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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遵章守法
   

好一个遵章守法,嘿嘿,好啊好啊!

昨天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山东济宁兖州男子曹某某,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一气之下在百度贴吧匿名发帖,骂了句“兖州交警真孬种”。就这么个事,被兖州公安官方微博拿来当作对社会公众进行“教育警示”的典型案例。据警方披露,“曹某某的违法行为很快被网警识别并捕捉。”“目前,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网民的一句牢骚,换来五日拘留。这样的“典型”让不少网友感到不可理解。于是乎,成千上万条“兖州交警真孬种”被网友在各大微博、BBS和新闻跟帖里疯狂转发。如果兖州公安沿用同样的执法尺度,兖州还真没那么多羁押场所供这些“违法者”使用的!这样以案析法,与其说是公安机关在向民众普法,还不如说网民用鼠标替兖州公安好好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

一句不文明的气话伤害了谁?犯的又是哪部法的哪个条款?这是网民最大的疑问。兖州公安并没有在这两个问题上为网民解疑释惑,而只是来了个“警方提请”,称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触犯了法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有警方人士列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其中一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这一条款表述得很清楚,必须是“公然侮辱他人”。这里的“他人”,依法理解释,是指自然人,而非某个单位或某个群体。刑法中的“侮辱罪”,也同样有此限定。在此前发生在湖南的“典型案例”中,曾有网民因在网上公开侮辱某位执法交警,而被拘留10日。注意其中的细节,也是公开点名道姓辱骂某位交警,而不是像兖州个案一样,笼统地称“兖州交警真孬种”。对于这种指向的并非是某个具体的执法者,虽然言语不当,也可运用警告或训诫妥善处理此事。拘留5日,显属执法过当。

警察被称为“看得见的政府”,与民众关系最密切。警方执法,不管是不是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宣传,都应该精准把握尺度,严格依法办案。兖州公安意欲以个案的“法制宣扬”警告网民,在网络舆论场上反受网民二次“侮辱”,实是咎由自取。此例足以为全国执法部门为戒。被诸多网友批评之后,兖州公安随即删除那条本用作教育的微博,但又未做任何解释说明。这不仅对执法对象不公,也让公众感到困惑。如此执法和教育,不是在普法,而是伤害法治尊严。

看到这样的事情,好啊好啊相当地心情不爽。明明是自己违章停车,被罚款了还不服气,有错不认,却要上网开骂腔,还是错上加错,同时也太小看神通广大的警察了!嘿嘿。可是,另一方面他的确骂了不该骂的,而是否一定需要抓起来关几天呢?这个法到底是为了什么执行的呢?这也值得探讨。

今天看到事情有了进一步的变化:骂交警孬种被拘网民已接受警方道歉 称要做守法好公民

齐鲁网济南5月14日讯 “网友骂交警孬种被拘留”引发舆论关注,5月14日晚,兖州公安局在深夜做出公开道歉,称撤销处罚决定并问责了责任人。随后,该网友发帖表态称已接受警方道歉。

兖州区公安局在14日晚22时44分,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经复查,认为对当事人行政拘留处罚不当,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继续监督支持。”

据悉,兖州区公安局在当晚向网友“兖州存哥”送达了“撤销处罚决定书”。14日晚2259分,“兖州存哥”在百度贴吧发帖表示,希望此事到此为止,并称已经接受了兖州区公安局的道歉。

兖州存哥表示,“兖州市公安机关于今晚向我送达了撤销处罚的决定书,向我赔礼道歉和赔偿,谢谢广大(网友)对我的支持,也佩服兖州市公安局知错就改的勇气,我以后也要遵章守法,做一个好公民。”

“此事对我的生活照成严重的影响,希望网友和媒体们不要在影响我的生活,此事到此为止。”

为此,好啊好啊要在这里为此事的圆满结束大叫:嘿嘿,好啊好啊!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位“兖州存哥”事后的态度:“兖州市公安机关于今晚向我送达了撤销处罚的决定书,向我赔礼道歉和赔偿,谢谢广大(网友)对我的支持,也佩服兖州市公安局知错就改的勇气,我以后也要遵章守法,做一个好公民。”

其实,此事一开始还是这位“兖州存哥”有过错,违章停车被罚。继而发生的是有错不认,采取的错上加错的方式,因此心怀不满,在网上骂兖州交警。继而,兖州警方在理解法规不正确的情况下采取的过度执法行为。所以,当事者双方都存在着错误。好啊好啊感到高兴的是,当事情被在网络上披露后,得到了大家的讨论,法律专家的解释和看法得到了普及,最终,兖州警方大度地承认了错误,及时地纠正了错误,撤销处罚的决定书,向我赔礼道歉和赔偿。兖州存哥也表示要做一个好公民,遵章守法!

三国中的那位刘皇叔曾经为我们留下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

这有错承认加以改之,貌似小事,可是好啊好啊通过自己的生活得知,这是中国人非常难以做到的意见特大之事。君不见,文革就是这种心态所导致的。

有错必纠,有错要勇敢地去承认。丢掉那种廉价的“面子”,从而换取和谐的社会。如此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康庄大道。

《礼记·中庸》:“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看样子大约2000年前古人的认识,到现在进入工业文明的国人也达不了标!文明尚未成功,同胞仍需努力。加油呀!

嘿嘿,

好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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