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山里人的博客  
ńぇǎ  
我的名片
山里人
注册日期: 2014-04-24
访问总量: 776,303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致独夫
· 别有用心与别有用心---致万维
· 木桶理论与错误所致的位置
· 中国怎么了?
· 空气过滤:水洗
· 致万维编辑的公开信
· 从文革谈起
友好链接
分类目录
【山里人之见】
· 致独夫
· 别有用心与别有用心---致万维
· 木桶理论与错误所致的位置
· 中国怎么了?
· 空气过滤:水洗
· 致万维编辑的公开信
· 从文革谈起
· 另一条路,Now!
· 黄永明是骗子吗?
· 請跟我來!
存档目录
05/01/2022 - 05/31/2022
01/01/2022 - 01/31/2022
12/01/2021 - 12/31/2021
09/01/2021 - 09/30/2021
08/01/2021 - 08/31/2021
07/01/2021 - 07/31/2021
06/01/2021 - 06/30/2021
05/01/2021 - 05/31/2021
03/01/2021 - 03/31/2021
02/01/2021 - 02/28/2021
01/01/2021 - 01/31/2021
12/01/2020 - 12/31/2020
11/01/2020 - 11/30/2020
09/01/2020 - 09/30/2020
08/01/2020 - 08/31/2020
07/01/2020 - 07/31/2020
06/01/2020 - 06/30/2020
05/01/2020 - 05/31/2020
04/01/2020 - 04/30/2020
03/01/2020 - 03/31/2020
02/01/2020 - 02/29/2020
01/01/2020 - 01/31/2020
12/01/2019 - 12/31/2019
11/01/2019 - 11/30/2019
06/01/2019 - 06/30/2019
05/01/2019 - 05/31/2019
04/01/2019 - 04/30/2019
03/01/2019 - 03/31/2019
01/01/2019 - 01/31/2019
12/01/2018 - 12/31/2018
10/01/2018 - 10/31/2018
09/01/2018 - 09/30/2018
08/01/2018 - 08/31/2018
07/01/2018 - 07/31/2018
06/01/2018 - 06/30/2018
05/01/2018 - 05/31/2018
04/01/2018 - 04/30/2018
03/01/2018 - 03/31/2018
01/01/2018 - 01/31/2018
12/01/2017 - 12/31/2017
11/01/2017 - 11/30/2017
10/01/2017 - 10/31/2017
09/01/2017 - 09/30/2017
07/01/2017 - 07/31/2017
06/01/2017 - 06/30/2017
05/01/2017 - 05/31/2017
04/01/2017 - 04/30/2017
01/01/2017 - 01/31/2017
12/01/2016 - 12/31/2016
11/01/2016 - 11/30/2016
10/01/2016 - 10/31/2016
09/01/2016 - 09/30/2016
08/01/2016 - 08/31/2016
07/01/2016 - 07/31/2016
06/01/2016 - 06/30/2016
05/01/2016 - 05/31/2016
04/01/2016 - 04/30/2016
03/01/2016 - 03/31/2016
02/01/2016 - 02/29/2016
01/01/2016 - 01/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11/01/2015 - 11/30/2015
10/01/2015 - 10/31/2015
09/01/2015 - 09/30/2015
08/01/2015 - 08/31/2015
07/01/2015 - 07/31/2015
06/01/2015 - 06/30/2015
05/01/2015 - 05/31/2015
04/01/2015 - 04/30/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1/01/2014 - 11/30/2014
10/01/2014 - 10/31/2014
09/01/2014 - 09/30/2014
08/01/2014 - 08/31/2014
07/01/2014 - 07/31/2014
06/01/2014 - 06/30/2014
05/01/2014 - 05/31/2014
发表评论
作者:
用户名: 密码: 您还不是博客/论坛用户?现在就注册!
     
评论:
文化漫谈
   

2019 1 6

知识

    知识是对某个主题确信的认识,并且这些认识拥有潜在的能力为特定目的而使用、、、知识具备三个特征:被证实的(justified)、真的(true)和被相信的(believed)。古希腊时期,知识被认为是通往真理的途径;文艺复兴至今,对知识看法逐渐转变成一种相对的工具。

----引自维基,知识: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F%A5%E8%AF%86

从维基对知识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知识是有特定对象的,具有真实、可被证实及可信的特征,而因知识的相对性,限于时空,知识有时会体现的不完整或者歧义,或者,兼而有之,知识依旧可被证实和被相信,但其的真实性变得可疑,变得可以被证伪。

 

