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番四次地犯罪> 读经「摩1: 3-15」“耶和华如此说:'大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在阿摩司书第一章的这段经文中,先知阿摩司在得着从神来的默示“论以色列”之后,他在向以色列提出详尽的斥责之前,先对周围的列邦宣告神的审判,以引起以色列人的注意。要让他们看到神是鉴察全地的神,祂不偏待人。既然外邦人因为罪恶要受到神的审判,以色列岂能逃避?因此阿摩司就以“耶和华如此说”为引语,表示他非随己意发预言,乃是全出于神的命。然后先知就指出列国的罪行和神的刑罚。而神对每一个国家的刑罚都以斥责这些国家的人“三番四次的犯罪”开始。这“三番四次地犯罪”,就是一次又一次,持续陷入罪恶的深渊当中,没完没了的犯罪。世人顽梗不化,从未为自己的罪有丝毫悔意,因而招神忿怒的刑罚。神是有慈爱怜悯的,祂以宽容忍耐等待人悔改,人却以为神的容忍是因为神无能或不存在,所以不断作恶。但神是公义的,祂的容忍不是没有原则和界限的,所以每次神都说:“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这是指神不会收回他的愤怒,神的审判已无可避免了。接着先知阿摩司就指出列国的罪行:“大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因为他以打粮食的铁器打过基列…。”大马士革人用打谷的铁器蹂躏基列,基列是以色列的其中一个地区。这些大马士革人用残酷的暴行来欺压以色列人。因此神要刑罚他们:“我却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烧灭便哈达的宫殿…。”迦萨的非利士人把以色列人交给以东人去作奴役。因此神要刑罚他们:“我却要降火在迦萨的城内,烧灭其中的宫殿…。”推罗人也曾把掳来的人交给以东,破坏了与以色列所立的弟兄之约。因此神要刑罚他们:“我却要降火在推罗的城内,烧灭其中的宫殿。”以东人跟以色列人原是兄弟,但他们不顾手足之情,追杀以色列人,而且要赶尽杀绝。因此神要刑罚他们:“我却要降火在提幔,烧灭波斯拉的宫殿。”亚扪人为了扩张疆界,剖开基列孕妇的肚腹,实在是惨无人道。因此神要刑罚他们:“我却要在争战呐喊的日子,旋风狂暴的时候,点火在拉巴的城内,烧灭其中的宫殿…。”从这里让我们看到,列国真是陷在“三番四次地犯罪”中的光景。我们也看到神是公义的,当祂刑罚那些罪恶之人的时候,神的刑罚是可畏的!但这都是因为人的罪所导致的刑罚,神不是毫无理由,随便降灾的神。为此,愿我们今天都不要陷在“三番四次地犯罪”的光景中,不要刚硬到底,而是要及时从罪中悔改,因我们都要为自己所行的负上责任,接受神公义的审判!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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