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議論寫點什麼的時候,有時候要用到其他材料,但是誰能記得住那麼多,這時候互聯網的好處就顯出來了,網上一查,清清楚楚。把別人的東西或記不大清楚的事情放在自己寫的東西里,如果只是自己看着玩當然無所謂。如果放到網上瀏覽數又不是零,顯然就是有“讀者”了,那還是查查的好,一是避免以訛傳訛,二是免得別人挑錯。如果不查就寫,錯誤連篇,不僅自己看着不好意思,剩下的就算沒什麼大錯也沒人愛看,還會讓人嗤之以鼻,連這都不知道,還瞎發什麼議論。
回想當年高中學習毛主席光輝哲學著作《矛盾論》時,老師首先會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故事講講什麼是“矛盾”。這位老師如果文學素養比較高,沒準還會扯遠點,告訴大家中央文化部的沈雁冰部長跟我國現代文學大師茅盾其實就是同一個人,也就是魯老巴茅里的“茅”。知道魯老巴茅是誰嗎?就是魯迅老舍巴金茅盾嘛。你們以後如果考文科,多讀讀這幾位大文豪寫的書,保證錯不了。當然這老師有點賣弄,茅盾是不是文豪部長跟學習毛主席《矛盾論》又有什麼關係,也沒聽說班裡有誰要考文科。
閒話少說,剛剛在網上查了一下,矛盾的故事出自《韓非子》什么篇,原文如下。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弗能應也。
這加了現代標點符號的古文簡單好懂,故事最後是賣盾與矛的湖北人吹牛太過被人問住而“弗能應也”,尷尬了。不過多讀兩遍,我是覺得那“或曰”也就是那“旁人問”的問題實在沒什麼道理。他問用你的矛攻你的盾會出現什麼狀況?如果我是那賣矛盾的湖北佬,就會告訴他,你說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情形不存在嘛,我這賣的是殺敵之矛和禦敵之盾,有誰會那麼傻,用自己的矛攻擊自己,又有誰會在什麼時候用的着拿自己的盾抵抗自己?如果你說的是敵人偷了我的矛攻擊我,那這矛在敵人手裡就是敵人的矛了,而我已經說了,我的盾物莫能陷,當然能擋的住敵人的矛。反過來也一樣,如果敵人偷了我的盾,我也說過了,我的矛於物無不陷也,當然能把敵人的盾戳穿,你說是不是?你還有什麼問題嗎? 所以說那有點吹牛的湖北武器製造商其實沒什麼可尷尬的,他只要指出那“或曰”是在偷換概念,把“敵之矛”說成了“子之矛”就行了。那小故事後半段可以改成下面這個樣子,只不過稍微囉嗦了點。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應曰:“問之大謬。矛者,吾陷敵之器也。若敵竊之則為敵之矛,莫能陷吾盾也。反之亦然也,若敵據此盾則為敵之盾,吾矛必陷其盾也。”皆大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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