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YDX的博客
  YDX的博客
网络日志正文
方舟子应该反省自己为什么挨打 2010-10-04 23:31:33
方舟子与肖传国的积怨已久。若干年前,肖传国指控方舟子的一篇科普文章抄了《科学》杂志一篇英文论文。这个指控,经将方舟子的中文文章与英文论文逐句比较,确实成立(相关的比较可见亦明所著《方舟子恶斗肖传国》一书)。另外,有人指控方舟子确实有“抄”的习惯(参见,《方舟子抄袭颍河》)。可以说,肖教授对方舟子的指控并非诬告。
虽然搞假的人打假也许更知己知彼、更得力,但是,如果打假的内容涉及打假者的个人利益或者个人恩怨,则打假者本身的诚信度就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任何人遇到与自己私利相关的事情的时候,都应被假定抱有偏见。一个人不能既是裁判,又是队员。
肖传国既然指控方舟子在先,那么方舟子打击肖传国就必须假定具有私人恩怨的色彩。因此,方舟子即使是怀疑肖传国有问题,按照一般社会道德,他在这个问题上本来应该采取规避的态度。但是,方舟子多次著文指证肖教授作假。
对肖传国的“假”,方舟子的主要“依据”是:(1)肖教授用“用集会摘要冒充论文”, 在简历中“玩掩眼法”,20年中在国际刊物上揭晓的论文只有4篇,被引用总共只有9次;(2)“肖氏反射弧”是自吹自擂的,“在海内医学界也没有得到认可”;(3)肖教授同时在美国的纽约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任全职,脚踏两只船(因此没有资格当中国科学院院士)。
对此,肖传国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方舟子,指控方舟子损害他的名誉权。2006年,江汉区人民法院终于开庭审判,判决方舟子使用虚假的事实陈述攻击肖传国,给后者造成名誉损失,责成方舟子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刊登声明向肖传国赔罪道歉、并赔偿肖传国精力损害抚慰金3万人民币。方舟子不服并且上诉。他向法院提供了支持他的《473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但此信因没有签名,被视为不可信证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根据网上公开的判决,法院考虑的证据文件有几十件,包括:(1)肖教授揭晓论文有93篇;(2)肖传国发现“人工体神经器官—内脏神经器官反射弧”(肖氏反射弧、肖氏手术)被列入国家卫生部刊行的高档医学院教材和国际泌尿外科权威教科书CAMPBELS UROLOGY;(3)肖教授于2003年与2005年,两次获得JACK LAPIDES尿流动力学和神经器官泌尿外科研究特等奖(附该奖为权威奖项的洋基金、洋教授证明);(4)肖教授获二百五十一万美元NIH(美国卫生研究院)研究经费的证明(附NIH对肖反射弧的评价);(5)纽约大学证明肖教授为兼职而非全职的证明;如此,等等,等等。根据这些证据,方舟子针对肖传国的言论确实构成诽谤(注一)。
在欧洲民事法规不完善之前,私人之间(即使是名门贵族)的民事争端主要通过斗殴(包括决斗)等暴力手段解决。民事法规的完善及其执行力的加强正是减少因民事纠纷而产生暴力冲突的基本途径。如果法庭判决的没有尊严、不能警示社会,那也就起不到让民事纠纷中受伤的一方平息愤怒的作用。
如果方舟子做一个守法公民,遵守、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刊登向肖传国道歉书,双方的个人恩怨可能就不会进一步恶性发展。但是方舟子没有这么做,方舟子的博客上充斥着攻击肖传国与武汉法院的帖子,大多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根本不是什么理性的分析。其中一篇标题为《武汉肖氏法院如此枉法窃取公民合法财产》,另一篇称人民法院是“肖氏反射户”,中级人民法院为“中级肖氏法院”。方把法院依法执行判决辱骂为“枉法窃取”。这种事要发生在美国,法官会立刻将方舟子打入大牢。至于对肖传国个人,方舟子继续用“骗子”之类词语形容,在其博客上张贴“建议对肖传国做精神病鉴定”等内容。如此等等,跟骂街没有多大差别。
肖传国算是世界知名的、有成就的中国科学家,但科学家也是有感情、有脾气的,何况肖传国早就数年前就向方舟子发出了警告。
方舟子应该好好反省自己为什么挨打。
注一:诽谤指以虚假的事实陈述损害他人。只要事实陈述有误,则诽谤成立,一般无需证明发言者存有恶意(造成的伤害自动假定)。
浏览(40223) (0) 评论(24)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2-03-14 17:34:55
方的这种所谓的打假方式不是一个现代社会的良性发展所需要的,因为客观上阻碍了一个防止作假的法律体系规范的程序的生成。如今什么是假或不是假,客观上成为方说了算,别人没有相应的权威。
另一个是方法论的问题,即方的打假客观上把民科引进专业评判的领域。即社会是否赞同成为打假是否成立和有效的标志,而从专业领域的角度讲,社会至多是民科档次。
方的所谓“逻辑分析”是一种忽悠,因为如果前提就是错的,那么不论如何逻辑都是得出错误的结果。因此从整体概念讲,他的打假是反智的性质,不论其主管意识是什么,因为客观上使得任何专业权威体系没有了存在意义。
第三,方的打假方式是“唤起民众”的形式,提出质疑,剩下的由社会完成,这与老毛发动文革本质上是一回事,都是利用了中国社会的群氓文化,即民众不喜欢的,一定是不好的。而民众不喜欢的,即使是有意义那也要回避和停止,否则无法承担成本(比如对于投资人或stakeholder)。所谓中国人缺乏创造性,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社会趋同度很高。

