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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黨人,浙江杭州,作為一個戰士,我知道自己的使命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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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慶:肖國珍律師現在身處何境?
   

      肖國珍律師現在身處何境?

             陳樹慶

 

  昨天,我的gmail信箱裡看到這樣一封來信“緊急發布:剛才北京市公安局(單位領導電話告訴我的,也可能是國保)已經到我工作的區域找我。已約定,我明天上午到單位與公安局人員見面,他們將把我帶走到局裡問話。估計是因為李旺陽後援團我帶頭聯署的事。如我失蹤,請互相守望幫助。從現在起,我隨時可能被帶走。這一天終於來了。意料之中。我意志堅定,心態平和,不會自殺。肖國珍律師(電話15210442636)”。

 

  肖國珍律師,我是最近在gmail信箱裡,從她給秦永敏王喜鳳夫婦關於所謂“非法同居”違不違法的法律諮詢中最初了解的,通過google搜素引擎,我也知道了她是一位“志在憲政民生”的巾幗同道。據我分析,北京國保找她,可能最近與她聯署《李旺陽“自殺”事件真相調查的法律和公民後援團聯署名單》有關,更可能與她就四川什邡民眾抗議鉬銅項目事件撰文《北京肖國珍律師對什邡事件的呼籲》有關。

 

  在《北京肖國珍律師對什邡事件的呼籲》一文中,肖國珍律師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相關條文,通過辨法析理,認為在本事件中“警察對民眾施暴,損害社會治安秩序,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構成以公權力實施的違法犯罪。在本事件中,警察使用警械,不是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儘量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原則,而是蔑視本應珍惜的生命,是肆意地、不加節制、不加區分地傷害民眾,是典型的、披着合法外衣的、違法的以強凌弱!若警方繼續粗暴、草率地對生養自己的民眾使用武力,民眾作為弱勢一方將遭受更大的傷害,且將次加劇警民衝突與官民衝突、破壞社會秩序,使事態走向惡化”。並強烈呼籲“一、立即停止一切暴力行為。 二、在法治框架下,以理性和平的方式,共同對話,協商解決問題。 三、立即無條件釋放因本事件被羈押的包括但不限於學生在內的民眾。四、 追究公權力相關人員對本事件發生、惡化,尤其是暴力傷害民眾者的法律責任。五、給予受傷、受害者及其親屬以補償與撫慰”。

 

  可見,肖國珍律師介入了目前中共警方處置不當而又最棘手的兩件事,是否會因此遭受警方恐嚇或迫害,讓她“消聲”,有待於社會各界的關注與觀察。出於守望相助的道義,筆者於今天下午14:0016:00分別撥打了肖律師的電話,都是自動的語音回答“您好,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肖國珍律師的處境到底如何,現在還是一個讓人憂慮的“迷”。

 

  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着一位名叫馬丁·尼莫拉的德國新教牧師留下的短詩“在德國,起初納粹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着納粹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納粹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納粹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陳樹慶

  201276日下午1620分出稿於中國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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