中国人权与法治观念不彰的重要外在表现。

(二)酒吧黑社会成功的挟制了公安, 检察院和法院。

·          一个酒吧, 可以让公安检察把一个假案弄成真的 , 把妓女勾引未成年人弄成强奸案。

·         公安对酒吧接纳未成年人入内,且送酒,送陪酒小姐,不予追究。

·         公安对酒吧买淫,敲诈勒索的事实不问不管不查。  

·          公安局首先践踏法律;一个未成年人的案子, 公安仅凭卖淫女的谎言 , 就透露给香港南华早报, 由南华早报发回内陆,在全国 掀起轩然大波。美国华人评论说“北京公安一开始就造势轮奸,显然要撇清尽人皆知的北京酒吧黑白通吃. 北京警察乃至北京市政府,一定不允许"北京酒吧提供卖淫女""成为事实",否则他们的饭碗可能都不保”。

·         检察院颠倒黑白,法院以妓女的谎言为判案根据, 律师和法院合谋做局,硬给委托人做有罪辩护,看不到一点正义的力量。

·         勾引未成年的孩子的妓女在法院开庭前及时住院。公检法和酒吧暗地勾结非常明显。法院蔑视中国12名知名法律人士的置疑 ,坚持不让杨女如此重要的证人出庭。所谓的被害人不到庭接受法庭调查和质证 。

·         法院完全听信于一个其陈述共有20多处是虚假的的妓女的话。而 李天一几次让这个妓女滚蛋, 李天一已经回家了,酒吧的领班穷追不放, 硬被叫了出来。法院居然以李天一是起意人,判了10年。

·         法院判案不重证据,完全依照酒吧组织卖淫的领班和妓女的, 且已被录像证实为假的口供判案, 这是违反高检精神的。

据《中国法院网》2013年9月26日公布的消息,担任李天一案件审理的审判长秦硕,女,31岁。 这起有着广泛社会影响、原告被告各执一词的未成年人案件,应该由一个资深审判员主审,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原来,这起案件是由一个垃圾学校毕业生主持的一次垃圾审判。
  据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网站公布的消息,  考入北京联合大学走读的考生,只能算是垃圾大学的垃圾生。
  北京联合大学的法学专业,现有教师17人,其数量十分有限。并且都从事法和经济关系的研究,没有一名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师资,因此,要想该专业培养出能够从事刑事案件审判的优秀法官,总体来说是不现实的。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的秦硕,由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刑事案件审判专业的训练,要想让她准确地定罪量刑,也是不太现实的。
  事实上,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李天一案件的审判,在证据的采信上明显偏信口供,而口供之间前后不一,所谓的被害人不到庭接受法庭调查和质证,其陈述共有20多处是虚假的,证人证言相互矛盾(酒保的证言与其他人的口供不一致;酒保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其证人资格没有受到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秦硕居然能作出有罪判决,其审判结果理当受到质疑

  这事要是发生在西方国家,既然是未成年人犯事,首先被处罚的是酒店和卖淫女这两个成人。常看到报上说某成人与未成年人有染,被处罚的只是成年人,孩子没事。 可在北京,两个成年人设局,酒吧向未成年人卖酒卖淫,事发后又讹诈,现如今这些恶人全都逍遥法外。酒吧和妓女赢了! 在公检法的支持下, 可以继续组织卖淫, 敲诈勒索! 谁敢不付钱, 李天一就是下场 !酒吧黑社会完全控制了公检法。

 (三)兰和,陈有西,律师令人尊敬

 满社会对李家的恶毒叫骂令人感到中国很可怕,当人们对情况不明感到很困惑时, 只有兰和顶着一片杀声站出来了,他的每句话都一针见血。他身为李家法律顾问, 一直站在血雨腥风的最前线。面临酒吧黑社会围剿和不明真相民众的怒骂。 他不可能是为了钱。为了钱的律师是做不到的, 就像律师败类赵运恒。

兰和,陈有西,陈枢 这是为数几个顶着酒吧黑社会站出来, 发出正义声音的好律师。。 如果仅仅为了钱, 是不能面临叫骂。 恐吓, 死亡威胁而不退缩的。他们代表了正义的力量。他们是中国法律界的希望 !!!