文化

文化是由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首次使用拉丁文“cultura animi”定义,原意是“灵魂的培养”,由此衍生为生物在其发展过程中积累起跟自身生活相关的知识或经验,使其适应自然或周围的环境,是一群共同生活在相同自然环境及经济生产方式所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潜意识的外在表现。

对“文化”有各种各样的定义,其中之一的意义是“相互通过学习人类思想与行为的精华来达到完美”;广义的文化包括文字、语言、建筑、饮食、工具、技能、知识、习俗、艺术等。大致上可以用一个民族的生活形式来指称它的文化。

、、、

首先文化是共有的,它是一系列共有的概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它是使个人行为能力为集体所接受的共同标准。文化不是出自个性,而系创自群性,不是天才个人所能独创,而是大多数人不断努力的结果。文化与社会是密切相关的,没有社会就不会有文化,但是也存在没有文化的社会。文化既然是多数人努力之结果,必须有社会,彼此共同相处。在同一社会内部,文化也具有不一致性。例如,在任何社会中,男性的文化和女性的文化就有不同。此外,不同的年龄、职业、阶级等之间也存在着亚文化的差异。

文化是学习得来的,而不是通过遗传而天生具有的。生理的满足方式是由文化决定的,每种文化决定这些需求如何得到满足。从这一角度看,非人的灵长目动物也有一些文化行为的能力,但是这些文化行为和人类社会中庞大复杂的文化象征体系相比较仅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引自维基,文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6%87%E5%8C%96#%E6%96%87%E5%8C%96%E7%9A%84%E7%89%B9%E7%82%B9

从此段论述,我们可以对文化有一个相对清楚的概念:复合、群体,它是某一类群体对环境的认知与记忆,道德、宗教、法律衍生于此。

文化是知识的复合体,因此,它也会具有知识的特征:被证实的、真的及被相信,但是,因为复合,文化缺失了确定性,被证实的、真实的及可以被相信的都因此变得模糊,文化从此更趋于被相信,成为了在现实与信仰之间的穿梭跳跃的,亦虚亦实,一种群体的认知。

文化与知识均产个体生于对环境的条件反射,他们同起源于个体,但是,文化与知识有所不同的是知识针对被认知的个体,一旦被认知,成为相对既定的,有针对性的,可以无疆界传播的知识,直到它被证伪;而文化,它是个体对其环境的认知集合,是很难被证伪的,因此,对环境的误解与错误的认知,一旦形成,便很难于被清理,它总是寄宿于群体中的某些成员,直到他们被上帝叫回去审判,如:此处的‘吉歌’、‘毕汝谐’、‘战斗在温哥华’之流,要名不要脸的家伙。

文化是知识的集合体,它的作用在于认知环境与应用,说得清楚些就是我们的衣食住行,神话与信仰产生于我们认知的边界,弥补认知的缺陷,在认知不足时,宗教与信仰,假设就会替补过来。

文化,有很重要的一环我有意地回避了,这就是:交流,文化体内的交流及不同文化体的交流,因认知不同,我称之为在异质的交界处,在19992月我曾以此为题专文论述,交流出现障碍时,就会产生冲突,小的冲突可以通过文明的交流消化,还有一些交流障碍无法通过文明的方式解除,就会转为暴力,一般而言是吵架与打架,在不同的文化与法律体之间,常常会以战争为过程,但是,战争之后一定是以和平协约为结尾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视暴力也是文化交流的方式之一,此结论,不会被所有的人接受,却是一个事实。

文化,与知识不同,它强烈地依存与其环境,离开其依存的环境,它只是象征性地存在,也许有用,但非常有限,知识无界,文化有限(地域)。

 

文化冲突

如维基所言:广义的文化包括文字、语言、建筑、饮食、工具、技能、知识、习俗、艺术等。大致上可以用一个民族的生活形式来指称它的文化。

当两种不同的文化相遇时,因其生于不同的地域,同一事物的认知,也许相同,也许不同,认知的差异由此引发,而文化的背后是利益,我们因谋利而有文化,因此,文化的冲突更可能因利益而引发,但更一般的情形是观点相异。

因此,文化的冲突可以从上述各个方面而来:文字、语言、建筑、饮食、工具、技能、知识、习俗、艺术等与人们的生活方式。

1483年葡萄牙人开始远航时他与非洲沿岸及东印度群岛的文化冲突就开始了,人类的交往也会下意识地遵从自然法则:效率,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可能的,最大的利益。

