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学生就可以无法无天? 送交者: TPan 2014年10月30日15:08:47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香港占中一个月了,事情到底要怎样解决?还要不要解决?
一个民主法治社会的运作,要不要大家所有的人都遵守共同默许的法律,规章制度?如果有人犯法,则政府应该执法。犯法的人服从法律的制裁。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例子呢?美国,英国,加拿大,。。。
香港是不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
97以前,是在英国的治下,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但那也是英国+香港的民主法治,也就是说,英国人民民主的分量更大,英国人民对于香港的决定权比香港人民的更大。要不然中国政府就应该跟香港人谈判了,而不是跟英国人。
在97以前的民主法治的香港,对像“占中”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处理?应该是抓的抓,坐牢的坐牢,占不了多久便回归平静。对不对呢?因为占中是犯法的事,有犯法的,就得有执法的。要不然怎么样?就好像无法无天了么。
97以后,是在中国的治下。是一个怎样的社会?
从香港占中的处理来看,还不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
香港占中,无非就是有一些诉求,要跟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较劲。凭什么呢?谁给的权利?是否就是学生的所谓的一腔热血?或者公民抗命?自己就赋予自己这样的权利?也不用问所有的香港人?如果占中是通过香港的民主来决定,是不是要问问所有的香港人,能不能占中?如果不是所有的香港人决定的行动,是否就是不民主的行动?
不民主的占中是犯法的,这是占中行动的发起者都明白的事情。为什么占中都一个月了?还是这德性?犯法的逍遥法外,执法的枉法?
你问我? 我问谁?
当然是执法的!
执法的是谁?香港特区政府!
香港特区政府是第一个要对香港还不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负责的!因为香港是自治的,处理占中是香港特区政府的事情。
犯法是人的自由,执法是政府的责任。
香港特区政府现在就是不负责任!
学生犯法,也不能无法无天。按照法律,该抓的抓,该坐牢的坐牢。无论是谁?也不能无法无天么。
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法律的完备是立法机构的事情。有法律,就应该遵守。有法律而不遵守的社会,是一个可怕的社会。
学生犯法,应该一样对待。不能因为动机是好的,愿望是好的,就可以犯法而不被执法的么。香港的《法不容情》你看过吗?
97以后的香港,应不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
应该,这是大部分香港人追求的么。
从谁做起?
香港特区政府!
这就是为什么中央政府现在在讨论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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