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不相信眼泪(八) 公园里的规矩 自从老爸老妈来此处探亲时发现了这个公园后,当时已经搬来住满两年的我们才知道了这个亲近自然的所在。这地方虽不出名,也没有名闻天下的奇花异草可供观赏,但每一朵花儿,每一只昆虫,每一个松鼠,甚至每一片叶子,都给人带来大自然的无限生机和妙趣。我几乎每天光顾,特别是近一年来,它更成了这块国土上唯一可以让我自由呼吸的户外空间。 近年常来此地后,便与一位祖祖辈辈在新加坡土生土长的马来同胞相熟。据他告诉我,这公园以前是一个华人所拥有的橡胶园,后来被政府收归国有,改造成如今的镇公园。他还说起一件神秘的传闻:在夜半两三点的时候,坡顶上会浮现当年城堡的影子,它过去的主人也会出现。他说有好多人曾经亲身经历,告诉他同样的故事。 不管怎么样,事实是,这地方现在姓了公,不再姓私。公家有公家的规矩。 按照此地的交通规则,所有车辆靠左行驶。每个人都清楚,如任何人不遵守这一条规矩,就会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其罪可罚。但我后来才知道,原来在这个公园里行走,也有这条规矩。一开始只是不自觉地跟着别人往同个方向走,直到有一天,才发现不遵守这规矩的,还会受教训: 那天早上在下雨,我撑着伞走在无人的小径上,看到路右边的水沟里流淌着顺坡而下的哗哗流水,其景富有野趣。我于是沿着右边,慢慢地边看,边听,边走。远远见到一个来运动的老头,面对面急冲冲向我而来。我不以为意,继续缓缓而行。老头远远高喊:“喂!喂!” 我心想:这地方空无一人,他有的是地方走路,再说他也没在跟我说话。正想着,突然雨伞被重重击了一掌!老头同时叫嚣着:“叫你走那边!”还没等我从震惊中反应过来,老头已扬长而去。 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领会这还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走路规矩的问题: 那天天气晴朗,公园里有不少人来晨运。我走在路的最左侧。迎面来了一位中年妇女。显然她没有按此地的“交通规则”行走,而且她靠的也是路的最边沿。我以为这次可以理直气壮地走我的路了。但她毫无让路之意,大有宁可撞上也不避让的架势。我看了看,再往左让,就是泥草地了,所以只好拐向右边绕过她,让她在我左边径直前行。 经此一来,关键似乎并不在于这里的规矩是什么,或者是不是遵守的问题,而是这里由谁说了算的问题。而到底谁可以说了算呢?当然是有权的人。那么,在公园里走路,怎么分出谁比谁更有权呢?当然是本地人比外地人更有权;男人比女人更有权。印证后者的具体事例是我丈夫的经历——一个女人曾与他逆向而行,最后让给了靠左而行的他。 事实上,还有人在公园里经历了比我更不幸的遭遇。那是一个来自南亚某国的外劳(注:本地人很客气地称他们为客工),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了一件错误的事——亲手摘下了一条花枝。结果,他被国家公园局定了罪,被判罚款2000新元——对他而言,是个天价。幸亏他的雇主善良而果敢,为他上诉,终使他免遭处罚。 如果说这位客工因违反的是一个公家机构定下的规矩,虽然其后果仅仅是伤害了一条花枝,但仍足以构成刑事罪行的话,以下的事例就有点让我不得其解了。晨运的时候,我有好几次看到那位本地的中年男清洁工人边扫地,边抽烟。四周的空气弥漫着一股烟味,人们就这样吸着二手烟跑步晨运。爱管闲事的我就寄电邮给国家公园局,希望他们阻止这有害公众健康的举动。没想到,那机构回复说,清洁工人属于国家环境局管,他们会告知后者;本地的公园并没有禁烟。所以,此事竟无人过问,因为它没有违反任何规矩。 再说一件与公园的规矩有关的事,是我亲眼目睹的:一群野鸡在公园的草地上觅食,有一只公鸡,六只母鸡。其中一只母鸡叼到一条蜥蜴,其他母鸡看到了,有两三只上去争抢,都被她一一奋力抵挡。这时,公鸡发现了,只在她面前耀武扬威地作了作势,母鸡就把蜥蜴放在草地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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