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既然決定要對拜登大選舞弊訴諸法律,理應把相關證據呈交給各級法院,等待法院裁決。但由於缺乏有力證據,多起訴訟被法院一一駁回。情急之下,只有繼續不厭其煩地、連篇累牘地把那些業已被法庭駁回的、完全站不住腳的所謂舞弊證據拿來煽動、忽悠民眾了,致使眾多不明真相的民眾上街示威遊行,甚至局部發生了肢體衝突。這說明了什麼?說明川普雖然口頭上信誓旦旦地說,要通過法律途徑指控拜登舞弊,決心贏回總統大選,但心裡一點自信也沒有。 他用莫須有的“證據”繼續煽動的目的,明眼人一看便知,就是企圖靠這種下三濫的手段給各級法院施加壓力,迫使他們做出有利於川普的裁決。但他們太無知了,或許是利令智昏吧,無比神聖、無比公正的美國司法豈是靠下三濫的手段左右得了的?如果各級法院(包括聯邦最高法院)會迫於遊行示威的壓力做出不公正的裁決,那還是美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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