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网上纷传一则图帖:[本年度最雷人的语言]2014年3月21下午在长沙市开福区法院319法庭,审理彭琼谊被控非法拘禁案,开福区检察官王亚军在法庭上黔驴技穷,恼羞成怒,大喊:〝这是法庭,不是讲法律的地方!〞
〝法律不是挡箭牌〞? 实际上,中共官员类似的表述近年来不断上演。 2011年3月3日,中共外交部发言人 姜瑜在对外国记者大加训斥之际,竟气急败坏地抛出了一句:〝法律不是挡箭牌〞!此言一出,不仅使中、外记者愕然、茫然、哑然。更使不少大陆民众表示大开眼界。 署名严家伟的作者在其评论文章《法律在中国确实不是〝挡箭牌〞——评姜瑜的一句〝名言〞》中写道,在一个能真正体现民意的法治国家里,法律的确是能保护民众不受邪恶势力伤害的有力武器。所以人们常说〝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就是这个意思。这时法律就是一面〝挡箭牌〞。但当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本不体现民意,而只是权势者手中的玩偶,甚至权势者手中的工具时,这时的法律就成了权势者欺压民众作恶的大刀长矛了,哪还能是什么〝挡箭牌〞呢? 所以,〝我并不认为姜小姐是一时激动的‘口误’或‘失言’。相反我认为姜小姐说了一句大实话,点明了当今中国最真实的国情。〞 2013年7月9日,辽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德艳、孙海峰、穆国栋、王玉梅、汪桂华进行非法庭审。家人为张德艳请了辩护律师。律师辩护要点是:信仰〝真善忍〞无罪。在开庭时,主审法官与张德艳的律师先有一段对话,女法官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表示诧异,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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