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犯宇津木孟雄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国家档案局网站今日公布了日本侵华战犯宇津木孟雄笔供内容提要。据宇津木孟雄1954年7月—9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千叶县。1934年,任伪满宪兵队顾问。1942年7月,任新京兴亚产业公司社长。1945年12月20日,于长春被苏军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7年11月,把新京宪兵分队“扣押中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为病理实验”而押送给新京第二陆军病院。“此时我正乘汽车要出差,顺便把田村伍长和该被扣押人带到陆军病院前。”
1938年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我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两人将死刑该当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
1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把分队扣押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同月,“逮捕中国爱国人民7名,其中6名押送检察厅处理……,1名以杀人强盗罪该当着,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