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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_123的博客  
曾任中國某電視台記者, 編輯, 熱點話題主持人  
網絡日誌正文
當陪酒女熟練的把內褲放進塑料袋裡…. 2013-10-12 15:20:34

當陪酒女熟練的把內褲放進塑料袋裡,用三天時間夥同酒吧領班,老闆向李雙江敲詐50萬遭到拒絕後,他們放下狠話 “ 那就走媒體和公安”。他們居然成功了。

     目前中國正在進行一場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 舉國上下口株筆伐一個16歲的孩子, 因為這個孩子的父親是著名歌唱家-李雙江。  發動這場文革的是妓女,酒吧,媒體和公安。  

    毫無疑問,對李天一的荒謬判決, 是黑社會的重大勝利, 顯示了黑社會的兇狠毒辣,強大和肆無忌憚,也徹底暴露了了中國公檢法的腐敗 ,連幾個未成年孩子都下毒手 讓人覺的中國一片黑暗李天一案讓人想起文革, 挑動群眾, 多少人就這麼被活活整死

(一)黑社會對案件的掌控非常明顯。幕後炒手陰險毒辣狡猾,成功的挾制了民意

    一個智商平平的人都可以看出來:這是酒吧設局,妓女勾引未成年,敲詐勒索的案子。 居然被酒吧,妓女和公安搞成了強姦案。 李天一家庭被誣陷迫害,媒體未恐天下不亂,鋪天蓋地的對李家進行挖地三尺的圍剿,謠言, 假消息滿天飛,成千上萬的老百姓被酒吧黑勢力牽着鼻子走。


·         毫無疑問,酒吧方面是操縱媒體的高手,非常熟悉媒體的潛規則—有紅包就發稿。鋪天蓋地的輿論導向, 鋪天蓋地的未審先判,謾罵謠言指向李家。這裡有中央電視台,鳳凰台等多家主要媒體。所有的人都無視未成年保護法!酒吧方面特別刻意找主要媒體,有一篇文章標題是:【新華社認為李天一…】,但仔細一看是新華網某網民的文章。他們用這種似是而非的文章成功的誤導了中國的民眾,成功地使底層老百姓仇富仇官的情緒得到極致的發泄!好似判得越重越解恨!

·         網絡編輯被收買,很多為李家憤憤不平的人,冷靜分析案情的帖子很快被刪掉,公正的聲音被淹沒在罵聲中,留下都是對李家的謾罵,語言下流,污穢不堪。

     酒吧黑社會操縱的李天一案件的輿論,利用了民眾的狂熱和無知,他們預設強弱、官民的對立,弱者/百姓天然有理,強者天生有罪;並將此立場凌駕於人權和法律之上。一片激昂的殺伐之聲的背後,已經看不到追求正義的訴求,而只有仇恨情緒的宣泄,這實乃中國人權與法治觀念不彰的重要外在表現。

(二)酒吧黑社會成功的挾制了公安, 檢察院和法院。

·          一個酒吧, 可以讓公安檢察把一個假案弄成真的 , 把妓女勾引未成年人弄成強姦案。

·         公安對酒吧接納未成年人入內,且送酒,送陪酒小姐,不予追究。

·         公安對酒吧買淫,敲詐勒索的事實不問不管不查。  

·          公安局首先踐踏法律;一個未成年人的案子, 公安僅憑賣淫女的謊言 , 就透露給香港南華早報, 由南華早報發回內陸,在全國 掀起軒然大波。美國華人評論說“北京公安一開始就造勢輪姦,顯然要撇清盡人皆知的北京酒吧黑白通吃. 北京警察乃至北京市政府,一定不允許"北京酒吧提供賣淫女""成為事實",否則他們的飯碗可能都不保”。

·         檢察院顛倒黑白,法院以妓女的謊言為判案根據, 律師和法院合謀做局,硬給委託人做有罪辯護,看不到一點正義的力量。

·         勾引未成年的孩子的妓女在法院開庭前及時住院。公檢法和酒吧暗地勾結非常明顯。法院蔑視中國12名知名法律人士的置疑 ,堅持不讓楊女如此重要的證人出庭。所謂的被害人不到庭接受法庭調查和質證 。

