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孩子对真实人物故事很有兴趣。于是,我们从图书馆借了不少图文并茂的,以儿童为对象的人物图书,有华盛顿啦,马可`波罗啦,特丽莎修女啦,等等。能重新认识这些人,也让我产生了兴趣。 有一本介绍马丁`路德`金的小书,只有薄薄几页,却提到一个叫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的黑人妇女,上世纪60年代拒绝在巴士上让座给一位白人男子而被关进牢里。马丁`路德`金为她抗争,她最后被释。我看了书有点奇怪:这么一个事件还有必要在一本篇幅有限的书里提到她的名字? 过了几天,我们去图书馆的时候,意外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专门介绍罗莎`帕克斯的图书。书名叫“罗莎`帕克斯—有勇气的人”(Rosa Parks—A Life of Courage),有21页,是一系列儿童人物图书中的一本。系列中的其他人物,我们这一代人都很熟悉:比如要孩子学习托马斯`杰斐逊的爱国,乔治`华盛顿的自律,马丁`路德`金的追求公平。唯独罗莎`帕克斯是我几十年在中国受教育而闻所未闻的。谈勇敢?那不是应该学习董存瑞舍身杀敌吗?怎么坐在巴士上不起身这样小小的举动也称得上勇敢?还名留青史? 无独有偶,另一天,我们借来一本“50位每个孩子应该认识的美国英雄”(”50 American Heroes Every Kid Should Meet” by Dennis Denenberg & Lorraine Roscoe),其中一位又正是罗莎`帕克斯。 这位可敬的黑人女裁缝处身的时代,黑人不能与白人上一样的餐馆,学校,厕所,甚至连饮水器也是分开的。当年的巴士,前四排是预留给白人的,黑人不可以坐,他们只能坐在后面,而当白人上来时,黑人得让座。一般时候,罗莎`帕克斯为了免于羞辱而选择走路回家。那天,她下班很累,就上了巴士,坐在白人专座的后面。不久,一个白人男子上了巴士。司机叫罗莎`帕克斯让座。她想了一想:要不要象以前一样起身让位?选择是:不要。司机叫来了警察。罗莎`帕克斯触犯法律,被逮捕了。这一事件是著名的美国民权运动的导线。因此罗莎`帕克斯被誉为“民权运动之母”。 她被捕后,黑人开始抵制公共巴士,并唤起了全国响应,一些有良知的白人也加入队伍。381天后,这条法律被修改了。几年后,民权运动成功,黑人在法律上不再被歧视。罗莎`帕克斯勇敢的举动唤醒了多少黑人的尊严,改变了当年及以后多少代人的生活?这样的人,历史怎能不记得她呢?就像编者所说的,这些英雄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她们让美国成为一个更美好的地方。所以美国人视她为英雄。 很多时候,人的妥协是因为它给我们带来方便和好处。罗莎`帕克斯难道不知道当年美国黑人所蹲的牢房境遇可怖?她下班后难道不想快点回家,舒舒服服休息?她说:“有人以为我那天太累,所以不想起身。不是的。我只是疲于屈服。” 疲于屈服,不愧是一位英雄所说的话。很多时候,我们妥协,难道不是因为害怕对不合理的制度说不的后果--失去工作,失去暂时的自由,失去金钱?懦弱者宁可妥协。6月20日,我在“新明日报”上读到一则新闻,说林丹在新加坡羽毛球公开赛中弃赛,据说是为让对手陈金累积更多积分,有奥运会参赛权。而中国羽毛球队教练李永波也曾承认要求周蜜在雅典奥运会女单半决赛中输给张宁,以便后者在决赛中打败国外对手夺冠(后来此金牌真的到手),并称这是爱国的表现。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妥协。是因为分不清是非对错,还是出于利益考量?我不得而知。但我现在知道,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对于勇气,尊严等等人的基本素质的定义,与外面的世界有多大的偏差。 我希望我的孩子会记得罗莎`帕克斯,以及她的小小的勇敢举动:她以坐下来来告诉世界如何站起来。 (“She showed the world how to be courageous and she did it by sitting down.”) (“She sat down to show how to stand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