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宣传部,针对文化艺术娱乐领域出现的污染社会风气、伤害社会伦理道德的问题,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这是及时、正确、负责任的。 自周公推行“兴教化、重礼乐”政策以后,治理国家,维系社会的伦理道德、良风尚俗,引导乡民街众,掌控天下的话语权,是依靠读书人实行的。以隋唐开始的科举为标志,作为一个集体,他们担当了社会的领导功能。读书人就是那个时代的名人精英。他们对一个社会的安宁、平和、善美,有直接的、重大的贡献。同样,他们的个人的人格(外在的言行所反应的内在品格)对一个美好的社会有直接的、巨大的破坏力量。所以他们是,也名正言顺地在社会中享有高的、好的的收入、待遇、地位、荣耀,但他们必须对全社会负责。要求他们必须对社会、国家有责任感,必须受到与他们的影响力相对应的伦理道德的管束。这是王法(公共律法)之外的,但同样强制性的,同样有效的要求。这是华夏文明的一个共识:身体力行地以身载道。正如孔子所描述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以天下为己任,不也重乎?死而后已,不也远乎?”。“以身载道”是儒、道、佛、墨诸家的一致的要求。道虽有异,然“正”“善”却是共同的基础,都是高标准、更严格地要求作为社会各个阶层、群体的引导者的读书人。家国情怀,父老乡亲,社会大群体的公共利益,而不是我的,我家的,我小集团的私人利益。 数千年来,华夏从幼童的教育,到天下的文章,是教书育人,首先从自己做人起。修身齐家,然后治国平天下。数千年以来朝廷对官员的任命、评议、升谪是德才并重,不可以污染社会风气、伤害社会伦理道德。读书人的言行不符合正确的伦理道德,是要被天下的人唾骂,所以“春秋备责贤者”。数千年以来华夏青史的传咏,山河大地的碑刻,街坊乡里的流颂都是将伦理道德的要求放在第一位。“首重人品”是中华民族评鉴一切人与物的一以贯之的,永恒的第一准则。人如此,物也如此。华夏史上,任何被社会传颂的作品,作品必须是具有传颂的价值,但作者不能是恶奸邪淫之徒。“人品”从来都是一票否决。这个光明、先进、正确的伦理道德的影响之深之广,请看中国人的一切仙道、龙狐、鬼妖、精怪,它们要修成正果,都是无一例外地要向这个准则靠拢。 社会的平和祥宁归根结底是由那个社会的良风尚俗所决定的,而不是一个个生活在其中的人的个人素质所决定的。社会风俗是全体人民生存的土壤与空气。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对整个中国社会的负面影响可以看到这点。曾国藩说:风俗是两三个仁人志士不懈地努力,后来大家跟上去。马克思说:诸如风俗之类,还是要在它存在的社会找物质原因。政府,社会,和控制物质奖罚的组织、集团都有引导世俗民风,建立美好社会的能力与结果,那就应该有这个担当,负起这个责任。所以不论是从孔孟的人性本善的观念,还是荀子的人性本恶的观念,社会的良风尚俗是依靠国家公权力和民间私势力一起,运用物质权力与精神权力有效奖罚。要同心协力,不能够相互矛盾,东方损失西方补。只有全社会的努力与配合,才能维护一个良好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