总之,方的打假是利用了一个缺乏法治体系的社会的最大缺陷,因此等于扩大这个缺陷。
回复 | 0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0-10-06 16:38:47
重金属兄,“第一次与我有分歧”,那说明我们还有很多共同之处,还是朋友。就让我们求大同存小异吧。各自的观点都在那儿,也不需要谁说服谁。

欣赏你的最后一点,当今全世界都被FLG闹得乌烟瘴气,那它的假就不用说了,天字第一号。但无人能奈何它们。除了当年的何老和江老爷子打了它一下假,以后就没动静了。国外的华人对此避之不及。从美国,加拿大,欧洲都有为FLG吃官司的,只有中国还祘是清净。我对方舟子并无成见,当年就是靠CND和新语丝认识中文网站的。如果方能在北美高举打FLG假的大旗(那是用不着科普水平的),我一定会是他的支持者。
回复 | 0
作者:重金属 留言时间:2010-10-06 07:01:16
这是头一回发现和华山有分歧.

我是坚决支持方舟子, 我是方的铁杆粉子. (哈哈, 虽然近十年了没读过方的原著,但对方的事迹还是能从联网上看到的).

第一, 说方"仅属于科普水平",恐怕和说"爱因丝坦仅知道些物理"有同样的效果. 贬低,不屑,进而影响读者.

第二, 科普水平也不容易, 有博士硕士的头衔的何止十万?能做到方"科普水平"的有几个?

第三, 打假, 科普水平就够了! 89年左右, 中国科技报大登什么"水变油"的技术. 稍微懂些热力学的人都能够质疑此技术.若能够得到水变油技术的实验程序和结果, 一个理工科的大学生就可打假. 最简单的打假就是验证结果.肖的手术有效率或治愈率肯定和他吹嘘的相差甚远.

第四, 若某一技术是真的, 被打假也不能阻止其推广应用. 假技术被打假, 只不过缩短其骗人的时间罢了.

