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过去30年了。这次事件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当局是一改再改。最早的定性是“反革命暴乱”,后来改成了“动乱”,再后来,当局给定的一种时髦说法,竟叫做“政治风波”了。这种提法,的确比较缓和、比较和谐,也符合当年和平静坐的客观实际。它向世人,尤其是静坐的参与者和遇难者家属表达了某种善意。 但仔细想一想,终究是一种顾头不顾尾、自相矛盾的提法。 凡事都讲求个顺理成章。假如当局坚持当年的定性:“反革命暴乱”或者“动乱”,那么,派出数万大军“平暴”,当属顺理成章。而改成一场“政治风波”,似乎就有点不伦不类了。试想,仅仅是一场“政治风波”,用得着集结18万正规军,动用机枪和坦克吗?这样做,是不是就有那么点不顺理成章了。 所以,当局要想不自相矛盾,又不愿把真相公之于众,还不如索性硬着头皮坚持当年的定性(“反革命暴乱”或“动乱”),这样,集结18万正规军,动用机枪和坦克前来“平暴”,就显得名正言顺了。当年的“平暴英雄”和“共和国卫士”的事迹,也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继续进行宣传和表彰,不用再躲躲闪闪了。这样岂不比“犹抱琵琶半遮面”要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