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个七次> 读经「太18: 21-35」“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在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当彼得听完了主耶稣前面所讲的话后,他就来对主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这“七次”的饶恕,对犹太人来说是已经很了不起的,所以他以为主耶稣会夸奖他。但没想到主耶稣对他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在圣经里七是完全的数目,但还是可以计数的,而七十个七次,意思就是要完完全全,没有数量限度的饶恕人。所以主的意思并不是要他忍到四百九十次,真正的饶恕是在主的面前不再记念它,不再追究。虽然有很多的伤害是没有办法忘记的,因为它已经在我们心里留下了伤痕。所以饶恕并不是去否认伤害曾经发生,那是虚假的,那是不真实的。因为我们不可能完全不记得。那是只有神才做得到,祂把我们的罪丢在背后,踏在脚下,沉入深海。我们的人性仍是旧造,我们一般人是不可能如此超然的。然而我们虽然不能完全忘记,但是我们可以选择饶恕,选择不再去记念。 那么为什么主说的与彼得所说的饶恕,相差有这样大呢?原因主耶稣在饶恕的比喻中告诉了我们。主说:“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这里说到有一个仆人欠了主人一千万银子,这是这个人一辈子不可能还清的一笔债,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就是把他所有的都卖了来偿还,也还是没有法子偿还的。所以“那仆人就俯伏拜祂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这是仆人的要求。同样我们也并无“还清”的力量,但只要我们肯谦卑悔改:“俯伏拜他”,求主赦免:“主阿,宽容我”,并且有一颗愿作的心:“将来我都要还清”,就必蒙悦纳。所以“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主人肯把他释放已经是不得了的恩典,主甚至还完全免了他欠的债,这真是大恩典。而蒙了神恩典的人,他也要施恩典给人,可是“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这是一个太明显的对比!他同伴的请求,和他向主人的请求一模一样。可他对同伴的答复,和主对他的答复完全两样。因此“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主讲这个比喻就是要用在我们的身上,我们永远要认识我们在基督面前,在神的面前所得到的宽恕是何等的大,那是永远无法计算、无法胜数的,是恩上加恩。所以主用这样的一个对比,就是要叫我们能够从心里来饶恕我们的弟兄,教导我们如何来对待那些伤害我们的弟兄、朋友、家人。因此主在结束的时候说了一句很严肃的话:“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可是今天我们都很难做到从心里饶恕人,有时虽然嘴上说饶恕了,但当我们提到或者看到曾得罪我们的人时,心里还是会觉得很不舒服。这就是说明我们并没有真正从心里饶恕人,就像比喻中那欠债人,主说他是个恶奴才,可见不饶恕人是多么严重的罪!虽然被伤害是很痛苦的事,但是我们要学会饶恕,但不是咬紧牙关来勉强饶恕,而是借着基督的爱激励我们,从心里饶恕人。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像耶稣爱我们,赦免我们的罪那样,也要从心里去饶恕得罪我们的人,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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