所以,葡萄牙先是以其文明优势,最小的代价,比如:尽量采用和平的方式,谋求利益,用一些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向土著人换取在欧洲稀缺的香料;当和平的方式失效时,转而施以暴力手段,不用怀疑,在暴力对话中,技术先进的一方胜算的几率要远远大于文明劣势的一方,所以,葡萄牙人所经沿海,尽管有败绩,但,通常是赢的一方,土著人的命运就不言而喻了,极端的情形是被整体灭绝。

当两种文化相遇时,最初,也许是好奇与和平,但是,很快便会因利益与生活方式的不同而引发争议,可能是阴谋,可能争吵,彼此的冲突很快就可能上升为武力,我想,这也许就是霍金一直劝阻人类‘不要轻易与外星文明接触’的理由,在时空有限的情况下,利益是有限的,两种不同文明对利益的索取会产生冲突,而,毫无疑问的是优势文明将取得竞争的优势。

外星文明与地球文明谁更有优势?答案显而易见。

对我们而言,文化最直接的内涵就是语言、文字及饮食习惯,这些东西,无所谓对错,适应就好,故事,神话,道德与法律衍生于此。

从事件、故事开始,传播隐喻,经过时间的缩写,神话产生了,因此,每一个神话的背后都会对应一个或者几个真实的事件,只是在流传中被遗忘与被修改,最为著名的恐怕要数耶稣的故事了;神话诠释了道德与生活的戒律,在此文化背景下,道德与社会公约产生了,这些法则是利益的,它界定了在此文化下社会成员彼此的行为法则与利益界限,进而,通过法律的形式把道德与社会公约固化。

在相同的文化背景下,冲突,文化的冲突因接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一定会发生,彼此以道德界定利益界限,道德无法有效时借助于武力或者法律,所以,我们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当文化背景不一致时,和平是一种善良的幻想,冲突势必发生,葡萄牙人的东印度旅行及后来发生的英国对印度的殖民化都是真实的历史过程。

以及,1914—1918年发生的第一次世界大战,都是因文化冲突而引发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经过战争(文化)冲突,形成了对国家行为制约的国际法则,目的是规范未来的国家行为。

很遗憾,在1919年达成的巴黎合约,凡尔赛合约,未能全部达成目的,反而把战败的德国逼上了独裁的歧途,并为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家园种下了种子,其后果至今清晰可见。

二战后,联合国的成立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行为,弥补国际条约的不足,并通过国际法的条约与国家行为准则的形式进一步限定国家行为,使世界各国可以以可控、可以预期的方式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

在一战结束后,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民族国家’的概念达成共识战胜国对国家的划分也是以此为依据的,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在一个国体内的文化冲突,多民族国家的矛盾根源也通常于此,上个世纪末苏联及南斯拉夫解体多少可以证明这一点。

欧洲的多民族状态,并非所有的民族都有条件成为独立的民族国家,因此,战胜国把具有相同民族背景的民族设立为一个国家,很遗憾,这样的做法并未能有效的减少其国内矛盾,在缺乏国际法的背景下,也未能有效地制约国家间的冲突,从此欧洲陷入混乱,国内矛盾与国家间的矛盾,战胜国把战败排除在谈判厅外的做法,毫不顾忌战败国的利益与感受,也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埋下了隐患。

总之,文化分歧导致冲突,冲突可能是温和的、文明的,但,在缺乏约束的条件下,冲突多转化为暴力的,直至彼此在代价之后找到平衡点,冲突才会变得相对平和,暴力,也是一种文化交流的方式,尽管我们有些不情愿。

一个理想的民族国家应为:法可信,心同德,语同文,车同轨,以此为标准,对照一下我们的状态,一个主权国家,四本护照:香港、台湾、澳门,港澳车行异轨,这哪里有一点主权国家的威严?我们多民族,新疆、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各行各事,各说各话,,新疆、青海、西藏与汉人有着强烈地对抗情绪,是流在血脉中的,难以剔出。

即便是汉人自己的土地也是在文化认知上相去甚远,贫与富,城市与农村,政府与百姓,虽语同文却也在各说各话,各行各事,彼此互不信任,只是在一个共同的时空下各尽所能地谋取自己的利益,道德与法律只是一件装饰品,‘心同德,法可信’是一件社会奢侈品,除了朋友,我们谁都不敢信,连最高院的法官都要靠录像自保,我们还能指望‘法可信’吗?

何以至此?“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道德如同宗教一样,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行为规范,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触碰底线的人交由法律处置,而我们,人民代表是被指定的,宪法是城下之盟,在这个城下之盟的基础上形成各相关法律,即便如此,这个合法性非常有限的法律还经常被践踏,被出卖,被收买,底线变得无底线,无节操,我们如何可以‘心同德,法可依’呢?

