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曾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的令计划落马,因为此前身居要职,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同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层,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办公厅职责上有什么区别?相信很多人未必说的清楚。党的职位和办事机构错综复杂,随着党组织的不断壮大,又几经变迁。此前,这两个机构虽然经常出现于媒体报道,但从未被解释清楚,就让观察者网来答疑解惑吧。
这两个机构的从属关系就有一个最主要的区别,中共中央办公厅,简称中办,曾称为中央秘书厅,是直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而中央书记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根据党章,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
中央办公厅是中南海非常重要的机构,中央办公厅主任是最高领导人的心腹,换领导人,中办主任也跟着换。总书记去外地视察或者出国访问大多数情况下都带着中办主任,现任中办主任栗战书就经常随同习近平出访。中办负责的不仅是党中央文秘、会务工作,除了转达和催办落实中央指示,还要负责全国党政系统的密码保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安全警卫、医疗保健。因此中办主任也是中央警卫局政治委员,警卫局局长是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中央书记处的历史沿革更复杂。从中央的最高决策机构到日常工作机构,几经变迁。而其一直保持着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培养、锻炼党的高级干部。
先说“书记”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最高机构中央局只有50多位党员。在讨论中央局主要负责人称谓的时候,大家取了一个名字:书记。书记是当时最小的官职,以此命名,表明为人民谋利益的共产党是不会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僚机构,也是面对未来的承诺和面对人民的承诺。
1933年初,党中央迁入江西苏区。当时全国苏区发展到十几块,红军达30万人,党员也达30万人。仅设一个总书记已难以领导这样一个大党,中央书记处应运而生。最早,书记处就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到1945年,已成为政治局核心领导机构。
1945年,中共七大后,中央书记处的权力达到顶峰,其成员是: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中共八大成分水岭,书记处不再居于政治局之上,直到十三大以后,反而成为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从此,中共最高领导人的头衔变为总书记。此时的总书记本身已作为党的法定最高领导人超然于书记处之上。
经常能在影视剧中见到的中央书记处五大书记
一般情况下,有5到6名书记处书记,其中排名第一的书记处书记由政治局常委兼任,两到三人是由政治局委员兼任,一般是中组部部长和中宣部部长,但书记处书记是副国级领导,而中组部是部级,所以在新闻上你会听到如下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某某。”此外还有没有进政治局的书记处书记。和中办主任相比,通常书记处书记的职衔也排在更前面,领导人往往在担任中央办公厅主任后,再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而晋升中共中央书记处成员。
在中央书记处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每一名书记负责一个系统或若干方面的事务,通过听取汇报,审批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参与人事任命等方式,对所负责方面事务承担领导责任。对于一般事务,书记处书记具有直接领导和决定的权力。对于其他中央或地方党政机关而言,中央书记处是属于领导机构。
虽然在某些具有全局性、特别重大的问题上,分工负责的书记须提交书记处会议讨论,由书记处集体决定。甚至呈交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讨论,但在这个过程中,书记处还发挥积极地协调作用,中央书记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央书记处可以以“党中央”的名义发公文。
中央书记处是培养锻炼党的高级干部的场所。从十四大以来产生的中央政治局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来看,书记处的工作履历成为进入中央核心领导层的重要履历,而从书记处岗位走上常委乃至总书记岗位的比例是很高的。十四到十六届党代会所产生的政治局常委共17人(连任不重复计算),曾在书记处工作的达9人,比例超过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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