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所谓的经济“改革”建设,正确的叫法是强盗在抢夺人民的财富!如果能看到在中国,有些经济“奇迹”的地区,那只能说是“拆东墙、补西墙”的理论。
6月28日,中共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被迫做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侯振润无期徒刑,郑文平、武强、马利、李志宏、高波分别被判处5-15年有期徒刑不等。整个案情是由于记者试图采访中共的煤矿,而被中共的打手绑架记者到矿主的私刑房进行致命殴打,从现场勘察鉴定,死者是被钝器连续猛击致命的头部所致。这显然是中共直接杀人灭口的行为!据中共内部消息,原来打算将此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因为这起恶性案件背后,会引发中共官场的连锁反应,这里面的利益分配,已经牵涉到层层官员!如果国际社会不再关注山西黑煤窑的事件,中共计划在二审时,对罪犯从轻发落。
从这宗案件看,中共的“人权”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因为在此以前,老百姓误杀了中共的一条狗,这个“凶犯”会被判处死刑!而在这起恶性凶杀案中,中共没将一个罪犯判处死刑?
除中国贸易报聘用记者兰成长被打致死外,现在还有山西新闻网、《都市生活》、《山西晚报》、《三晋都市报》,《山西商报》等记者,都有记者相继失踪的消息。并且有很多民间自发的网络记者也传出失踪的消息!当然,这些失踪人员虽然是从事黑煤矿的调查,但是,失踪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的也许永远是无头案件了!
中共的黑煤矿、黑金属矿究竟有多大赢利空间?以至于可以促使人做出伤天害理的勾当!我们不难想象,黑煤矿、黑金属矿都是中共所说的简单、劳动密集型企业,真正的低技术含量型企业是没有多大的利润空间的,而且,还要考虑突发的矿难事件!并且,“改革”后的这些黑煤矿、黑金属矿,设备、设施极其简陋,从不讲究工作环境、安全系数、劳动保护等,这些当然对中共黑企业的生产成本,可以大幅度的降低!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事故、矿难的发生率会大幅度、频繁的发生!
一个大型矿难,那怕少说点,也要死几十人!这对一个企业来说,意味着将会破产。当然,中共暴徒会辩解有保险公司索赔,但是,恰恰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听说过,有中共的保险公司理赔给矿难的劳工?这些黑煤矿、黑金属矿在筹备初期,按照企业经营管理惯例,劳工工资、突发矿难索赔是要考虑进去的,这样算下来,一个正常的煤矿、金属矿企业是没有多大的利润空间!充其量不过是“勤劳至富”而已。如果这些黑煤矿、黑金属矿企业,将劳工工资、突发矿难索赔这些企业支出大头,都踞为己有的话。那么,这些黑煤矿、黑金属矿企业的利润空间,一下之就会进入中国产业利润大户的前列!
正因为这些“巨大的利润”空间,才会诱惑中共极其帮闲挺而走险。其实,中共高层领导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因为它们觉得老百姓就是奴隶!
这些就是中国现代奴隶工产生的由来!这些就是黑煤矿、黑金属矿“老板”能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环境下,跃居中国富豪榜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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