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它是中国最小的通天大案,此案确实很小:
1995年秋,一个叫许庆锋的,在亲戚派出所户籍警崔广松的帮助下,办理了杜广纯的身份证,冒领了农民杜广纯的录取通知书,上了学,毕业后还当了警察。
2004年杜广纯发现有人冒名顶替办理了身份证,他当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如果派出所所长贪官污吏的话,此案充其量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案。
说它是中国最小的通天大案,这么一个小案竟然惊动全国人大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还是处理不下去,可见此案的可怕:
就因为这么一个不值一提的小案,已经历经20年的申诉,复议,投诉,举报,起诉,得不到解决,从安徽长丰县一个派出所和安徽各级公检法司人大,升格列入全国人大和中央政治局直接过问,至今还是未能得到解决。
一个如此简单案件为什么会演变成通天大案?
2004年因为杜广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得不到解决,他向长丰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得不到解决,于是将长丰县公安局行政诉讼到长丰县人民法院,得不到解决,又上诉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申请审判监督到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与此同时他的刑事报案被转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由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拒绝立案,他又申诉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并投诉到安徽省人大,得不到解决,于是又投诉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信访办将案件数次转交安徽省人大处理,得不到解决。
2007年10月全国人大信访办将案件向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汇报、又报告给委员长会议。委员长会议决定:将案件交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2007年11月11日案件转到安徽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做出决定:将案件交安徽省政法委以非正常案件处理。
安徽省政法委派合肥市政法委和长丰县政法委派工作人员到杜广纯家做了回访,并要求杜广纯在回访笔录上签字。
2008年11月11日安徽省政法委通知杜广纯,案件转交安徽省高级法院处理。
等待5个月后,杜广纯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查询具体开庭日期,法官答复:“明天给你答复,负责此案的领导到北京汇报工作去了……”。 由于案件是全国人大和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督办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必须把审理情况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向中央联席会议汇报。
200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个案”监督形式转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等调查审理三年后,将冒名顶替事实查清,否定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终结报告。
201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启动追责程序。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相继到安徽实地调研。
2015年7月底负责此案的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自缢身亡。
2016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交最高检、最高法重新办理,之前督办的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办理失败……
2019年3月重新办理的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经过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审查、全国人代会通过。决定推翻之前的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于是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追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包庇下属、办理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失败的责任。新的枉法追诉、刑事枉法裁判案件交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办理。
2022年1月份,冒名顶替刑事案;行政申诉再审案;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和刑事枉法裁判案的预审程序全部结束。两会后最高法原副院长沈德咏被调查,此案审理工作一直由沈德咏全面负责。 2022年4月以后案件进入预审程序:
首先是冒名顶替案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是行政申诉案再审改判;再往后就是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的审理;最后是刑事枉法裁判案的审理。 这是按法理层层推进的审理程序。冒名顶替刑事案是行政申诉案改判的证据依据;行政申诉案平反是追究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的证据依据;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的审理结果是刑事枉法追诉裁判案的证据依据。
2023年4月底冒名顶替刑事案、枉法追诉行政枉法裁判案与刑事枉法裁判案三个刑事案先审理,行政申诉再审案依据三个刑事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依据开庭审理,进行大总结式审判。
许庆峰和户籍警崔广松不过是一个小小警察,他们绝对不认识最高检的检察官和最高法的法官,为什么从长丰县到最高检和最高法那么多人出面包庇许庆峰和户籍警崔广松这两个小小警察呢?
最初,只是一个派出所民警收了贿赂,怕查,贿赂了所长,所长怕查又贿赂局长,局长怕查,又贿赂法院院长,后来法院院长怕查又贿赂检察长,一级一级贿赂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检。
这些人,肯定不认识许庆峰和崔广松,也不是为了包庇他们,而是因为一级一级受贿又一级一级包庇,从举手之劳的改户籍受贿开始,演变成通天的无法查的阶梯形的受贿和包庇犯罪。 如果杜广纯,最初控告,只是为了给自己讨公道,今天告,就是为中国人民除公检法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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