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你的弟兄> 读经「太18: 15-20」“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在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这段经文中,主耶稣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得罪我们的弟兄。不管他是直接的犯罪,或是他有任何的言行,直接伤害了你,这时你就要去纠正他。纠正他是过程,得回他、挽回他是目的。所以你的弟兄若得罪你,你不可不管,反而有责任指出他的错。其顺序是:首先不是去告诉别人,而是告诉他本人,就是“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这不只是他直接得罪你,如果他在伤害别人的时候,或是伤害教会的事被你发现了,你就要去找他。就如你发现他贪污了教会的钱,或是你发现他在婚姻上有外遇,别人不知道却被你看见了,你一定要直接去找他,指出他的错来。如果他肯听,我们感谢主。如果他不听,你就要去找两、三个见证人到他的面前,具体地告诉他错在哪里。目的是为了帮助挽回弟兄,让他被两三个人的见证说服。“句句都可定准”表示见证人的话必须有份量,所以应当选定属灵生命较有长进的门徒。如果他还是不听怎么办?“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这是非常严重的话。如果这个人从头到尾都不听,一个人劝不听,两三个人一起作见证来劝他,他也不听,甚至连教会他都不听。那么教会有一个权柄,可以把他看如外人。因为这个人很可能连得救都没有得救,就算他得救了,这样的硬心,在主的面前不肯蒙光照,那么教会就有权柄来处理。不再和他交通来往,把他当作还没信主的人对待。一面叫他自觉羞愧,一面免使教会的见证受到亏损。如果一个教会不懂得使用权柄,这个教会一定是容纳罪恶,变得软弱无能。主又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而教会就是一群被神选召的人,他们承认神的权柄,也接受神权柄的管理,并且追求活在神的权柄之下,因此神就能使用他们作神权柄的出口,教会就能宣告属灵的捆绑或释放。因教会在地上的权柄与天上的权柄是联在一起的。所以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要被捆绑。在地上被释放了,在天上也要被释放。接下来主说:“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这是主给我们的应许。两个人同心合意的祈求,神就成全,可见神看重信徒团体的祷告,过于单独个人的祷告。而且当我们真正同心奉主的名聚集的时候,就有主在我们中间,有主的同在是最宝贵的!并且主的同在,乃是教会有属灵权柄的根据。若一个聚会不奉主的名,不高举主,不按主的权柄,承认祂就是一切之主,并服从祂的话。而是高举人或自己的团体,主就不会在聚会中。这样的聚会虽然外面看上去是非常的热闹,但里面却是冷冰冰的,因为主没有在他们中间。若一个聚会没有主的同在,这样的聚会对我们信徒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与肢体同心合意的祷告,奉主的名聚会,主就在聚会中和我们同在,这样我们就能在聚会中蒙恩!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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