第五, 象FLG, 什么和尚老道气功师的什么辟谷憋气长生怯病之类的骗人的鬼话, 方只不过是说出了众多怀疑人的心里话. 你还别说, 中国的"生物,医学,宗教"中, 假的还就是多,早就该打, 政府应动用法律手段打那帮狗日的,是他们把社会搞得"乌烟瘴气".
回复 | 0
作者:brush 留言时间:2010-10-06 05:03:51
按这里几个垃圾的逻辑,希特勒也没有错。只是做事方式有点欠妥。任何打击希特勒的都应该断子绝孙。是么?
回复 | 0
作者:mnsheep 留言时间:2010-10-05 22:45:04
Brush seems trash or FZZ bulls shit!!
回复 | 0
作者:ek8650 留言时间:2010-10-05 20:39:28
欧洲贵族式的决斗是一方挑战,一方迎战。 肖某人是打闷棍。 打闷棍 = 决斗?
回复 | 0
作者:laoact 留言时间:2010-10-05 17:43:50
Excellent point! Support!
回复 | 0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0-10-05 16:59:12
支持岳博的立场。就凭岳博能打赢美国官司这一点,也比那位专门拿美籍华人自己开刀的方某强。

当今中国的打假,确实乌烟瘴气。真假难分。一个仅属于科普水平的方某,竟然从生物,医学,宗教一路打遍中国无敌手,还被央视奉为座上宾,被网络粉丝们奉为偶像,实属拍案惊奇。有网友曾说过中国人中文革思维挥之不去,确实领教了。要是方挥手一指,杀富济穷,那就是第二个毛泽东。当然只会是网上的毛和网上的“痞子运动”。

“打假”之所以红遍中国,因为这是无本万利的买卖。一是鸡蛋里挑刺很容易,二是网络传输面广速度快,三是被打的永远是输家,在这个网络暴力,网络发泄的年代,脏水会漫天铺地而去,家里祖宗三代的照片都会上传。被打者就是浑身是嘴,也疲于应付,而打家要看的就是这种效果。当然,最重要的一点,中国当今没有权威去鉴定真伪,没有法律去规范打假行为。其结果被打的人要么忍气吞声,期望大事化小,要么像肖先生那样挺而走险,出一口恶气。不知将来会不会有像新洲这儿跳华盛顿大桥的也未必可知。

所以方先生抛弃了海外优厚的待遇,抓住商机,毅然回国,把大本营设在北京,开始了打假中国的busness。方干得很漂亮,从唐某到肖某,一路得手。但是一旦把打假作成busness,问题就来了。首先是不能失手,再者就是一定要把对手置于死地,否则不仅busness砸了,作为个人也就玩完了。从方与肖几年的缠斗就看出这一点。死不认输,这将是方的长期策略。搞死对方,也就成了方的终极目标。

中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给了方面子,甚至不惜疏远了广大的海归群体。这一次方还不折不饶,不同意当局判定肖的滋事罪。如果方再把法院一并告上,那好戏还在后头。

当年有位土打假勇士,名叫王海。后来败诉,消声匿迹。当今这位洋打假的,估计来日也不会很多,一个跟头,就会让他重回美国去抄科普的旧业。在美国这儿他可是万万不会打美国当地人的假的。
回复 | 0
作者:-YDX- 留言时间:2010-10-05 15:32:44
方指责肖的内容,我举了三个,都是毫无疑问属于方舟子使用虚假的事实陈述,
而方在被法院确定为侵犯名誉权之后,方对法院的攻击,对肖的继续攻击
已经超越了一般能够接受的范围。北京法院涉及的是什么案情,如何判决,
我没有研究,但是有一点,肖传国没有指责北京法院是"方氏法院"。
仅从这一点,素质高低立判。至于肖传国打人,可谓有言在先。
而且这是刑事问题,不涉道德。以暴力手段解决民事争端,在法律手段不能达到
效果时,完全可以理解。以前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
至于目前方舟子博客上攻击肖传国的帖子,基本属于人身攻击。
这种人身攻击继续下去,乌烟瘴气,是国内知识界的悲剧。
回复 | 0
作者:McKiller 留言时间:2010-10-05 15:10:03
问同乡大虾好.

方舟的确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方那篇发表在南方周末科普文章的确是翻译编撰的,方没有给出原文出处,方的解释那是报纸而非学术刊物. 

但是我想说肖善于忽悠,东西比较假,学术界算是成功,没有方的打假,他就成了院士了.方的打假言辞可能有点过,但也还算的上学术争论或斗争的范畴. 花10万元买凶去打方,坐视肖是个真骗子,反而让方爆得英雄大名.应该把肖这种人开除学术界.

