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了解了西奥多·赛德法官的审判过程,我们可以对“善恶”、“服从”、“责任”这些概念有更深的体会。赛德承认,向逃亡者开枪责任链很长,士兵只是末端。在审判中,法庭借鉴了纽伦堡审判二战纳粹的原则,那些执行了非法命令的人,也要对后果负责,主要理由是违反了最基本的人权,开枪射杀的理由,仅仅是试图阻止一个人前往国外,就违反了最基本的人权。赛德对媒体说,有一个任何法律都不能侵犯的中心正义领域(there is a central area of justice which no law can encroach upon)。这个领域里就有纽伦堡法庭上确立的:个人不能违反基本道德原则,即使是被命令和得到法律认可。赛德说,“在20世纪末,没有人有权力不顾良心,而代表权力机构去杀人。”赛德还提出,不是所有合法的都是正确正义的。从德国的历史教训中,每个人都要用他的良心拒绝服从非道德的命令。法律上对逃亡者“格杀勿论”的规定是不应该遵守的。(The legal maxim ‘whoever flees will be shot to death’ deserves no obed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