·         法院完全聽信於一個其陳述共有20多處是虛假的的妓女的話。而 李天一幾次讓這個妓女滾蛋, 李天一已經回家了,酒吧的領班窮追不放, 硬被叫了出來。法院居然以李天一是起意人,判了10年。

·         法院判案不重證據,完全依照酒吧組織賣淫的領班和妓女的, 且已被錄像證實為假的口供判案, 這是違反高檢精神的。

據《中國法院網》2013年9月26日公布的消息,擔任李天一案件審理的審判長秦碩,女,31歲。 這起有着廣泛社會影響、原告被告各執一詞的未成年人案件,應該由一個資深審判員主審,結果讓人大跌眼鏡、大失所望。原來,這起案件是由一個垃圾學校畢業生主持的一次垃圾審判。
  據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網站公布的消息,  考入北京聯合大學走讀的考生,只能算是垃圾大學的垃圾生。
  北京聯合大學的法學專業,現有教師17人,其數量十分有限。並且都從事法和經濟關係的研究,沒有一名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方面的師資,因此,要想該專業培養出能夠從事刑事案件審判的優秀法官,總體來說是不現實的。從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法學專業畢業的秦碩,由於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刑事案件審判專業的訓練,要想讓她準確地定罪量刑,也是不太現實的。
  事實上,根據媒體披露的信息,李天一案件的審判,在證據的採信上明顯偏信口供,而口供之間前後不一,所謂的被害人不到庭接受法庭調查和質證,其陳述共有20多處是虛假的,證人證言相互矛盾(酒保的證言與其他人的口供不一致;酒保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其證人資格沒有受到限制)。在這樣的情況下,秦碩居然能作出有罪判決,其審判結果理當受到質疑

  這事要是發生在西方國家,既然是未成年人犯事,首先被處罰的是酒店和賣淫女這兩個成人。常看到報上說某成人與未成年人有染,被處罰的只是成年人,孩子沒事。 可在北京,兩個成年人設局,酒吧向未成年人賣酒賣淫,事發後又訛詐,現如今這些惡人全都逍遙法外。酒吧和妓女贏了! 在公檢法的支持下, 可以繼續組織賣淫, 敲詐勒索! 誰敢不付錢, 李天一就是下場 !酒吧黑社會完全控制了公檢法。

 (三)蘭和,陳有西,律師令人尊敬

 滿社會對李家的惡毒叫罵令人感到中國很可怕,當人們對情況不明感到很困惑時, 只有蘭和頂着一片殺聲站出來了,他的每句話都一針見血。他身為李家法律顧問, 一直站在血雨腥風的最前線。面臨酒吧黑社會圍剿和不明真相民眾的怒罵。 他不可能是為了錢。為了錢的律師是做不到的, 就像律師敗類趙運恆。

蘭和,陳有西,陳樞 這是為數幾個頂着酒吧黑社會站出來, 發出正義聲音的好律師。。 如果僅僅為了錢, 是不能面臨叫罵。 恐嚇, 死亡威脅而不退縮的。他們代表了正義的力量。他們是中國法律界的希望 !!!

() 李天一完全被媒體妖魔化

         據同獄友介紹: 他彬彬有理, 從不說髒話, 不吹牛,很大方豪爽;喜歡把好吃的分給別人。 據老師介紹, 他是個懂禮貌的學生。他的書法得過銅獎, 銀獎, 金獎。 據參審判的人介紹, 他還一臉稚氣,非常可愛。