 
回复 | 0
作者:红果冰棍 留言时间:2010-10-05 14:38:16
女孩被强暴了,应该反省裙子为什么这么短;富人被打劫了,应该反省为什么开奔驰车;小孩被拐卖了,父母应该反省为什么生男孩;性爱被直播了,应该反省自己为什么是同性恋。楼主,对不?
回复 | 0
作者:重金属 留言时间:2010-10-05 13:02:25
作者显然是站在偏向肖的一方. 有失公平.

1. 肖是湖北人,在武汉是社会关系过硬. 从最后能用10万雇人行凶, 不难推断当初在武汉的官司肖也是化了大价钱的.

2. 肖在北京的官司就输了.

所以, 方的诽谤与否,并不象作者所说.



3. "肖传国算是世界知名的、有成就的中国科学家,但科学家也是有感情、有脾气的,何况肖传国早就数年前就向方舟子发出了警告。"----所有这些, 都不能成为为肖辩解的理由. 1. 肖世界并不如自吹的知名.2. 知名也可由造假获得.3. 警告说明他早有预谋,更说明他是犯罪.

4.肖获得的科研经费,即便数额如他说说, 或为他一人之用,即便他是课题负责人(??),这都不能说明他的反射弧理论就真的成立.

5. 挨打,不应成为应反省的充分理由.公安警察挨罪犯袭击,并不需要反省. 干的就是挨打的高危工作.

YDX,在这一问题上大失水准, 实属俺的意外.
回复 | 0
作者:dewatdawn 留言时间:2010-10-05 09:26:39
肖把中国的学医大学学位(B。S),翻到美国就成了医学博士(MD),然后回国就成了美国医学博士。从这点看,这人也太不诚实,厚道了。这种人,是不可信。
回复 | 0
作者:smart518 留言时间:2010-10-05 09:17:54
肖传国夸大自己的研究成果,利用中国规章制度上的漏洞,不但将中国病人当成小白鼠,而且还从中谋取巨额利益,方舟子为什么不能揭露?肖传国在自己的鬼把戏被戳穿以后,恼羞成怒,使用暴力手段对打假人进行攻击,已涉嫌触犯了刑法,楼主直到现在还在狡辩,不只是何居心?
回复 | 0
作者:coody 留言时间:2010-10-05 08:57:11
这种从博客打到法院最后拳脚相加都发生在中国。 反正,俩个在美都混得不舒服就对了。
回复 | 0
作者:一本正经 留言时间:2010-10-05 08:03:24
学术打假(不讲什么假冒学位之类)一个学术委员会都要折腾数月甚至数年,有些最后还要重复实验.方是民一人就能搞定?他能解释自己学位论文为啥把对照和实验WB图拼接吗?
回复 | 0
作者:cqln 留言时间:2010-10-05 08:01:02
一个女子被强奸了,这个老岳不是指责强奸犯,而是指责女子长得太漂亮了,或者是穿得太好看了。
回复 | 0
作者:海龟子 留言时间:2010-10-05 07:42:56
请方舟子打一打自己的假

余元洲

方舟子是举世闻名的打假专家。十几年下来,被他打过假的人,至少也有几十人了。如果将今年暑期刚毕业的应届高中生孙见坤也算上,恐怕已经上百了吧?

学 术打假,从国家、民族和人民的角度看,实在是大好事。此事本应民众举报、政府来打的。由于政府方面不作为,由方舟子挑头民间来打,着实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当然,“打假”怎么说也比“打针”好。“打针”太痛,进过医院的小孩子可能都知道,不好受的呀。所以,即使仅为了避免“打针”,我也是赞成有人来打假的。 可问题是,方舟子掌握了打假的话语权后,打来打去,都打的是别人,而且仅只是他所不喜欢的人。对于他所喜欢的亲信以及手握公器的人,即使有假,依例是不打 的。至于他自己,那就更是从来也不打。笔者记得文革时期流行一句话,讲得非常好,那就是:“不能把马列主义装进电筒里,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这就提醒我 们,由于方舟子打假是只打别人,不打自己,我们不妨将其“打假手电筒”借拿过来,照照此人,让他也看看自己有假否?看看究竟应不应该打?

