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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的屋顶演唱会,披头士的谢幕演出
   



1969年1月的伦敦,时值正午,寒意依旧沁人。在音乐的指引下,街道上慢慢聚拢了一群人,大家昂着头,望向声音源头的方位—苹果唱片公司录音棚的顶楼天台,议论纷纷,半是欣赏半是咒骂。当时,并且也是未来最伟大的乐队——披头士,正在进行一场没有事先宣发的演唱会。这是披头士乐队最后一次公开演出,屋顶演唱会结束后的第二年,乐队便以解体为自己的生涯画上了句点。





因此,对很多喜欢披头士的乐迷们而言,这或许也是最被他们津津乐道的一场演唱会:时长四十分钟,因为引发了交通拥堵和收到了扰民投诉,草草收尾。而这世间大多的马虎和潦草,往往都没有做好告别的准备,因此,谁也不晓得,伟大如同披头士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居然以这种方式退场,而且来不及说再见。





这次演唱会的录音被收录在今年年初发行的Get Back的数字专辑中,时隔多年,你依然能够从影音当中,穿越回1969年的伦敦街头,去感受最真挚、热烈的披头士,以及那个早已明朗,却不无遗憾的结局。





这些天心血来潮,把高中时学过的披头士的曲子重新弹了一遍,坐在阳台边弹边唱时,仿佛又回到了最开始同这支乐队打照面的时候。虽然在看《挪威的森林》时,就爱屋及乌地听过一些披头士的歌,但在当时,可能还是更喜欢重金属乐队比如枪炮玫瑰多一点。总觉得披头士的歌太简单、而且粗糙,没有Slash在November Rain当中的吉他solo那样华丽、肆意。尽管我知道,在摇滚乐的历史上,披头士可能是众多流星中最耀眼的那一颗,但听起来,还是如同隔靴搔痒。





高三时,鬼使神差般想要学吉他,并且提前允诺了和一位同学在不久后的元旦晚会上表演弹唱节目。唱什么歌好呢?作为当时张口闭口蹦出来都是外国经典乐队的我们而言,唱那些苦情歌实在有点打自己的脸,那么披头士呢?他们的歌简单而且经典,就Hey Jude好了。





匆忙答应别人的后果是不得不加紧时间练习吉他,每天下课后,回到家里总要牺牲为数不多的睡觉时间来练琴,晚自习下课后,为了不让爸妈发现,于是用抹布盖住琴弦,然后练习扫弦的节奏。除了时间上的投入外,精神上的鼓舞也必不可少,为了能够与之有头脑上的共鸣,我还买来了上下两册厚厚的披头士传记,一边看披头士如何从利物浦走到纽约,一边在吉他上摸索一些简单的和弦。





演出当天倒是很顺利,中场时,我坐在教学楼的阳台上,跟同学一边弹吉他一边聊天,这个时候,隔壁班的班主任走过来,拿起我的吉他,坐在一旁弹起来。居然是披头士的yesterday,虽然和弦的转换非常僵硬,而且到横按和弦的时候,还会发出不和谐的闷音,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在稍早些时候,他的吉他弹得蛮不错。





很奇妙的一种感觉,从断断续续的yesterday中,仿佛真的能够看到他的昨天。实际上,高中时代的我,很讨厌学校里面的老师,觉得教育机器不过像Pink Floyd的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里面那样,把青少年变成一块墙上的砖罢了。所以,彼时的我一直缺乏一种共情能力——原来他们也曾经像我们一样年轻过,也喜欢过一样的歌,只不过人会无可奈何地衰老,荷尔蒙也有寿命。当下,披头士的yesterday在南方冬天的夜里悠扬着,忽明忽暗里,能看到他的过去,似乎也能够洞悉很多人的未来。





这一刻起,我真的开始喜欢上披头士了。





从披头士再到约翰.列侬,隔得并不是很远。其实早在一支乐队里面时,就能够很明显感受到乐队两大灵魂人物——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之间创作风格的差异,前者温柔轻快、后者阴郁深刻。最开始,跟麦卡特尼的娃娃脸一样,温暖明快的风格更能博得我的喜欢。只是有一天晚自习下课回家,好像被约翰.列侬的imagine震慑到心灵一般,萦绕在头顶之上的,是列侬用诗意与音乐打造的乌托邦。





那时,我所以为的摇滚乐是明快张烈、躁动不安的,舒缓如imagine,还是头一回听到。以一个高中生的智识,很难去追问约翰.列侬架构的乌托邦到底能不能够存在,只是头一回感觉,会有一个别处的世界,凌驾在眼前这栋摇摇晃晃的教学楼之上。





作为后来人,约翰.列侬的死,已经成为我们在相遇之处就形成的既定事实。而死亡本身,也被赋予一种超越自身的寓意:向往爱与和平的约翰.列侬,死于一颗飞行的子弹。





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多少有点浪漫主义的无奈。





约翰.列侬正是作为这样一种图腾闯入高中时代我的大脑中,为此,还在校报上撰写了一篇关于约翰.列侬的文章。在如今,我还能够在QQ空间找到当时写下的一些只言片语,透过时间的缝隙,还原一个稚气未脱的自己。





说来其实蛮好笑,一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乐队,居然会成为二十一世纪初的孩子们的青春。究竟是他们太年轻,还是我们太苍老,已经不再重要。作为上世纪的夕阳,如今依旧用余晖去照亮一代又一代的人,这才是一支乐队真正的不朽之处。





说回到披头士的这场屋顶演唱会,实际上在开始演出之前,乐队自身已经有了间隙。三年没有公开演出的他们,也希望借此来为乐队找回一些化学反应,化解曾经的不快和矛盾,来开启下一段旅程。不出意外的话,这张专辑将会以Get Back为名,以预示乐队回归之意,重新回到大众的视野。可是事与愿违,录制过程中就遭遇到了不顺,再加上贝斯手乔治.哈里森中途离队,也宣告了这张专辑的无疾而终。在乐队解散之后,这张专辑中的作品被唱片公司收录发行,名字改成了Let it be。





从Get back到Let it be,是一种无可奈何,也是一种对既定结局的释怀。我们无法预料披头士的解散,无法预料约翰.列侬会在一声枪响中,化为历史的叹息,更罔论如今有些失控、显得摇摇欲坠的世界。通常,人们都是手无寸铁地面对世界的无常。





我们能做的,似乎也只是循着痕迹,回味1969年的屋顶演唱会,看到台下高喊peace and love的歌迷,知道自己喜欢那样的环境和音乐,并且怀念曾经听歌的自己,保留一些对于美好和纯真的希冀,这就是音乐给予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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