       哪個男孩子沒有少年輕狂的事, 可媒體把他整個妖魔化, 對孩子為何要下毒手!,因為他的父母得罪了黑社會。

)李雙江一生都是個好人,他對人親切熱情,非常真誠,非常厚道。

    李雙江出生貧寒,對老百姓傾注了一生的熱情,他背老母親上下車的孝敬故事被傳為佳話。他為買不起車票的學生付錢買票回家。他的厚道也表現在當他面臨敲詐時, 選擇了沉默。 他天真的以為公安會搞清楚的, 法律是公平的。 他一生都沉浸在美好的歌聲中, 可惜社會不是他歌聲中那般美好。一個失去了道德理念的社會的早已被一切向錢看所控制。 記者, 網絡編輯, 警察, 檢察官, 法官,只要有人給他們送錢, 什麼法律, 正義, 孩子,真相都可以不屑一顧。 

    李雙江的歌影響過一代人,也鼓舞了一代人,和流行歌手不同,  他沒有走穴, 所以沒有什麼外快, 僅憑工資生活。他也很老實, 面對挖地三尺的污衊誹謗追殺,媒體記者一把把在他流血的心上撒鹽….央視的1+1 ;鳳凰台的竇文濤. 台灣嫖客李敖,他還是默默的承受, 面對所有的誤解,誹謗,面對孩子被冤枉被錯判。他淚往肚裡流 , 沒有去找關係。就是因為他得罪了黑社會,不付50萬,現在被黑社會往死了整。  

      李天一的案子是黑社會向善良正義的的挑戰。 從頭到尾暴露了中國公檢法的腐敗。宣告了中國黑社會的勝利。也宣告黑社會比共產黨有更強有力的操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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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時間:2013-10-13 08:10:59
請問樓主你還知道什麼叫羞恥嗎?
回復 | 0
作者:說兩句 留言時間:2013-10-13 05:44:35
幾個真實小姐(失足女)對李天一案的看法(ZT)

我們燒烤吧有個燒烤師傅很喜歡嫖,他老婆在家裡帶小孩他每月基本上都要去酒店找五六次小姐,時間久了去的次數多了也跟一些小姐熟悉了經常帶一些小姐來我們烤吧消費。

前天晚上他又帶來了三個小姐來我們烤吧吃燒烤喝酒。期間我們一起聊天談起李某某案問那幾個小姐知不知道有沒有關注此案,那幾個小姐一聽就氣得怒罵娘,她 們說我們那裡不知道一直都在關注此案,而且還經常用手機上論壇罵夢鴿和她雇的水軍們,這就是個實實在在的強姦案。夢鴿說此案是賣淫嫖娼嫖她MA的X!她們 說我們做這行的都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不跟醉酒的男人出去開房,老闆也絕不會讓我們跟醉酒男出去開房。

有個小姐說2010年她在佛山 時有個姐妹跟一個醉酒男出去開房,老闆不同意她出去她說沒事是常客,老闆就沒有多加阻攔,後來我那姐妹就出事了,在一個旅館找到她時已死在房間裡的衛生 間。雙手有被綁痕跡,滿身有十幾處被煙嘴燙傷的痕跡、有個乳房也被咬傷。後來警方審訊那男子交代說,“事後我那姐妹要回來睡覺他不讓她回來要陪他睡一晚 上,我那姐妹不肯兩人就吵起來,那男子一氣之下用衣服綁住我那姐妹用煙頭燙她還咬她的乳房,我那姐妹說要報警他就把她揪到衛生間摁住她的頭在水裡,就這樣 被憋死了”。說到這我看到那小姐眼裡有淚水說話也有些顫抖。她接着用略帶哭腔的聲音說“我那姐妹出事時才19歲啊!她頭上有個哥哥已出來打工,家裡有個弟 弟還在讀書,父親是泥水匠母親早已病逝!