那么,方舟子本人到底有没有可打之假呢?回答是肯定的,至少是可能的。

现在,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他在哪些方面肯定有假,又在哪些方面可能有假。

第一,方舟子身份不明,可能有假。至今,我们还是不明白他到底是美国华侨?大陆居民?还是归国华侨?弄不好三者都不是:1)如果他是美国华侨,那他应在美国定居。侨民,侨民,就是侨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可我们却看到,他基本上老在北京呆着,住在石景山区的一个什么地方。2)如果他是大陆居民,那他在美国注册一个“新雨丝”公益社团并自任社长就不可思议。3) 如果他是归国华侨,那他就应交回其所曾持有的美国绿卡或永久居留证。如果此三者都有疑问,那么,很可能他是属于第一种情况中的一个特例,亦即,他确实是美 国华侨,但是由于其目前被某美国在华机构雇用而长驻北京,就不需要交出绿卡,不需要放弃其在美国的永久居留证,以便必要时随时可以拔腿走人。

第 二,方舟子职业可疑,或许有假。他自称是“科普作家”,可十几年来,却既不“普科”,又非“作协”会员。至于宣称“地震不可预论”、“中医伪科学论”和 “转基因食品无害论”等等,则恰好与一个科学家或科普工作者所应有的科学精神相反,完全是以非科学的态度将学界或行内尚无定论、甚至争议很大的东东(即不 属于科普范围的内容)强行向社会公众进行违反科学的灌输。这就既非“科普”,又非“作家”了。

第三,方舟子所领导的社团在中国大陆活动的合法性,值得质疑。方据说是“新雨丝”社的社长,但是正如李伯淳先生所指出的,中国民政部查不到这个社团,而美国社团到中国活动难道不需要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进来活动啦?

第四,方舟子办的网站及其非益公性商业广告是否合法,需要查一查。

第 五,方舟子的收入来源不明,可能有假。据他自己说,其收入来源有三:一是专利权许可使用费收入;二是稿费收入;三是在某美国生物科技公司担任顾问的咨询费 收入等。这方面已经有人提出质疑,比较集中提出问题的一个网友,记得好像是化名“格格”的那位,提出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当然也需要方舟子本人方便时出 来说明一下,加以澄清,既给世人一个交待,也为自己洗刷清白。

第 六,方的纳税情况不明不白。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国税警已经认定他有什么问题,而是由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其个人所得直接相关。现在,国人对方舟子 的经济来源有所质疑,对方舟子究竟用哪来的钱支付本人开销并向其个人律师、贴身保镖等支付工资这些问题感到困惑,这也就使其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的问 题,凸显出来。之所以这样说,一个很重要的根据就是:当肖传国诉方舟子以方的败诉结案时,方对其应向肖传国支付的三万元钱,一赖两三年都不到帐。最后没办 法,肖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由于方逃帐有术,法院找不到他本人,最后只好到北京从他夫人的帐上强行划走近四万元,包括带惩罚性的滞纳金和(或)两三年 拖欠不付的利息等在内。这就充分说明,方不是一个奉公守法之人。既然连司法判决都可以拒不执行,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不会偷、漏、逃、骗 或拖欠应纳税款呢?即使我这个怀疑错了,那么,根据中国古老的传说,“放羊的孩子”和周幽王“点烽火台逗美人笑”的故事,也会使我们不免产生合理的怀疑。 谁让方先生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呢?现在P民质疑你欠税,不是很自然吗?顺便说,如果方舟子自认为没有问题的话,算我多嘴;假如没有什么把握,那么,我就在此提醒一句,毛阿敏和刘晓庆的前车之鉴,可别忘了啊!

第 七,从方舟子十来年打假的行为来看,其真实动机与所曾宣称的动机不符,肯定有假。即以肖传国为例,肖打方假在前,方打肖假在后,方公硬说出于公义,而非借 机报复,能说得过去吗?既然打肖传国之“假”的动机是报复此前的一箭之仇,何不也像肖教授那样,光明磊落地公开宣布自己是一个“有恩必报,有仇必报”的正 人君人,岂不更好?

