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鄉見聞…(土改那些事一生一死命運各不同) 評地主時有一些地主財產不願交出,我祠堂就有一個,財產托一個同祠堂兄弟保管,這個堂兄弟人品不好,己不交政府也不歸還地主,自己把地主財產私吞了,此人家庭在評成分時評了貧農。日本仔在我村駐紮時還封了他做保甲長,和平後他也沒事。五七年那波偷渡,他丟下年輕老婆(三十左右)和三個女兒,帶着大兒子到了香港,到香港後從沒回過家,在香港做泥工還娶了細婆。鄉下老婆三十多歲守生寡守了幾十年。 我知道當年有一個三十歲左右的男人,是我祠堂評了地主的堂叔被送去新疆勞改,一直到六十年代未七十年代初(就在這段但準確年份忘了)才回鄉,勞改前老婆生了一對孖仔“雙胞胎”,老公去新疆勞改後老婆帶着剛出生的一對雙胞胎住進了草間。關於地主勞改可能各地不同,我知道我村的也是只有這一個。勞改男子他的堂兄弟也是在同時期參加了志願軍,在朝鮮戰爭可戰死了,死後家庭成了烈屬家庭。門上兩邊貼有長長兩張紅紙條,還有張紅橫幅,那時年紀小經常由他們門前過,紅紙里寫什麼記不起來了。 土改分完田地後各家種各家的田地,這個時期有單幹戶(家庭勞動力多的)、同時也開始組織互助組,人口多勞動力多的家庭不進互助組叫“單幹戶”,單幹戶自己干自己的不需要別人幫忙,互助組是幾家人一組互相幫忙,分到田地的家庭如果沒有勞動力或勞動力不夠,互助組就互相幫忙,互助組的家庭主要是一些缺乏勞動力家庭,所以幾個家庭大家一起幫忙,幫完這家幫那家,受幫家庭提供晚飯(紅薯飯),那年代沒有人食全白米飯的,最好家庭也是兩粥一飯(紅薯飯或芋頭飯),大部分家庭都是三餐粥(農村一天吃三餐),幫人有晚飯食不會白吃虧的。 互助組時間不長就開始組建“初級社”“高級社”再到“人民公社”,進入公社後集體分配工作,五點鐘右右專門有人打銅鑼叫起床,分工很詳細,農忙時人們很忙碌,早出晚歸風雨不改,農閒時在家選選農作物種子,做做準備工作,準備好肥料,修修破爛籮筐、繩索、雖然說是農閒但工作也不會停止,不過沒有農忙時那種緊張罷了。人民公社開始建立飯堂(食大鍋飯),大鍋飯開始時動員各家各戶把糧食交出,飯堂建立後所有人到飯堂食飯。我村人口多一共分三排(軍人編制),全村有三個飯堂每排一個,飯堂大鍋飯任食,魚肉青菜樣樣有。那時小孩經常唱“人民公社好、一日三餐飽、感謝毛主席、嚇死美國佬”,大鍋飯初時有些家庭把米藏起不願交出,飯堂食了幾天后覺得家裡藏米無必要也主動交出,大鍋飯大魚大肉食了大約一個月左右。 改革開放後政策歸還地主屋,我的老屋原本也是地主屋,但不是土改分的,是屋換屋換的。家鄉年年打颱風,五十年代末一場颱風把我們房子一面牆吹塌了,那時剛好是公社初期,由於房子塌了不能住了,我家和大隊商量怎麼解決住的問題,當時我家一共四口人在家(父親在香港),公社要大隊必須有所安置,最後經過多次開會(那年代什麼事都要開會)決定,用我們一面牆塌了的房子換了一間土改分給一個五保戶(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的地主屋,兩房對換應該不算分的占的吧,五保戶公社時己去世房子一直空着。 改開後我們的房子歸還地主應不應該,房子是換的不是分的,政府歸還地主屋理當賠償。父親連來幾封信說我弟弟沒地方住,將情況告訴我,後來還是我將換來的那間地主屋,將事情來龍去脈寫了幾封信回去。鎮政府基層幹部把我家強硬趕走分文不賠,我父親那時還在香港收到我老家弟弟信後,我父親給我寫信告知一切。因為換房時我還在家對當時情況比較了解,當年公社幹部是誰大隊小隊幹部是誰我都知道,我收到父親信後即時寫了三封信回國內向上面說明原因,當時誰做幹部一一寫明。 一封寄到國務院僑辦,一封廣東省僑辦,最後一封惠陽縣(我家鄉屬惠陽縣管),這三封信是否起作用我不知道,在鎮政府工作的人告訴我弟弟說上面傳話下來,說海外有人投訴叫下面好好處理,後來賠了點錢還劃了塊地算完了,92年我回去我弟將整個過程告訴我,說當地幹部說他裡通外國,透露國家機密(農村人到底是農村人,這都叫機密),後來那個幹部下台了事件也不了了之,這些基層小幹部胡亂行事的,透露國家機密真是笑死人了,我隨手寫了幾封信解決了。 改革開放後我村所有地生富農房屋全都歸還他們,無論地主富農是否還有人在家鄉一律歸還,我祠堂兩個地主家人全在香港,家中最老的所謂地主婆早己離世,沒去世前由於年老生產隊也有派人照顧,我當年在生產隊我知道,其它地方我不知道,我村的確如此。這些地主房子還不是照樣歸還,這個我確認是事實,我家半間分的連同換來的一同歸還。改革開放後有一個比我小兩三歲的地主仔當上了鎮委書記,後來因飲食過度爆血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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