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一年多前的案子。据报道,Rutgers University一名叫Ravi的印度男生通过自己计算机上的web cam拍下同舍室友--一名白人男生--与另一男性kiss的镜头,并与一华裔女生一起通过视频聊天程序给“半打"同学观看了(注一)。数日后,被偷窥的男生从一座桥上跳下自杀。 目前,这么印度学生已被陪审团定罪为“仇恨同性恋”及“侵犯隐私”等15项罪名(注二)。而华裔女生据传也被学校开除。 有网友说,其实这不过是一个恶作剧,只是侵犯隐私。这很有道理。 要仔细追究起来,可能连侵犯隐私都勉强。印度学生的计算机就摆在那,webcam估计也经常用,同宿舍的人不能期待面对别人的webcam有隐私。 换上如果自杀的是一个印度人或中国人,说不定成为老美晚上脱口秀的笑谈。 举例说明, 国会议员赵美心的外甥、华裔海军陆战队员HARRY LEW在阿富汗被 战友凌辱三个小时后的30分钟自杀,美国法官裁定无法证明其自杀与受凌辱有关,最后相关人员被判无罪。 类似的,这个案子里有两件事情,(1)死者的性爱被录像观看;(2)死者若干天后自杀。 但没有看到报道说有证据直接证明是因为被偷看而自杀,他完全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跳桥---比如说失恋,等等。没有报道说他留下遗书说:被偷窥了所以不活了。 至于印度学生是否“仇恨同性恋”,这是一个很主观的心态问题,很难直接证明(除非小老印自己说了、或者承认了),但陪审团却有权做这个判断。 另外,这个事件说明,在美国同性恋这事情还是比较忌讳的、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是一个男生与女生kiss被偷拍,不可能引出这么大风波---没有“仇恨异性恋”这条罪名--至少我没听说过。 注一: 具体操作是印度人与华裔女生建立视频聊天连接,华裔女生通过视频聊天程序观看印度人宿舍的视频。其英文媒体报道这个案子的春秋笔法很明显,说穿了就是6个同学看了其录像,却要写成 "A half-dozen"。 注二:具体哪15项,读者可以自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