第八,方舟子宣称中医是伪科学,此点与事实不符,肯定有假。关于这一点,由于我研究过“中西医药关系理论”,所以有太多的话要讲,这里为节省篇幅,暂且省略了。

第九,方舟子宣称地震不可预,此点与事实不符,肯定有假。对于这一点,我曾写过一篇短论,题目是:《驳“地震不可预”论》。我在文中指出:“不能精确预报不等于不能准确预报,不能准确预报更不等于不能预报; 不 能百分之百地预报,不等于百分之百地不能预报;预报成功率不高,不等于成功了就是偶然瞎蒙的。”以是观之,方舟子口口声声说别人的学问是伪科学(比如他就 一直在高调指斥肖传国的“反射弧”理论是“伪科学”),他自己的“地震不可预论”不更是比“伪科学”还要“伪科学”吗?而就在不久前,《科技日报》就曾报 道说,甚至美国也在地震预报方面取得了突破!我想,这对于方舟子关于地震不可预的断言,以及关于地震可预论是伪科学的说法,也是一个小小的讽刺吧。要掌嘴 的话,也请方先生自己动手,免得我提醒。

第 十,方舟子拍着胸脯说转基因食品无害,尽可放心吃。此点与事实不符,尤其不符合适当存疑的科学精神,肯定有假。原因很简单,且不说国外一直有种种关于转基 因食物有害的报告,争论很多,争议很大,欧美日均持谨慎态度。即使没有这些情况,中国人自己对此也需要进一步研究,经过几十、上百年(即两三代人)的持续 跟踪,把铁的事实和钢的数据摆到国人和世人面前,才能消除大家的疑虑,从而开始加以接受。目前阶段,一个科学工作者,不说应有科学家特有的质疑精神,至少 应有每一个正常人都自然会有的质疑态度,那就是:对其有益性,宁信其无,不信其有;对其有害性,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将科学家大脑中自 己的疑虑首先排除,然后再通过真正和实事求是的科普,帮助民众将完全不必要的疑虑排除,从而放心大胆地接受。然而,方舟子所为,却与此法背道而驰:在科学 界本身还尚有争议、甚至争论很激烈的情况下,就以“科普作家”(!)的身份,强行向公众和有关部门灌输,硬要别人加以接受,否则就以伪科学论罪!这难道是 一个科普工作者应有的态度吗?如此反科学的做法,难道不是一种假科学吗?难道不应该打一打吗?

第十一,方舟子宣称孙见坤“无才无学,且无德”,并捎带挖苦说复旦教授的国学水平低。此两点均与事实不符,肯定有假。实际上,那童鞋的诗文顶多只能说有模仿的痕迹,怎能就扯到“无德”上去呢?方君又凭什么说复旦大学国学教授的水平低得超出了他的预料呢?太武断了!

第十二,最后,但却不是最不重要的一点,且由于方君之假不止此十二项,因此也不是最后的一项,只是由于够“一打”了,暂且讲到这里算了。他的这个“最后一假”,就是:

指称肖传国的反射弧理论是伪科学,并以彭剑等人的电话问卷和某位女士的走访调查所得材料来加以证明,明显违反统计调查的“大样本”和“随机抽样”等原则或规矩,肯定有假。

为什么呢?

因为,依“肖氏反射弧”理论所做的手术,国内国外,少说也有几千例了。你就找那么150个,且事先电话联系的结果,只有74例(即不到一半)愿意接受其通过电话所做的“问卷调查”。至于实地走访,由于成本高,一次只能走访几家或十几家。总起来看,都不足以说明其有效率到底低到何等程度。

比 如,他们曾指责肖在美国所作的手术中,似乎有一个连做三例“成功率为零”这么个情况。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什么都不能真正说明!因为,可以想见,在“肖氏 反射弧”手术应用于人体临床之初,或中前期,技术规范不太成熟是可能的,成功率低也是很自然的。这在种情况下,小样本测试的任何结果,可以说都没有很大意 义。莫说3例,甚至抓出9例来看,9例全失败(即成功率为零)也是可能的。但我们却不能因此就断言他的手术是完全失败的。

