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網上紛傳一則圖帖:[本年度最雷人的語言]2014年3月21下午在長沙市開福區法院319法庭,審理彭瓊誼被控非法拘禁案,開福區檢察官王亞軍在法庭上黔驢技窮,惱羞成怒,大喊:〝這是法庭,不是講法律的地方!〞
〝法律不是擋箭牌〞? 實際上,中共官員類似的表述近年來不斷上演。 2011年3月3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 姜瑜在對外國記者大加訓斥之際,竟氣急敗壞地拋出了一句:〝法律不是擋箭牌〞!此言一出,不僅使中、外記者愕然、茫然、啞然。更使不少大陸民眾表示大開眼界。 署名嚴家偉的作者在其評論文章《法律在中國確實不是〝擋箭牌〞——評姜瑜的一句〝名言〞》中寫道,在一個能真正體現民意的法治國家裡,法律的確是能保護民眾不受邪惡勢力傷害的有力武器。所以人們常說〝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就是這個意思。這時法律就是一面〝擋箭牌〞。但當一個國家的法律根本不體現民意,而只是權勢者手中的玩偶,甚至權勢者手中的工具時,這時的法律就成了權勢者欺壓民眾作惡的大刀長矛了,哪還能是什麼〝擋箭牌〞呢? 所以,〝我並不認為姜小姐是一時激動的‘口誤’或‘失言’。相反我認為姜小姐說了一句大實話,點明了當今中國最真實的國情。〞 2013年7月9日,遼寧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德艷、孫海峰、穆國棟、王玉梅、汪桂華進行非法庭審。家人為張德艷請了辯護律師。律師辯護要點是:信仰〝真善忍〞無罪。在開庭時,主審法官與張德艷的律師先有一段對話,女法官說:〝不要跟我講法律。〞律師表示詫異,反問:〝不講法律講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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