() 李天一完全被媒体妖魔化

         据同狱友介绍: 他彬彬有理, 从不说脏话, 不吹牛,很大方豪爽;喜欢把好吃的分给别人。 据老师介绍, 他是个懂礼貌的学生。他的书法得过铜奖, 银奖, 金奖。 据参审判的人介绍, 他还一脸稚气,非常可爱。

       哪个男孩子没有少年轻狂的事, 可媒体把他整个妖魔化, 对孩子为何要下毒手!,因为他的父母得罪了黑社会。

)李双江一生都是个好人,他对人亲切热情,非常真诚,非常厚道。

    李双江出生贫寒,对老百姓倾注了一生的热情,他背老母亲上下车的孝敬故事被传为佳话。他为买不起车票的学生付钱买票回家。他的厚道也表现在当他面临敲诈时, 选择了沉默。 他天真的以为公安会搞清楚的, 法律是公平的。 他一生都沉浸在美好的歌声中, 可惜社会不是他歌声中那般美好。一个失去了道德理念的社会的早已被一切向钱看所控制。 记者, 网络编辑, 警察, 检察官, 法官,只要有人给他们送钱, 什么法律, 正义, 孩子,真相都可以不屑一顾。 

    李双江的歌影响过一代人,也鼓舞了一代人,和流行歌手不同,  他没有走穴, 所以没有什么外快, 仅凭工资生活。他也很老实, 面对挖地三尺的污蔑诽谤追杀,媒体记者一把把在他流血的心上撒盐….央视的1+1 ;凤凰台的窦文涛. 台湾嫖客李敖,他还是默默的承受, 面对所有的误解,诽谤,面对孩子被冤枉被错判。他泪往肚里流 , 没有去找关系。就是因为他得罪了黑社会,不付50万,现在被黑社会往死了整。  

      李天一的案子是黑社会向善良正义的的挑战。 从头到尾暴露了中国公检法的腐败。宣告了中国黑社会的胜利。也宣告黑社会比共产党有更强有力的操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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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3-10-13 08:10:59
请问楼主你还知道什么叫羞耻吗?
回复 | 0
作者:说两句 留言时间:2013-10-13 05:44:35
几个真实小姐(失足女)对李天一案的看法(ZT)

我们烧烤吧有个烧烤师傅很喜欢嫖,他老婆在家里带小孩他每月基本上都要去酒店找五六次小姐,时间久了去的次数多了也跟一些小姐熟悉了经常带一些小姐来我们烤吧消费。

前天晚上他又带来了三个小姐来我们烤吧吃烧烤喝酒。期间我们一起聊天谈起李某某案问那几个小姐知不知道有没有关注此案,那几个小姐一听就气得怒骂娘,她 们说我们那里不知道一直都在关注此案,而且还经常用手机上论坛骂梦鸽和她雇的水军们,这就是个实实在在的强奸案。梦鸽说此案是卖淫嫖娼嫖她MA的X!她们 说我们做这行的都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不跟醉酒的男人出去开房,老板也绝不会让我们跟醉酒男出去开房。

有个小姐说2010年她在佛山 时有个姐妹跟一个醉酒男出去开房,老板不同意她出去她说没事是常客,老板就没有多加阻拦,后来我那姐妹就出事了,在一个旅馆找到她时已死在房间里的卫生 间。双手有被绑痕迹,满身有十几处被烟嘴烫伤的痕迹、有个乳房也被咬伤。后来警方审讯那男子交代说,“事后我那姐妹要回来睡觉他不让她回来要陪他睡一晚 上,我那姐妹不肯两人就吵起来,那男子一气之下用衣服绑住我那姐妹用烟头烫她还咬她的乳房,我那姐妹说要报警他就把她揪到卫生间摁住她的头在水里,就这样 被憋死了”。说到这我看到那小姐眼里有泪水说话也有些颤抖。她接着用略带哭腔的声音说“我那姐妹出事时才19岁啊!她头上有个哥哥已出来打工,家里有个弟 弟还在读书,父亲是泥水匠母亲早已病逝!