现在,如果真想知道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成功率,就必须根据统计调查的“大样本”律,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全部4000例或肖另一次所说的1500例中,随机抽出十分之一,即400或150例,然后再进行问卷调查或实地走访。只有这样,才能得出相对较为可靠的结论。如果达不到肖所宣称的80%左右成功率,你再批评他也还不迟。不过,仍不能说人家是骗子噢。为什么?因为,对于近乎不可治的疾病来说,莫说成功率80%,就是倒过来,只有20%(甚到10%)被治愈了,难道不应当予以肯定吗?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那就是:在国外,国民都有医疗保险,而中国没有。在那些有着完善医疗保险的国家或地区,对一个处于绝望中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由于根本不担心费用问题,10%(甚到5%或1%)的成功率,他(她)们也会心甘情愿地接受治疗。他们心目中的一个信条是:Try and fail is better than not try at all.(试了败了,总比根本不试要好!)

然而,在中国,由于社保(医保)机制不健全,新农合等改革措施尚不到位,手术费用主要系由患者及其家庭支付,万一手术失败的话,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境况就非常惨。

显然,这种情况,完全不能怪罪于肖,而只能怪罪于我们的社会。只要社会真正进步了,大病、重病治疗不花钱,那么,全部4000例或1500例病患者中,即使1%手术成功了,不是也有15—40人获得新生么?

更何况,随着手术越做越多,理论和技术日臻完善,操刀医生的技艺也相应地更娴熟、更精良,“肖氏反射弧”终将被证明是一个里程碑。

方舟子之流一味地抓住肖氏手术及其理论上的幼嫩和缺陷,穷追猛打,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哪有一点对待新理论和新技术的科学态度啊?

所 以,我说,在指证肖传国是“骗子”和肖氏反射弧理论是“伪科学”的问题上,方舟子及同伙才是最大和真正的骗子,才最应该被抓住痛打!因为其扼杀肖理论的结 果,不仅损害了肖传国本人,而且还将会祸国殃民。如若不信,肖传国出狱后万一下决心到美国去定居,那时再来看损失是谁的吧?!

今天,据报肖传国已经认罪;昨天,我刚写了《二十四行诗:你VS他 ——写给肖传国的密信》。事实打了我一个嘴巴,对此,我认了:即使挺错了,也是值得的!因为,我知道,肖没有错。他以自己的理论创新和“肖氏反射弧”手术 的发明,不仅为病患者解除苦痛,也为中国的科学家争了光。因此,我说,肖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我相信,肖如果为揍一科学巨骗而被法院终判有罪,国人会有愿代 其受过者,以便使其早日出狱,早日投入到华科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手术室的忙碌中,解除更多病患者的痛苦,把被捕以来所耽误的时间和造成的损失 早点儿补回来。但由于法律不允许“代牢”,大家谁都别作此想了。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0-05 07:40:57
即使事实叙述是真的,但是表达方式上断章取意张冠李戴给人造成错觉,诽谤罪也能成立。不过肖教授应该算名人,诬陷名人标准要高,必须证明方舟子有恶意诽谤才能成立。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0-05 07:39:54
ㄏㄆ实叙瓃琌痷琌达よΑ断彻種张玜拦给硑Θ错觉诽谤竜Θミぃ过╲毙甭应该衡诬炒标璶蔼ゲ须证よ︵Τ恶種诽谤Θミ
回复 | 0
作者:lesson 留言时间:2010-10-05 07:12:01
"集会“ 应该翻译成”会议“较妥当。方舟子确实应该反思; 肖传国的结局是社会环境早就。
回复 | 0
作者:pzzdm.com 留言时间:2010-10-05 05:54:13
左派愤青岳东晓终于发言了。作者此文基本是垃圾。作者的逻辑是方是打击报复,就该被打。方藐视法庭(虽然方在北京法院是胜诉),就该被打。 有作者这样的愤青,中国离法制国家还很遥远。作者难道不想一想。自己告升阳的案子如果在中国判,有多少可能会赢?几乎是0!而且,在中国即使岳先生赢了,难道不怕大公司雇点黑社会来卸你一条腿?
回复 | 0
作者:万锋 留言时间:2010-10-05 05:44:29
不完全同意作者的评论