此時我們都在沉默中……接着她轉而用憤怒的語氣說“楊妹妹(後來我問她為什麼叫楊妹妹,她說 知道此案眾姐妹比她大的都親昵的叫她楊妹妹,比她小的都尊敬的稱她為楊姐,眾姐妹們都很佩服她受辱後敢於和權貴鬥爭的勇氣和膽量)絕不可能是做我們這一行 的(即賣淫:筆者注),首先做我們這一行的都自我保護意識強,絕不跟醉酒的人出去開房,一個都不去更何況還是五個醉鬼,那不是自己找死嗎?就算是被強迫挾 持去的話在房間裡也會叫他們戴上套,因為做我們這行的身上隨時都帶着避孕套。就算們五個當中有的不願意戴套的但不會全部都不願意戴吧?說一句我有病你們不 戴套把病傳染給你們可別怪我,他們肯定個個都戴!現在他們沒一個戴套說明楊妹妹身上根本沒有避孕套哪就絕對不是做這行的。再者1P5除了被打得受不了和強 行發生的話鬼才跟你們做,那都是要我們命的多少錢都沒有姐妹會去干,如果楊妹妹是做這行的她會不知道1P5搞不好會要了自己的命?何況北京1p5才 2000塊?在我們這個不大的城市最多1P2都要2000塊以上還不能是醉鬼,而且都很少姐妹會去做,醉鬼的話姐妹們尿都不尿你。你們男人有錢可以找5個 女的來個1飛5,但不管你多少錢要5個醉鬼找個1個女的來5P1我敢保證全國沒有一個同行會做,毆打脅迫強行的不算,那就像此案一樣屬於強姦了!再說像我 們做這行即使真被強姦只要不被打死也絕不會去報案,報案警方首先會把自己和眾姐妹和我們的老闆一鍋端,做我們這行的都知道寧願自己受苦受累受委屈也不能連 累老闆和眾姐妹,像5月份的時候有個小姐妹跟人出去開房,事後不但沒給錢而且還被他搶走了一部4000多塊的手機和200多塊錢,人還被打了一頓,我那小 姐妹都打落牙往肚裡咽不敢去報案,因為她知道報案首先就會連累我們和老闆,而且施暴人能不能得到懲罰還不一定。因為做我們這個真是賤吧,人賤命也賤,這是 我們的宿命!!!楊妹妹受辱後敢於報案就足於證明她和我們是不一樣的,她不是你們這些喪心病狂人眼中的妓女、賤人!!!所以在李某某案中那些賣淫嫖娼論的 就叫你們的MA MA姐妹女兒去賣吧!

再說夢鴿和那些設局敲詐論的人更是白痴,我們有的姐妹設過局的(“但我絕對沒有,她拍胸脯對我 們保證說”)都是敲詐一個人絕不會同時設局敲詐二個人以上,二個人以上沒一點勝算而且還有被對方反敲詐的危險。且就是敲一個人也要找那種有錢又怕死又沒權 勢的人來下手。敲詐地點(如賓館房間)都是選我們熟悉或事先布置好的,裝有攝像頭或正當在行事時抓個現行,這才是真正的設局敲詐。反觀李某某案五個醉鬼 (有可能搞都會被他們五個醉鬼搞死,敲的錢拿到陰朝地府去花嗎?)且李某某軍人將軍之家有權有勢背景深厚,楊妹妹一個無權無勢的北漂弱女子敢去敲詐一個將 軍?拜託夢鴿和水軍們別侮辱我們眾姐妹的智商好嗎?再者賓館房間都是小醉鬼們去開的,當場也沒有楊妹妹的同夥闖入抓個現行或錄製視頻錄音,而且楊妹妹連保 全精班的經驗都沒有這你MA那一點像設局敲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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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MYSN 留言時間:2013-10-13 04:25:49
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什麼邏輯?“據參審判的人介紹, 他還一臉稚氣,非常可愛”,“一臉稚氣,非常可愛”的人就不會犯法?違法犯罪之人都寫在臉上?李公子在此之前一次被關,也是因為“一臉稚氣,非常可愛”麼?李雙江就算是天使,能保證李公子不犯罪麼?子不教,父之過,李雙江就算是天使,亦難逃失教之責。看看夢鴿女士的行為,就知道為什麼李公子會犯事。

“曾任中國某電視台記者,編輯,熱點話題主持人”,說句不客氣的話,您這篇文章還真可能配不上您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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