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前按】万维的跟帖功能不让发长评论(暂时现象?)。 跟名博格老舌战几轮,格老觉得意犹未尽,认为他/她贴的几大难题本人未曾回答上来,心意难平。 得名博如此青睐,本网民不能不尽所能总结一下本人所知的事实和逻辑,作为一单独帖子发在此处。 相关博文: -- 格老高论:高晓松捅原住民痛点与多元文化的无奈http://blog.creaders.net/u/7658/201609/265529.html -- 本人续貂:晓松奇案与中文的奥妙 http://blog.creaders.net/u/8371/201609/265558.html
-----原来要发跟帖而未能发出的内容-----
原来格老发文是面对国内啊?难为您了,一帖通吃墙里墙外的,要保持一致有困难。本人只在万维发帖,不用顾虑“敏感词”,也不用讨好“X宣部”或是害怕“工信部”,所以么,口无遮拦些。 既然格老不辞辛劳翻墙出来(当然也有可能是翻墙进去发表高论),那么咱们就还是在墙外的语境下讨论问题好了。 格老先生一边用力过猛,一边又要藏头遮尾,别人看了也替您累得慌。 忽视细节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您老没见法庭上最重细节,稍有差池,案件的性质立刻发生变化么?可以如此格物么? 要证明自己单重标准么,容易得很。格老只需选以下之一即可 --“本人在此谴责一切新闻审查,违反言论自由的行为,无论是在加美,还是在中国;无论是政府行为,还是企业行为。” 或者, --“加拿大旅游局暨加国政府有关机构,审查新闻、干预‘晓说’有理,因此,某地实行新闻审查、禁止言论自由应该支持。” 既然格老意犹未尽,咱们何妨把格老的12345再掰扯一下? 【格老】1】CBC的报道就是权威依据吗?Destination Canada官网上自己的表述是不是更权威?看看其官网上About us的头一句:“Destination Canada (formerly the Canadian Tourism Commission) is Canada's national tourism marketing organization. ”注意,其前身是加拿大旅游委员会! 【本人】--CBC的报道压根就没牵涉Destination Canada的性质。 --“前身是加拿大旅游委员会”就说明今天是Government Department么? --Crown Corporation就是Crown Corporation,不是Government Department。 【格老】2】 你认为Destination Canada应该翻译为“国营公司”,这一点我也愿意认同。但很遗憾,其官网中文链接网页上的权威中文翻译却是:“联系方式 加拿大旅游局 地址:……”。Destination Canada自称加国“旅游局”,你能认为这种说法是中国人的错误???很抱歉,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正是你自己哦。 【本人】-- “加拿大旅游局”的翻译就说明是Government Department? --您老钟意把“加拿大旅游局”概念外延为“加国政府有关机构”手段很高明么?如果直称“加拿大旅游局”就会暴露“旅游局-- Ctrip--爱奇艺--高晓松”这条业务关系链,难道不是么?
【格老】3】 退一步,无论Destination Canada的性质如何,当这个Canada's national tourism marketing organization干涉高晓松那类节目内容时,你能否认这一干涉的内容就是政治,其客观后果就危机新闻与言论自由吗?道理很简单,无论这一干涉是什 么性质的organization做出的,无论它是不是官方直接或间接旨意,其内涵就是政治,其客观效应就损害这档评论节目的新闻自由! 【本人】--旅游局签约Ctrip,通过Ctrip赞助爱奇艺,爱奇艺/高晓松制作“奇谈”,目的是在节目中推介加拿大旅游。是不是事实? --对应节目要“focus on Canadian tourism”和“inspire them to visit Canada”是不是合理要求? --CBC报道中Destination Canada有没有说明自己的权利和已经作出的行为?Destination Canada的“官方申明”说了“made recommendations to ensure a focus on Canadian tourism”没有?“否认”了么?“心虚”了么?
--客户要你主要介绍本地好玩好吃,吸引游客,你若是不谈政治,但是离题万里,客户就不会要求你修改了么?客户说了“谈first nation问题污蔑加拿大,损坏加拿大形象”了么?您老直接猛力就来个“其内涵就是政治”,证据确凿么?说得过去么? --您老还是坚决回避因为前述业务链而使这个节目负有的“旅游推广”、“文须对题”的义务,以便把此事上升到“损害这档评论节目的新闻自由”的高度,进而为“某地新闻审查”辩护--看!加拿大政府有关机构也一样“新闻审查”,所以,…。这,不是您的逻辑链么? 【格老】4】 至于你纠结Destination Canada要人家删除20分钟的内容属于“修改意见”,不是“审查”,也很牵强。因为客观上,这一干涉已经导致爱奇艺不敢无视,而坚持继续播出!这个后 果不正是审查才会有的吗?至于Destination Canada驻中国代表处竟然心虚到否认审查过高晓松的节目,就更无法自圆其说!你回复中也没能替他们说清。 【本人】--这是继续胡搅蛮缠的节奏。如果不是接受赞助的节目,有什么必要应无关方要求,修改节目。换了您,会这么办事么?合乎逻辑么?若是本人说:“老格,把您博文中某段某段删了!”会有效么?本人凭啥request格老做这做那的呀?格老凭啥听本人的呀?您千方百计要否认和掩饰“旅游局--Ctrip--爱奇艺--高晓松”这条关系链,就是为了回避这一事件中商务委托关系的实质吧。 --Destination Canada早就在给CBC的“官方”回复中说明自己干过什么了!哪来的“心虚”?哪来的“否认”?为什么只认所谓Galpin的“辩解、否认”,无视Destination Canada给CBC的正式回应?在加拿大生活多年,不会读不懂那几句简单的英文吧! --按您老的定义,Destination Canada已经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对节目的“审查”。可是您却没有拿出Destination Canada的“审查意见”来证明这不是“旅游节目、主题焦点”的争议,就直接一口咬定是“政治”、“新闻审查”、“干涉言论自由”,证据充分么?本人很乐意告诉您,如果您有上述证据,本人将毫不犹豫地与您一起谴责“加拿大旅游局”的不当行为。但同时,也不会为别处“禁止言论自由”的错误行为背书!
【格老】5】请注意本文的客观基调,在指出加拿大问题的同时,也肯定联邦政府的成绩,包括倡导多远文化、为解决原住民、国际难民问题所做出的努力等。顺便补充一句本人观点,关于原住民问题,也不能全怪加国政府,原住民自己不思进取、依赖政府,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本人】--此类高瞻远瞩的话题,恕我直言,您老也把握不好,况且与“新闻审查、言论自由”的辩论无关,本人也不掺和。 【格老】6】 最后,恕我直言,你们的问题实质就是双重标准!从来不愿客观看待中国的进步,也不愿正视西方的问题。不少人的典型态度就是:美国、西方的就是对的,中国的 就是错的!固然不可否认,中国有很多落后的东西,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但是,逢中必反、拜倒在洋人脚下!这是部分华人很可悲的一个现象。 【本人】--“你们”、“你们”地比较有意思。谁是“你们”?格老您又是“谁们”?本人只代表自己发表意见,难道您老不是? --所谓“双重标准”么,先看看您老的“单一标准”是什么。本人的标准是:谴责一切新闻审查,违反言论自由的行为,无论是在加美,还是在中国;无论是政府行为,还是企业行为。您同意么? 您要是认为“新闻审查”有理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立场一致就行。 这样,也许可以为您老赢回一点尊重。 --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难道某些方面进步了,错误的方面就不能批评了? --脸面重于实际,事实不能直说是不是某些“强国人”的心态呢?这样的处事方法,您觉得好么?能让人更自信、更自豪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