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死後,毛思想的精髓“以階級鬥爭為綱”和“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均被他的繼任者徹底否定了,並進而於2008年宣告,中共不再是“革命黨”,而成為冠冕堂皇的“執政黨”了。
殊不知,"執政黨"是相對“在野黨”而言的。不允許有“在野黨”存在,靠武力打下天下並妄圖永久執政的黨,不能稱為“執政黨”,只能說是“革命黨”執政。中共當局在宣告變更黨的屬性----由"革命黨"變成“執政黨”之前,就應當想到,這無異於向世人宣布:中國要舉行多黨競選了。如果本意不是這樣,只是為了追求時髦,那就是犯了邏輯性錯誤。 前不久,萬維網友一冰博在一則評論中對“執政黨”做了形象的描述:“執政黨本屬於管家性質,幹得不好就解聘,可現在卻成娘成爹甚至成爺了。”真可謂言簡意賅! 毛時代,中共是響噹噹的“革命黨”。由革命黨執政,當權者可以以“革命”的名義為所欲為地打擊、迫害、殺戮他的反對者或者他不喜歡的人,甚至可以殘酷到行刑前割喉!老毛就曾毫不隱諱地說過:“我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發)無天”!即便如此,也沒有人質疑這個政權的合法性,因為當權者是“革命黨”! 如今,中共當局附庸風雅,為自己披上了時髦的外衣----“執政黨”,問題就來了。既然你是“執政黨”,那就應當有“在野黨”,“在野黨”在哪裡?如果你是“執政黨”,那就成了國家和民眾的“大管家”。你幹得好,你的主人(民眾)就聘用你;幹得不好,你的主人就隨時可以解僱你,罷免你!沒有“永遠領導一切”、凌駕於主人之上、為所欲為而且不許解聘的大管家!到底誰是國家的主人?誰是僕人(公僕)?作為“執政黨”,必須要搞清楚。否則,豈不真的成了“喧賓奪主”? 話說回來,如果中共當局不願意做國家和民眾的大管家(或曰公僕),而要像老毛那樣,做凌駕於國家和廣大民眾之上、可以無法無天而又不被質疑的當權者,並且要永久執政,不允許有在野黨存在,那也容易。只要重新宣告,黨的屬性改回到名實相符的“革命黨”,就萬事大吉了! 中共宣稱自己不再是“革命黨”而變成了“執政黨”,絕對是一步臭棋。這種牌坊不是能隨便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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