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不相信眼淚(八) 公園裡的規矩 自從老爸老媽來此處探親時發現了這個公園後,當時已經搬來住滿兩年的我們才知道了這個親近自然的所在。這地方雖不出名,也沒有名聞天下的奇花異草可供觀賞,但每一朵花兒,每一隻昆蟲,每一個松鼠,甚至每一片葉子,都給人帶來大自然的無限生機和妙趣。我幾乎每天光顧,特別是近一年來,它更成了這塊國土上唯一可以讓我自由呼吸的戶外空間。 近年常來此地後,便與一位祖祖輩輩在新加坡土生土長的馬來同胞相熟。據他告訴我,這公園以前是一個華人所擁有的橡膠園,後來被政府收歸國有,改造成如今的鎮公園。他還說起一件神秘的傳聞:在夜半兩三點的時候,坡頂上會浮現當年城堡的影子,它過去的主人也會出現。他說有好多人曾經親身經歷,告訴他同樣的故事。 不管怎麼樣,事實是,這地方現在姓了公,不再姓私。公家有公家的規矩。 按照此地的交通規則,所有車輛靠左行駛。每個人都清楚,如任何人不遵守這一條規矩,就會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其罪可罰。但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在這個公園裡行走,也有這條規矩。一開始只是不自覺地跟着別人往同個方向走,直到有一天,才發現不遵守這規矩的,還會受教訓: 那天早上在下雨,我撐着傘走在無人的小徑上,看到路右邊的水溝里流淌着順坡而下的嘩嘩流水,其景富有野趣。我於是沿着右邊,慢慢地邊看,邊聽,邊走。遠遠見到一個來運動的老頭,面對面急沖沖向我而來。我不以為意,繼續緩緩而行。老頭遠遠高喊:“喂!喂!” 我心想:這地方空無一人,他有的是地方走路,再說他也沒在跟我說話。正想着,突然雨傘被重重擊了一掌!老頭同時叫囂着:“叫你走那邊!”還沒等我從震驚中反應過來,老頭已揚長而去。 然而,後來發生的事情,讓我領會這還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走路規矩的問題: 那天天氣晴朗,公園裡有不少人來晨運。我走在路的最左側。迎面來了一位中年婦女。顯然她沒有按此地的“交通規則”行走,而且她靠的也是路的最邊沿。我以為這次可以理直氣壯地走我的路了。但她毫無讓路之意,大有寧可撞上也不避讓的架勢。我看了看,再往左讓,就是泥草地了,所以只好拐向右邊繞過她,讓她在我左邊徑直前行。 經此一來,關鍵似乎並不在於這裡的規矩是什麼,或者是不是遵守的問題,而是這裡由誰說了算的問題。而到底誰可以說了算呢?當然是有權的人。那麼,在公園裡走路,怎麼分出誰比誰更有權呢?當然是本地人比外地人更有權;男人比女人更有權。印證後者的具體事例是我丈夫的經歷——一個女人曾與他逆向而行,最後讓給了靠左而行的他。 事實上,還有人在公園裡經歷了比我更不幸的遭遇。那是一個來自南亞某國的外勞(註:本地人很客氣地稱他們為客工),在一個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做了一件錯誤的事——親手摘下了一條花枝。結果,他被國家公園局定了罪,被判罰款2000新元——對他而言,是個天價。幸虧他的雇主善良而果敢,為他上訴,終使他免遭處罰。 如果說這位客工因違反的是一個公家機構定下的規矩,雖然其後果僅僅是傷害了一條花枝,但仍足以構成刑事罪行的話,以下的事例就有點讓我不得其解了。晨運的時候,我有好幾次看到那位本地的中年男清潔工人邊掃地,邊抽煙。四周的空氣瀰漫着一股煙味,人們就這樣吸着二手煙跑步晨運。愛管閒事的我就寄電郵給國家公園局,希望他們阻止這有害公眾健康的舉動。沒想到,那機構回覆說,清潔工人屬於國家環境局管,他們會告知後者;本地的公園並沒有禁煙。所以,此事竟無人過問,因為它沒有違反任何規矩。 再說一件與公園的規矩有關的事,是我親眼目睹的:一群野雞在公園的草地上覓食,有一隻公雞,六隻母雞。其中一隻母雞叼到一條蜥蜴,其他母雞看到了,有兩三隻上去爭搶,都被她一一奮力抵擋。這時,公雞發現了,只在她面前耀武揚威地作了作勢,母雞就把蜥蜴放在草地上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