所以,我们唯有苟且偷生,温家宝,曾信誓旦旦地背所谓的‘八荣,八耻’,我敢打赌,体制内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有一个人能背全吗?真是不知耻何物!

当道德无底可言时,我们的交流就会出现障碍,就如我们的现状,人们彼此相疑,官场上说着连他们自己都听不懂的语言,官员一张嘴,要么我们倒霉,要么是我们的笑柄,如:‘清理低端人口’、‘通商宽衣’、、、这说明官民的利益已经相异,沟通不真实且低效。

我们到底有拧巴呢?可以从以下几个事实说明。

人民日报,除了官方订阅之外,几乎没有人私人订阅,因为它不真实!上面,除了时间与日期是真的以外,其他的内容都可以擦屁股。

维稳,在逻辑上是一个正反馈过程,所以,其经费支出也必然是持续增加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们现在的维稳支出已经超越了国防开支,这就说明了,这个政权内忧已经超越了外患,他们已经以人民为敌了;有一点恐怕红领巾无法意识到,维稳开支将在未来几年出现一个急涨期,成为财政支出的黑洞,将成为通胀的一部份。

维稳支出,据他们新的说法是:‘社会公共安全支出’,‘公共安全’,多么动人的名称,似乎是为了我们大家而支出的,似乎,站在我们家门口的警察与暗探,走在街上无缝链接的摄像头,都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支出’大于国防开支,当今,你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见不到,除了伟大的中国,人家在高悬着‘为人民服务’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的办公室里,为我们劳碌着!-----‘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你懂的!”!

维稳开支占国民收入的比率,我们可以视为政府的风险指数,只有当它减少时,这个政府才有机会生存,它的持续增长则意味着死亡,谁知道呢?也许是新生!

这是逻辑的必然。

说一个题外话,为什么独裁政体有很大的机会出现货币贬值及恶性通货膨胀?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独裁政府失真,所以它的运行成本高昂,缺钱花时只有压榨与印钞。

压榨使得政府合法性流失,印钞导致通货膨胀,政府的归宿也有很高的几率是下台。

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做事也只能凭运气了,没有任何安全可言,所以我们变得贪婪,变得急功近利,大一统的文化被任意地私有化,个人依其环境做出自己的解释,所以,演化为普遍的,无处不在的冲突,或观点的,或利益的,导致了我们的现状。

怎么办?问题的根源很清楚,解决的途径也是非常清晰的:针锋相对,但,路径很漫长:合法立法,给法律以尊严,让那些只会举手的‘人名代表’全不都滚下来,普选人民代表,在此基础上立法,司法独立,只有法律守住了我们道德的底线,道德才会回归社会,我们现在的问题才会逐步地、通过几代人的进化而得到解决,否则,移民吧,中国,只是我的故乡而已,我未来的孙子将称之为“祖国”。

从文化冲突的角度看,我们的社会首先出现的是无底线,并从此造成了我们彼此相疑,各阶层,普遍的相疑,官民对立,若想解决此问题,道理上不难,但,几乎看不到希望。

曾经,苏联解体时废墟的周边站了一圈目瞪口呆的旁观者,有的人,乐见其成,有的人,像是猴子见到主人杀死了鸡,总之,不知如何解释,一个庞大的政权,几乎毫无征兆地,一夜之间就坍塌了,也许我们可以调侃地说到‘多行不义必自毙’,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政权的合法性!

苏联,在坍塌以前,只是惯性地存在着,它的结构已经七零八落了,腐败与强暴至极,全体的社会成员都在内心抛弃了它,一挨风吹草动,它就顺风倒了。

同理北非的茉莉花,有谁能事先想到,一个茉莉花小贩的自焚能导致一个政权的垮台?而后有像传染病一样地扩散到周边政权?

合法性!很遗憾,合法性的意义及影响不是红领巾可以领会的到的,我国普遍范围的上访--维稳,就直接证明了政权的合法性缺失。

似乎,因为‘上访’才会有‘维稳’,本末倒置了,哪一起上访不是‘领导一切’的老大哥搞出来的?

正如王朔所说:

我承认中国当前的最大问题是稳定,但如何实现这个稳定,你们的思想走偏了。打一个比方:你骑在别人脖子上,体重越来越重,还不停地大小便。嚷嚷下面扛着你的人“稳定”?实现稳定非常简单,简单得让你吃惊:你从脖子上下来就行!

下来吧,政权的合法性不在別人的脖子上,而是在地上,否则,你将会摔下了的。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