首先, 人无完人, 肖教授和方舟子都有把柄在比别人手中。实际上, 这些毛病都是中国人的通病,诸如抄袭,弄假,夸大自己的成功,蓄意拔高自己的地位身份等等。 主要的责任在于一种中国的传统文化思维和习俗,每个人, 每个家族都希望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中国是一个重面子, 讲排场,个人利益与官本位绑架的社会, 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事情并不意外。

肖教授本来是一个人才,也出的了不凡的成功,但他仍然看不透名利场。当然中国的社会大环境也造就了肖教授的悲剧

方舟子在学术角度上可能不能与肖教授相提并论。但他选择了一条令人不安的职业。我并不欣赏他的所有所作所为,因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也存在偏差。行外人打假有外行的痕迹。但是,中国社会有这样的人也有好处,就如民主社会总有一些人专挑社会的刺一般。

只要遵守社会法律和道德的基本准则,辩论也好,斗争也好, 都是非常正常的。何况,身正不怕影子斜,谣言也止于事实,只要心胸开阔,人民的眼睛最终还是雪亮的,何况还有上帝之眼在照顾。

这里民主人士应该多,民主思想的人更多。设想一下, 就将方舟子当作某些中外民主人士挑剔中国社会一样。前些年不是有那样多的“民主自由人士“泼污水,也激起华人愤慨, 但中国人不可能雇人去将他们教训一顿而泄愤,更不可能去与他们发动战争。其实, 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 只要认识清晰, 对自己还有好处, 对社会也有好处。

希望更多的理智,法理,伦理和道理。有理无敌!
回复 | 0
作者:brush 留言时间:2010-10-05 05:12:37
肖榔头是你爸爸,乃是你生理上的爹?明明是他伪造试验欺骗世人,骗财害人,最后买凶报复。到了您这就成了和您一样的东西了。只能说有其父必有您这样的。一堆垃圾害虫。
回复 | 0
我的名片
-YDX-
注册日期: 2010-08-29
访问总量: 768,807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给肯特州立大屠杀受难者平反不符
· 除暴安良的正义感超越国家与制度
· 以人民民主制衡封建官僚主义是反
· 为什么中国能拿乒乓球冠军却拿不
· 从杨开慧的死看历史为什么选择了
· 大众社会的操控模式与互联网时代
· 肯特州立事件的平反问题
分类目录
【日志】
· 给肯特州立大屠杀受难者平反不符
· 除暴安良的正义感超越国家与制度
· 以人民民主制衡封建官僚主义是反
· 为什么中国能拿乒乓球冠军却拿不
· 从杨开慧的死看历史为什么选择了
· 大众社会的操控模式与互联网时代
· 肯特州立事件的平反问题
· 什么是哥特建筑--历史知识
· 尝试翻译温家宝总理的几句话
· 华裔女生偷窥、白人男生自杀事件
存档目录
2012-06-03 - 2012-06-03
2012-05-11 - 2012-05-11
2012-04-03 - 2012-04-15
2012-03-02 - 2012-03-29
2012-02-01 - 2012-02-28
2012-01-13 - 2012-01-31
2011-12-04 - 2011-12-28
2011-11-03 - 2011-11-24
2011-10-03 - 2011-10-29
2011-09-01 - 2011-09-25
2011-08-16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27
2011-06-04 - 2011-06-29
2011-05-04 - 2011-05-31
2011-04-02 - 2011-04-28
2011-03-05 - 2011-03-28
2011-02-01 - 2011-02-28
2011-01-03 - 2011-01-27
2010-12-01 - 2010-12-31
2010-11-03 - 2010-11-30
2010-10-03 - 2010-10-30
2010-09-29 - 2010-09-30
2010-08-28 - 2010-08-29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