此时我们都在沉默中……接着她转而用愤怒的语气说“杨妹妹(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叫杨妹妹,她说 知道此案众姐妹比她大的都亲昵的叫她杨妹妹,比她小的都尊敬的称她为杨姐,众姐妹们都很佩服她受辱后敢于和权贵斗争的勇气和胆量)绝不可能是做我们这一行 的(即卖淫:笔者注),首先做我们这一行的都自我保护意识强,绝不跟醉酒的人出去开房,一个都不去更何况还是五个醉鬼,那不是自己找死吗?就算是被强迫挟 持去的话在房间里也会叫他们戴上套,因为做我们这行的身上随时都带着避孕套。就算们五个当中有的不愿意戴套的但不会全部都不愿意戴吧?说一句我有病你们不 戴套把病传染给你们可别怪我,他们肯定个个都戴!现在他们没一个戴套说明杨妹妹身上根本没有避孕套哪就绝对不是做这行的。再者1P5除了被打得受不了和强 行发生的话鬼才跟你们做,那都是要我们命的多少钱都没有姐妹会去干,如果杨妹妹是做这行的她会不知道1P5搞不好会要了自己的命?何况北京1p5才 2000块?在我们这个不大的城市最多1P2都要2000块以上还不能是醉鬼,而且都很少姐妹会去做,醉鬼的话姐妹们尿都不尿你。你们男人有钱可以找5个 女的来个1飞5,但不管你多少钱要5个醉鬼找个1个女的来5P1我敢保证全国没有一个同行会做,殴打胁迫强行的不算,那就像此案一样属于强奸了!再说像我 们做这行即使真被强奸只要不被打死也绝不会去报案,报案警方首先会把自己和众姐妹和我们的老板一锅端,做我们这行的都知道宁愿自己受苦受累受委屈也不能连 累老板和众姐妹,像5月份的时候有个小姐妹跟人出去开房,事后不但没给钱而且还被他抢走了一部4000多块的手机和200多块钱,人还被打了一顿,我那小 姐妹都打落牙往肚里咽不敢去报案,因为她知道报案首先就会连累我们和老板,而且施暴人能不能得到惩罚还不一定。因为做我们这个真是贱吧,人贱命也贱,这是 我们的宿命!!!杨妹妹受辱后敢于报案就足于证明她和我们是不一样的,她不是你们这些丧心病狂人眼中的妓女、贱人!!!所以在李某某案中那些卖淫嫖娼论的 就叫你们的MA MA姐妹女儿去卖吧!

再说梦鸽和那些设局敲诈论的人更是白痴,我们有的姐妹设过局的(“但我绝对没有,她拍胸脯对我 们保证说”)都是敲诈一个人绝不会同时设局敲诈二个人以上,二个人以上没一点胜算而且还有被对方反敲诈的危险。且就是敲一个人也要找那种有钱又怕死又没权 势的人来下手。敲诈地点(如宾馆房间)都是选我们熟悉或事先布置好的,装有摄像头或正当在行事时抓个现行,这才是真正的设局敲诈。反观李某某案五个醉鬼 (有可能搞都会被他们五个醉鬼搞死,敲的钱拿到阴朝地府去花吗?)且李某某军人将军之家有权有势背景深厚,杨妹妹一个无权无势的北漂弱女子敢去敲诈一个将 军?拜托梦鸽和水军们别侮辱我们众姐妹的智商好吗?再者宾馆房间都是小醉鬼们去开的,当场也没有杨妹妹的同伙闯入抓个现行或录制视频录音,而且杨妹妹连保 全精班的经验都没有这你MA那一点像设局敲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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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MYSN 留言时间:2013-10-13 04:25:49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什么逻辑?“据参审判的人介绍, 他还一脸稚气,非常可爱”,“一脸稚气,非常可爱”的人就不会犯法?违法犯罪之人都写在脸上?李公子在此之前一次被关,也是因为“一脸稚气,非常可爱”么?李双江就算是天使,能保证李公子不犯罪么?子不教,父之过,李双江就算是天使,亦难逃失教之责。看看梦鸽女士的行为,就知道为什么李公子会犯事。

“曾任中国某电视台记者,编辑,热点话题主持人”,说句不客气的话,您这篇文章还真可能配不上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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